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重庆市大足区火葬区调整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一)起草背景
按照《重庆市深化殡葬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7年)》(渝府办发﹝2023﹞93号)的要求,我区需在2024年对全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进行调整。
(二)火葬区划分依据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边远高山等暂不具备实行火葬条件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划定,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提出意见,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经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工作开展情况
按各镇街自行上报火葬区划分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在2013年区政府《关于重庆市大足区火葬区范围划分的请示》(大足府文﹝2013﹞31号)的基础上,区民政局提出了《重庆市大足区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范围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火葬区调整范围。
根据全区各派出所提供的数据,截止2024年5月,全区总户籍人口1,057,981人。本次调整,全区拟增加84个村(社区)为火葬区,调整后全区火葬区范围为219个村(社区),其中:村113个,社区106个。火葬区户籍人口为800,466人,比原火葬区范围户籍人口516,489人增加283,977人。
(二)土葬区覆盖范围。
全区除火葬区外的行政辖区,为土葬改革区,共计90个村,户籍人口257,5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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