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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有效性 ]

大足财社〔2021〕29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社〔2021〕29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医保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133,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69万元。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根据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请列入“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相关科目。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组织预算执行,做好资金拨付、对账、监控等各项工作。

二、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请单位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支持的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区县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与以后年度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提升部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大足财社29号 附件.xlsx


                                                  重庆足区财政局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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