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57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26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6-00057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6〕26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6-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龙水湖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玉龙镇溜水社区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大足水利审批〔2026〕26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龙水湖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玉龙镇溜水社区
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水库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大足区龙水湖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玉龙镇溜水社区美丽家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大足水库建设服务中心文[2026]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
位于玉龙镇溜水社区。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规划区域总面积为518090.6m2,其中新建步道共8.84km,新建架空栈道0.24km,新建农村公路共0.66km,车行道及步道两侧环境提升,新建DN300-DN400的污水管网1.3km,安装太阳能路灯343盏,新建停车场1个,新建移民文化休闲场地6处,以及其他的配套设施。
三、工程工期
总工期为8个月。
四、工程投资
以区发展改革委审定为准。
五、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将有效改善当地群众及移民的生活条件,直接受益群众2960人(其中移民1525人),加快水库库区农村经济发展。
六、其他
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设计。
2.项目法人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同时抓紧作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进行设计变更,若因建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该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到我局进行安全监管备案。开工后,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区水利局备案。
附件:专家组审查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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