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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4-00136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4〕1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4-00136
[ 发文字号 ] 大足发改投〔2024〕12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4-12-11
[ 成文日期 ] 2024-12-11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大足区西街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阳光水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

所报《关于报批大足区西街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阳光水岸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岗办事处文〔202432号)及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足区西街老旧小区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阳光水岸段)。

二、项目代码:2411-500111-04-01-587365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龙岗街道办事处。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阳光水岸还房小区南侧。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拟对濑溪河南门广场至南门巷段北岸470m的滨河步道进行局部拓展,更换步道铺装、栏杆、照明设施,完善小区隔离防护设施和安防等。主要包括拆除工程、道路及硬质铺装、绿化工程、附属工程、安防工程等。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11.73万元,包括工程建设费用246.75万元,其他费用41.89万元,预备费23.0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

八、建设工期:3个月。

九、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其他事项

根据《大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大足府发〔2021〕22号)等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概算。请你单位据此批复,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未落实建设资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从严控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精心组织施工,做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确保工程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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