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162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9 |
[ 有效性 ] |
关于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季家自来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74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季家自来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季家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审查结果,现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季家自来水厂属扩建工程,始建于2010年,厂址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曙光村1组,设计规模1000m3/d,供水范围为季家镇东风街社区、柏杨村、花桥村、龙塘村、新水村5个村社区;供水户数1134户,人口4356人。
2021年12月,季家自来水厂进行了提质扩能改造,实施后季家自来水厂供水规模扩建至2000m3/d,供水范围为季家镇全镇范围,即花桥、东风、曙光、梯子、柏杨、龙塘、新水、石桥8个行政村、社区。项目供水人口增加至18706人,其中乡镇人口5800人,农村人口12906人。项目取水水源为东风水库地表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1’41”,“北纬29°38’02”。取水方式为泵站提水,采用型号为FWG100-250型离心泵。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报告书》及专家评审意见,同意季家自来水厂在东风水库取水。取水口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季家镇东风水库库区左岸,取水口地理坐标东经105°31′41″,北纬29°38′02″。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置或公共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核定取水量为69.85万m3,取水方式为提水,设计供水保证率95%。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报告书》,东风水库取水口多年平均来水量223.9万m3。在优先保证季家自来水厂供水前提下,东风水库可满足本工程供水保证率95%,69.85万m3取水水量的要求;取水点现状水质为Ⅲ类,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的需求。
四、退水量及退水方式
本项目为已成水厂,不涉及施工期退水,项目年退水总量为45.12万m3,其中,农村散排29.12万m3,排入季家污水处理厂16万m3。退水主要污染物COD、SS、BOD5、TN、NH3-N、TP。管理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管道系统收集,进入水厂的循环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供水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一部分由农户化粪池收集用于农灌,分散排放,经过土地过滤、消化、分解、植物吸收,自然消纳;场镇供水区域居民生活污废水和公共用水污水排入大足区季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污口位于季家镇响水滩河左岸,属响水滩河三驱源头水保护区。
五、取退水影响
原则同意《报告书》本工程取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其他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报告书》对节水评价的分析。
七、取水计量及管理要求
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取水管道(包括备用取水管)上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工程取水计量信息的在线监测系统接入。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你单位应逐月建立取用水台账,按要求如实报送取水量,按月或按季足额缴纳水资源费。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根据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进行取水。
八、取水工程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若本取水工程取水水源、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或退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若取水权人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按有关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季家自来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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