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5-00003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5〕1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8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5-00003 |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发改投〔2025〕1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 发布日期 ] | 2025-01-08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8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足石刻研究院:
所报《关于申请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可研批复的函》(足研院〔2025〕2号)等相关附件收悉。结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4〕151号),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2-500111-04-05-921926。
三、项目法人:大足石刻研究院。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建设地址:大足区。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07.51万元。其中:工程费178.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85万元,预备费6.0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其他事项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细则》规定,该项目不再编制和审批概算,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作为项目投资控制依据,不得擅自调整。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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