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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复函
王亚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收购全区私营自来水厂纳入国有企业管理的建议》(第2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情况
由重庆市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工程2处、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管理工程27处、重庆市国资委管理工程2处、私营业主管理工程4处、村社协会管理工程21处,平均执行水价约2.50元/吨,形成了以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为主,私营及村社协会管理为辅的供水管理服务体系,能应管尽管,保障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二、私营自来水厂回购情况
按照2014年9月17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纪要《关于整合万古等十二个镇街民营供水企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以泽足水投(现区鑫发集团)作为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做好价值评估,有效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私营自来水厂回购,因历史成因复杂,利益直接,谈判过程艰辛,回购非常艰难,通过各方努力,目前已回购回龙、国梁、高坪、宝顶景区自来水厂,回购后统一纳入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区鑫发集团下辖企业)。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管理专业化”总体思路,继续加大私营水厂回购力度,以区鑫发集团为主体,进一步与金山镇政府对接,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对金山水厂实施回购,整合供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此复函已经郭礼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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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3789048
联 系 人:陈亮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