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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有效性 ] |
大足财社〔2021〕83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区卫健委、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函》(大足卫函〔2021〕243号)文件内容,现调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项目经费到:区人民医院20万元、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15万元、区中医院15万元、区妇幼保健院10万元,同时调减区卫健委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渝财社〔2021〕39号)预算指标60万元。
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根据2021年政府收支科目,支出请列入“2100201综合医院”。请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要求拨付使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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