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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3号建议的复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的建议》(第21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区建成村镇供水工程56处,其中城市管网延伸工程2处、场镇自来水厂20处、村级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工程)34处,解决和巩固提升了6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村镇供水设计规模5.6万m3/d,2019年供水总量1516.63万m3,集中供水率为86%,农村自来水入普及率82%,供水保证率95%以上。
因农村供水范围广、管网战线长、用水户多且比较分散,加之农村大部分村社都实行一户一表,供水企业每月抄表工作量较大。因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对部分水表进行集中安装,一方面可以减轻供水企业工作人员抄表难度。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农村饮水户积极参与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的管理,杜绝人为损毁供水管网的现象发生。
此复函已经郭礼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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