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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12-06

大足经信函〔202137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区届人大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陈圣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通讯、电力、网络部门在农村立电杆和水务、燃气部门在农村铺设管道建议》(第83号)我委会同区水利局以及电力、燃气、通讯等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讨论充分吸收,并迅速落实,对意见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形成了办理意见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讯、电力部门在农村铺设电杆和水务、燃气等部门在农村铺设管道,其规划实施方案应当会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商量确定,以节约基础性设施建设成本有关情况

目前,天然气公司燃气管道在正式实施前,均按要求提前联系属地镇街、村社进行管道铺设协商事宜,再作进一步安排电力公司已要求乡镇供电所会同农村电力线路改造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邀请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共同商定,确保设计方案合理最优,避免后期因公路扩改建,电杆重复搬迁造成额外投资情况发生。通讯部门新建通讯杆路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实施,加强与国土、规划、环保、属地镇街等部门对接,主动汇报基站站址选择情况,并将通讯行业规划与城乡规划、大型项目规划等同步纳入实施。农村饮水工程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项目所在地镇街及村干部都积极参与其中,规划选址、供水管网走向入户管网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也埋设了供水管网管线桩。

二、在立电杆和铺设管道的过程中,对占用农户承包耕地面积和损害农民种植农作物等情况的,需要进行适当赔偿有关情况

天然气公司在前期协商的同时,均会讨论线路选址、赔偿等事宜电力公司在进行农村电力线路改造设计时,尽可能避免占用农户承包耕地,施工时尽可能不破坏农民农作物,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电力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电力线路(包括电杆、塔基)不予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基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如因现场实际情况确需在农户承包耕地,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立水泥电杆,不予赔偿,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立铁塔,据实赔偿。因现场确实无法避开损害农民农作物,电力公司根据区政府青苗赔偿相关文件据实发生相关赔偿事宜。通讯公司对涉及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地表植被的破坏等情况,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足府发〔201370号)进行补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国家投入一点、市级补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都由项目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协调解决,没有专门的青苗补偿和临时占地补偿费用。

三、在做规划方案时,对立电杆和铺设管道必须远离村、县、省三级公路多少米做出明确要求,一方面可以避免后期公路扩建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规避搬迁电杆或管道给单位造成损失有关情况

天然气公司设计方案时,将对公路距离与属地政府和村社进行协量,考虑燃气管道铺设距离,避免搬迁造成重复损失电杆距离村、县、省三级公路多少米,《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已作出明确要求(新立电杆外缘距离路基边缘0.5米),电力公司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结合现场实地情况,在设计阶段适当远离村、县、省三级公路,尽可能避免后期公路改扩建成本和搬迁电杆给单位造成损失。通讯公司在通讯杆路的建设红线范围严格按交通部门的要求报备并执行,做到合理选址、合规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广、供水管线长,在运行过程中会爆管、滑头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农村供水管网一般都沿公路边铺设,其原因是:一方面减少临时占用农户承包地和损害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另一方面便于农村供水管网的快速维修维护。

此复函已经张亚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特此复函。


附件: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大足水利函〔202138号)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22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62726

联 系 人:邓博文




附件


大足水利函〔202138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3号建议协办

意见的函


区经信委:

现将《关于规范通讯、电力、网络部门在农村立电杆和水务、燃气部门在农村铺设管道的建议》(第83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全区建成村镇供水工程40处,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2处、场镇自来水厂20处、村级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工程)18处,解决和巩固提升了66.0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模5.75m3/d2020年供水总量1541.1m3,集中供水率为8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6%,供水保证率95%以上。

农村饮水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农村长治久安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最忧虑、最关心的要事,因此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过程中,项目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社

区)干部都积极参与其中,包括规划选址、供水管网的走向,以及入户管网的安装等,工程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也埋设了供水管网管线桩。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国家投入一点、市级补助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办法解决,因此,在建设过程中临时占地都由项目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协调解决,没有专门的青苗补偿和临时占地补偿费用。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广、供水管线长,在运行过程中会爆管、滑头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农村供水管网一般都沿公路边铺设,其原因是:一方面减少临时占用农户承包地和损害农民种植的农作物,另一方面便于农村供水管网的快速维修维护。

特呈函。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149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43789048


抄送:区府办,区督查室,区人大人代委。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4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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