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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3-03-07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所报的《关于审批大足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的函》(大足水利函20238号)及重庆环利水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可研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区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2-500111-04-01-346090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中敖、高坪、三驱、宝兴、石马、龙水等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管道18239米,其中DN300球墨铸铁管377米、DN200球墨铸铁管2291米、DN100球墨铸铁管610米、DN160PE100管1.6MPa1654米、DN75PE100管1.6MPa84米、DN63PE100管1.6MPa2399米、DN50PE100管1.6MPa7184米、DN32PE100管1.6MPa3640米、闸阀井106座。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302.8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63.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14万元,预备费14.42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八、建设工期:6个月

九、招标核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以及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项目基本信息、发包信息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依法公开。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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