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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复函
大足卫函〔2020〕82号
胡仁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院公共卫生间和病房实行24小时提供热水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区以来,全区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后勤保障逐渐向好。医院从原来锅炉房早晚定时供热水,到现在开水间24小时提供热水,公共卫生间早晚定时提供热水(普通病房收费标准只要求达到开水供应,提供热水瓶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政府财政加大对医院的投入,逐步实现区内医院在公共卫生间和病房实行24小时提供热水。同时,也恳请人大代表们呼吁政府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近十来年,区财政对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的人员经费(含离退休人员)定额补助为100万/年和60万/年,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资金自筹导致债务基数大,债务利息负担重)。
此复函已经石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代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13650560715
联 系 人:邓继华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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