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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复函
王恒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备扶贫专干或义工的建议》(第18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年9月12日区扶贫办印发到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的文件〔关于转发《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修订重庆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扶办〔2019〕6 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凡是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区县,村级需匹配1名扶贫信息员。据了解,各镇街均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社配备了扶贫专干。
衷心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黄克成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电话:43780858
联 系 人:彭文良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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