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项目区域 |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 
| 重要商圈路段 | 8:00-22:00 | 2.00元/小时.车位 | 
| 非重要商圈路段 | 8:00-22:00 | 1.00元/小时.车位 | 
| 备注: 1.路内停车服务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 2.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 3.路内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内停车位包月出租。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市政园林作业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等特种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停放免费。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网站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