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大足区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学习
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以专题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时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向区委、区政府传达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并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形成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二)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核查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围绕入退库、关停企业、行政干预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区在库的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将发现关停注销等情况的单位予以全部退库处理。围绕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统计指标,开展数据核查40余次、纠正问题200余个。同时,对照市局下发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梳理问题清单》逐项自查,未发现存在随意变更制度内容统计机构、授意统计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报数等各类情况。
(三)严肃追责问责,释放强烈信号
按照市局相关工作要求,安排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追究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切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向纪委监察机关移交相关责任人统计违法线索5条(向市级移交统计违法线索3条、向区级移交统计违法线索2条)。
(四)加强统计监督,推动协同贯通
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将统计违法案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已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大足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任务清单》,同时已与区审计局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扎实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各项监督机制能够形成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以实现对统计工作的全方位、深层次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维护统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全年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各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3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面向相关部门、各镇街召开会议2次,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宣传骨干的法治理论素养,增强统计普法宣传实务能力,在全区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2025年工作安排
存在的问题: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仍显薄弱。目前局内持证统计执法人员数量较少,面对统计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的高强度统计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在处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有差距。镇街统计人员多为兼职负责统计工作,人员配置少,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不高,在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完成统计报表方面有待提升。三是统计监督力量有待加强。统计专业人员人手不足,业务骨干负责多项统计工作,对接市局多个业务处室,在数据质量审核监督上不能做到全面,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不足。
2025年,区统计局将从以下方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统计法治宣传。一要推动干部学法。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增强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推动有关部门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基本规定和要求,增强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二要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抓住统计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等关键节点,适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一要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以此次《统计法》修改为契机,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法定职权不受侵犯。二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责任,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始终保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高压态势。
三是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报表前,各镇街要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客观真实填报统计数据,减少数据差错率;报表期间,区统计局及各镇街要密切关注企业报表情况,及时核实修正异常数据;报表结束后,要及时汇总上报数据,通过横向、纵向对比查看各行业数据有无异常波动,并针对性采取措施。二是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推动基层统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工作制度,筑牢统计工作建章立制“防火墙”,以科学的制度、规范的流程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台账建设,确保“数出有据”,持续推动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重庆市大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