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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性 ]

关于大足区乡镇水厂提质扩能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大足水利审批〔2024〕16号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大足区乡镇水厂提质扩能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

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大足区濑溪河中敖至龙岗段生态保护工程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个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智凤、棠香、石马、金山、龙石、季家、三驱、邮亭、铁山、宝兴、龙岗共11个镇街内。本次建设工程主要分为智凤、棠香、石马等11个镇街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工程、全区已成乡镇水厂及供区管网提质工程、乡镇水厂扩能(建)工程、全区农村供水管网普查测量、已成供区增压泵智能化改造和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供水管道1459.325km(其中DN400管道2.935km、DN355管道3.126km、DN315管道0.275km、DN250管道8.139km、DN225管道9.113km、DN200管道12.068km、DN160管道35.232km、DN140管道13.756km、DN125管道10.055km、DN110管道94.147km、DN90管道68.805km、DN75管道66.311km、DN63管道95.845km、DN50管道338.481km、DN32管道701.040km),超滤膜净水设备(规模2000m³/d)1套,新建管道一体化智能泵站74座,新增或更换水厂加压泵18台套,新增或更换取水泵47台,新建闸阀井6874座,新增或更换各类闸阀7398套,新增电磁流量计26套,改造农村水表入户4573户,全区乡镇水厂提质工程1项,扩能(建)水厂7座(6座为常规净水工艺、1座为超滤膜净水工艺),原供水管网5000km普查测量,原供区增压泵66座、35处流量监测、3507套入户水表智能控制工程建设1项(含DN20管道110.274km),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含软件1项、智能流量计1043台、服务器及存储设备1项、信息安全设备1项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99.11hm2,其中永久占地1.94hm2,临时占地297.17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95.39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95.39万m3,无弃方。

本项目施工生产生活采用租用民房方式,未新增临时占地;本项目各个场镇周边均存在现状镇级公路和乡村公路等,交通方便,未布设施工便道,未新增临时占地。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区内无需改(迁)建的专项设施。

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完工,总工期5个月。项目总投资18313.9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554.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9.1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53.0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28.6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24.3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8.00万元,独立费用15.00万元,基本预备费1.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18.7540万元(可按规定免征,未计入方案总投资)。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11.89万元,植物措施费164.49万元,临时措施52.28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三)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请你单位依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后,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八)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大足区乡镇水厂提质扩能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大足区乡镇水厂提质扩能工程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区/

大足区

项目规模

安装供水管道1459.325km,超滤膜净水设备(规模2000m³/d1套,新建管道一体化智能泵站74座,新增或更换水厂加压泵18台套,新增或更换取水泵47台,新建闸阀井6874座,新增或更换各类闸阀7398套,新增电磁流量计26套,改造农村水表入户4573户,全区乡镇水厂提质工程1项,扩能(建)水厂7座,原供水管网5000km普查测量,原供区增压泵66座、35处流量监测、3507套入户水表智能控制工程建设1项,智慧水务平台建设1项。

总投资(万元)

18313.95

土建投资(万元)

6554.21

动工时间

20218

完工时间

202112

设计水平年

2022

工程占地(hm2

299.11

永久占地(hm2

1.94

临时占地(hm2

297.17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弃方

95.39

95.39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hm2

299.11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总量

12263t

新增水土流失量

8528t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防治指标

水土流失

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林草覆盖率

27%

林草植被

恢复率

97%

表土保护率

/

防治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棠香街道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20.49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10.99hm2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0000m2

石马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37.46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20.06hm2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2000m2

金山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41.75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22.36hm2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3000m2

智凤街道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36.02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19.30h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35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1070m2

龙石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42.26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22.65hm2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2000m2

季家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13m,土地整治53.53hm2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82m2,撒播草籽28.67h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35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5150m2

三驱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土地整治33.46hm2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17.93hm2

主体设计:防雨布覆盖11000m2

邮亭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55m,土地整治32.20hm2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78m2,撒播草籽17.21h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45m,临时沉沙池2座,防雨布覆盖11700m2

铁山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12m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100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46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200m2

宝兴镇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10m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6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29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300m2

龙岗街道防治区

主体设计:排水沟长30m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73m2

主体设计:临时排水沟长52m,临时沉沙池1座,防雨布覆盖100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411.89

方案新增:0

主体设计:164.49

方案新增:0

主体设计:52.28

方案新增:0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53.04

(新增24.38

独立费用(万元)

15.00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8.00

补偿费(万元)

418.7540(免征)

方案编制单位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大足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吴钟亮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吴远明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大铜路污水处理厂内

邮政编码

610036

邮政编码

400900

联系人及电话

谢颜蔚

联系人及电话

王咏竹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规划设计科(行政审批科)                      2024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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