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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人大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人大第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复 函
王 玲、黄开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违规课外辅导、支持学校补课的建议》(2020年第184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大足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区采取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课外违规辅导,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区教委组织民办教育科、发展规划建设科、基础教育科、安全稳定法制办等科室,会同各学区办人员不定期地开展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检查和指导,还会同工商、民政、物价、公安、消防、镇街、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单位,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的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查处非法违规培训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依法取缔,在地毯式摸排122所培训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存在问题的71所培训机构,坚持疏堵结合,开展分类分步治理:取缔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办证条件的8所培训机构;引导符合办证条件的10所培训机构办理了证照;责令38所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机构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规范了15所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培训机构。对违规有偿参与课外辅导的在职教师进行严厉处理,近年来,我区教育系统共有2名在职公办教师因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受到政纪处分。
目前,区教委、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辅导人员资格不合要求、“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和集中整治,要求各中小学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将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任课教师信息等情况向区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等,整治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在规范课外辅导机构的同时,教委也在积极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课后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2019年底,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我区也正在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课后服务方案。
再次感谢您在“严厉打击违规课外辅导、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方面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区教委将认真梳理,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提升大足区教育质量,办好“公平有质量、温暖有良知”的教育。
联系电话:64381729 联系人:余 斌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