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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大足公安函〔2022〕94号
席家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龙棠大道非机动车道运行的建议》(第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龙棠大道是我区主要城市快速道路,是连接大足城区、龙水镇以及双桥经开区的主要通道,日常车流量较大,在早晚出行高峰时段易出现缓堵现象。为此,我局已对该路段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排查并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升该路段车辆通行效率。同时我局已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强化对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增加路面警力,严查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掉头以及两三轮车随意横穿等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处执法氛围,共同赢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拆除龙棠大道龙水镇城区路段花台,对该路段进行改造的建议,龙水镇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分管市政管理、城市建设、交通建设的分管领导进行了实地调研。由于这项工作涉及资金量较大,目前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讨,争取尽快纳入区级规划实施。
针对您提出的启用该路段非机动车道问题,目前因为两边花台未封闭,如若强行让摩托车行驶在该车道内,极易因摩托车穿出花台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暂时不宜强行启用非机动车车道。
感谢您对大足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此答复函已经陈明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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