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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商务中心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2023-02-23

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报的《关于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商务中心概算的请示》(渝足大双文202313号)重庆大恒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概算书相关附件收悉结合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商务中心

二、项目代码:2302-500111-04-01-646474。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建设性质:建。

五、建设地址:海棠新城G2-27-02/05地块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大足区天宫河片区景城融合项目一期商务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5994平方米8.99亩),总建筑面积2854.09平方米,内部道路面积767平方米,配套绿地总面积1273.89平方米,配建体育设施用地面积210平方米。项目区内建筑为13层主楼和1栋2层附属楼,其中,主楼建筑面积共2457.91平方米,主要用于办公;附属楼办公区面积350.26平方米,设备用房45.9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室外总图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380.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45.43万元,程建设其他费用1093.76万元含土地费957万元,预备费41.46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八、建设工期:9个月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投资。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造价控制和成本控制工作,最终工程造价以审计决算为准

附件:1. 概算汇总

2. 概算对比表      

附件1-概算汇总表.xls

附件2-概算对比表.xls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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