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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大足教函﹝2021﹞120号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龚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大足中学教师早晚自习辅导津贴全额纳入区财政预算的建议》(第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现有公办寄宿制学校33所,其中:普通高中4所(含大足中学、双桥中学2所完全中学),中职1所,初中22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5所,特教校1所。为加强寄宿制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安排了教师进行早晚值守,强化寄宿制学生的管理和指导。
一、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早晚值守资金
为了公平、公正解决学生住宿问题,解决寄宿制学校教师发放早晚自习补贴等问题,根据《区府办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严禁寄宿制学校用其他资金违规发放早晚自习等津补贴。从2018年起我委协商财政在教育系统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奖励部分单独切块安排资金(2019年秋季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元),用于解决寄宿制学校早晚自习等津补贴,由学校纳入奖励性绩效中统筹考核发放;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学生的管理工作,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落实高中学校早晚自习资金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的通知》(渝财教〔2019〕18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再次重申禁止普通高中学校收取择校费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13号)要求,区财政、区教委要切实履行普通高中投入主体责任,足额预算保障普通高中人员经费、落实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统筹推进新高考综合改革等。区教委将及时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结合普通高中教职工工作任务、工作绩效等,合理确定超额绩效水平,保障高中学校早晚自习补助,确保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此复函已经印国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64381731
联系人:蔡国龙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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