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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复函
杨思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定河水质超标问题综合整治的建议》(第1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濑溪河全流域污染治理攻坚工作的意见》(大足委发〔2018〕1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河长制组织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大足委发〔2018〕93号)、《重庆市大足区入河排污口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大足委发〔2019〕90号)、《重庆市大足区2019年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大足生态河长办〔2019〕12号)、《大足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大足委发〔2020〕17号)等一系列的文件,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全面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保护好和建设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生态系统,实施全生态要素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坚持以持续改善河库水质为中心,加快推进“三水共治”。建立了系统的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坚持
齐抓共管,突出区与镇街共治、职能部门同治、政府社会合治,统筹抓好“建、治、管、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形成合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区级河长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所对应区级河流及涉及镇街河长制实施工作,明晰镇街管理责任,审定管护目标,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督导相关部门、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并完成目标考核。
永定河河长制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海棠新城开发区共同牵头推进。负责统筹区级河长巡河工作,推进所对应河流“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实施,跟踪督促落实区级河长交办事项,统筹推进河流水污染治理,确保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永定河2019年10月-12月在全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均未达标,其中2019年10月、11月水质为劣五类,因此被我局被挂牌督办。
永定河区级河长每月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区海棠新城开发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委、区教委、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土地整治中心、城投集团、鑫发集团等单位到现场细致排查水质超标的原因,并对查出的管道破损、错接、漏接、私接、工业污染、渗漏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立即处理。2020年3月31日,永定河区级河长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排查了原因,原城南乡片区房屋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现象突出,相关单位多次整治无果,已责成区土地整治中心牵头,立即制定方案,对原城南乡片区进行彻底整治。
对于您提出的三点建议:其中第一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按照《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河长制组织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大足委发〔2018〕93号)文件精神,已经建立了河长制组织体系,并明确了牵头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没有必要再成立领导小组。第二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我局将积极向区级河长汇报,由永定河河长制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海棠新城开发区共同建立会议制度。第三条“综合治理和日常管护”,《大足区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大足委发〔2020〕17号)文件已经对相关单位的职责予以了明确,并下达的任务。
此复函已经袁多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66107
联 系 人:李赟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