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5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5-0005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水利审批〔2025〕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6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有效性 ] |
关于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5〕7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单位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代码:2309-500111-04-01-980413)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我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同意工程河段评价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涉河桥梁跳石河桥结构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按照漫水桥设计,涉河路基按照过水路面设计。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涉河工程为跳石河桥及桥梁与原道路连接处部分路基,涉及河流为窟窿河。
(一)跳石河桥
跳石河桥全长46.58m,桥宽5m,桥台为重力式桥台和桩柱式桥台,桥梁孔数-跨径为(14+15+14)m;起点桩号K0+001.432,止点桩号K0+048.012,中心桩号K0+023.472;跳石河桥为四级公路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平面位于直线上,纵断面纵坡-0.3%。桥梁横断面布置为0.5m(防撞护栏)+4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5m。桥梁的设计桥面标高为371.096m~370.956m,桥梁梁底标高为370.296m~370.156m。桥梁桥面与水流夹角为101°,涉河桥墩布置均按照水流方向布置。
桥梁结构按照漫水桥设计,主梁采用钢筋混凝土等截面连续空心板桥,梁高0.8m,板梁顶宽5m,底板宽度3m,两侧悬臂长1m,板梁混凝土标号为C40,桥梁上部结构采用连续梁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0号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3号桥台采用桩柱式桥台,1、2号墩采用柱式墩,承台桩基础;扩大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泥岩,地基承载力不小于300Kpa;桩基础嵌入中风化岩层。
(二)涉河路基工程
对新建桥梁与两岸道路连接处路基重建,将桥台与现有道路相接,连接处采用八字墙护坡。重建路基总长94m,其中左岸长60m(AK0+000~AK0+060)左岸涉河路基AK0+015~AK0+020、AK0+022.394~AK0+050,采用衡重式路肩挡土墙,挡土墙墙身及基础采用C20片石混凝土,右岸长34m(BK0+000~BK0+033.838)右岸涉河路基BK0+020~BK33.838,采用衡重式路肩挡土墙,挡土墙墙身及基础采用C20片石混凝土。
重建道路采用与原路相同的路基宽度4.5m,设计路面结构层采用20cmC30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原地面高程373.29m~370.27m,设计路面高程373.29m~369.55m。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工程所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二)项目法人应主动接受我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的监督,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2.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三驱镇跳石河桥项目)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工程名称 |
桩基编号 |
X |
Y |
桥台编号 |
跳石河桥 |
0a |
3283223.394 |
559768.374 |
0号桥台 |
1a |
3283229.811 |
559754.487 |
1号桥墩 | |
2a |
3283226.829 |
559739.786 |
2号桥墩 | |
3a |
3283224.089 |
559726.276 |
3号桥台 | |
起点AK0+000 |
3283261.405 |
559772.191 |
| |
终点AK0+060 |
3283202.622 |
559778.841 |
| |
起点BK0+000 |
3283207.599 |
559713.991 |
| |
终点BK0+033.838 |
3283239.271 |
559712.723 |
|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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