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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25001110093485217/2020-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 [ 发布日期 ] | 2020-12-31 |
[ 成文日期 ] |
关于仔猪首免服务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关于仔猪首免服务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控制动物疫病发生、蔓延的有效手段,是畜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根据区府办《关于切实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144号)等文件要求,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的仔猪首免服务项目(合同号10091775),已实施完成,重庆市大足区兴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牵头组成验收小组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定的方法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合同服务内容,现对通过验收的1个项目(详见附件),拟补贴30.00万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0年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关于仔猪首免服务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举报电话:023-43731352
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2020年重庆市大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关于仔猪首免服务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2020年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关于仔猪首免服务项目 | 重庆市大足区兴旺畜牧兽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 | 1.免疫密度。对全区27个镇街新生、补栏等仔猪进行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2.抗体水平。免疫注射O型口蹄疫疫苗21天后,采集血样样品送检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经实验室检测抗体水平达到国家规定要求70%以上。 3.免疫标识佩戴。对免疫的仔猪佩戴免疫标识率达到100%。 4.免疫档案填写和发放免疫证明。对免疫的仔猪填写免疫档案、发放免疫证明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