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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12-06

大足文旅委函〔202164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二届人大次会议199号建议的


陈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非遗保护工作按照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至目前,大足区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5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55项。市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3个,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市级非遗传习所3个。区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14个,区级非遗传习所3个。另外,我区还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鼓励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走进校园开展传习活动。目前,大足石雕、大足剪纸、大足川剧、万古鲤鱼灯舞、中敖火龙等非遗项目30余名代表性传承人已经进入课堂教学,并取得明显成效仅以川剧为例,20181月大足区米粮小学被命名为大足区非遗传承教育基地,该校川剧《铡侄》获市首届少儿梅花三等奖,并推送中国剧协展演。202010月大足区雍溪实验学校被命名为大足区非遗传承教育基地,2020年该校学生孙浩然表演川剧《五台会兄》片段,在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戏曲小梅花展演活动中荣获个人项目一等奖。

为了发挥非遗项目的育人功能,培养青少年的文化素养,您提出人财物全方位支持我区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建议非常好。我委将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554号文件)每年编制预算,力争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另外,我委已出台《重庆市大足区非遗传承教育基地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考核办法》和《重庆市大足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办法》,依据此办法我们每年对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单位考核后发放一定传习补助。

今后,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将会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非遗工作人员定期到传承基地进行指导,让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在培养非遗传承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再次感谢您对大足文化工作的大力支持,此函复已经傅云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继续与我们保持联系,并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陈学文;联系电话:43730958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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