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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0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财建〔20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1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500923541/2021-00309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财建〔20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财政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1 |
[ 成文日期 ] | 2021-06-11 |
[ 有效性 ] |
大足财建〔2021〕36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大足财建〔2021〕36号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住建委: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1〕95号)和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大足财预〔2017〕5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预算112万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市住建委下达的计划任务数科学合理填列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请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绩效目标表报送至市住建委,同时抄送区财政局。
请在资金下达一个月内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并报财政局备案,请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推进实施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有效。
年终决算时,功能科目列报“2210103—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报“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附件:1. 2021年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预算表
2. 2021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样表)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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