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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人大第二届四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人大第二届四次会议第78号
代表建议的复函
范传志代表:
您关于“开展大气自动化监测的建议”(2020〔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区大气环境监管要求,以环境质量达标为目标,以环境问题为导向,搭建大气环境态势智能感知、环境问题智能发现、靶向治污任务下达、工作流转自动交办、整改处理及时反馈的全流程大气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建设大气自动化监测网络
大气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需要依靠大气自动化监测数据,在今年的一期项目中,我区将建设15个自动化监测微站,每个微站监测的参数包括SO2、NO2、O3、CO、PM10、PM2.5、TVOC、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参数等。今年一期项目的微站布点主要集中在我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镇街,能够及时反映我区空气质量情况,为污染防治提供预判信息和工作方向。后续,我区
将开展二期项目建设,微站布点将实现各镇街全覆盖。
二、强化监测数据运用
当微站监测数据出现超标时,相应网格员将对所属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我局每天都会对15个站点进行排名统计,定期将排名情况通报微站所在镇街,对于多次出现污染超标的站点,提醒进行重点防控。在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局将对全区各镇街空气质量进行排名,适当传导压力,全区联动共同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一步拟在全区各镇街安装国标法小型监测站,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强化监测数据运用。
此复函已经袁多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023-43302421
联 系 人:李文远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