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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2-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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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规划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加快推进我区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结合大足区实际,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大足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规划在全区各景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场、交通枢纽、各镇街、工业园区等地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总计9425个充电桩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棠香道办事处一环北路中段101号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能源科收(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大足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zfgwzhnyk@163.com。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

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8       

重庆市大足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














二○二二年三月



目 录



1前言1

1.1编制目的和意义1

1.2指导思想1

1.3规划基本原则2

1.4规划范围及年限2

1.5编制依据3

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5

2.1社会经济发展现状5

2.2发展规划情况6

2.2.1大足区综合交通概况6

2.2.2大足区电网概况6

3现状分析8

3.1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8

3.1.1国家政策8

3.1.2重庆市政策10

3.2大足区电动汽车发展现状13

3.3大足区充电设施建设现状14

3.4技术现状15

3.4.1电动汽车分类15

3.4.2充电技术发展现状16

3.5存在问题17

4需求预测18

4.1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18

4.1.1大足区“十四五”汽车保有量预测18

4.1.2大足区“十四五”各领域汽车保有量预测18

4.1.3大足区“十四五”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19

4.2充换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20

4.2.1充电设施配置原则20

4.2.2公共充电设施预测结果22

4.2.3专用充电设施预测结果23

5规划目标及布局原则25

5.1规划目标25

5.2布局选址原则26

6布局选址方案28

6.1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28

6.2专用充换电设施布局28

7建设投资与成效分析31

7.1建设规模分析31

7.2投资估算31

7.3成效评估32

8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34

8.1重点项目34

8.2保障措施35

9附表38

10附图61



1前言

1.1编制目的和意义

随着全球变暖、环境污染、能源资源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采用清洁能源的电动汽车凭借其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优势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推动电动汽车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国务院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的发展愿景。截止到2020年底,我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492万辆,充电基础设施累积数量为168.1万台,车桩比约为31。充电设备数量不足、建设成本高、利用率低、用户寻桩困难等仍制约着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加快充电设施发展建设,对充电设施进行合理布局规划,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便捷优质的充电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利用率,还能降低充电设施投资建设成本,减小电动汽车对配电系统的负面影响,促进电动汽车产业链的健康发展。

1.2指导思想

充换电设施是城市新型基础设施,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基本保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的相关要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这一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落实节能减排和低碳交通的国家重要战略部署,结合重庆市实际发展情况,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渝府办发〔2018184号)。依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大足区发展战略,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35

1.3规划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度,形成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协调推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把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开放发展。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

1.4规划范围及年限

本次研究规划范围包括:

1)研究区域:大足区行政区范围,1436平方千米;

2)规划区域:6个街道(棠香街道、龙岗街道、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通桥街道、智凤街道)和21个镇(龙水镇、邮亭镇、宝顶镇、万古镇、珠溪镇、中敖镇、三驱镇、石马镇、雍溪镇、玉龙镇、宝兴镇、拾万镇、铁山镇、回龙镇、国梁镇、金山镇、高升镇、季家镇、龙石镇、高坪镇、古龙镇)的公共交通首末站、公共交通枢纽站、公共停车场等适合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区域。

3)规划期限:2021~2035年,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规划展望至2035年:

1.5编制依据

1政策性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534号);

4)《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

6)《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6号);

7)《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

2)规范标准类依据

1)《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2)《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

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GB/T 51313-2018

3)数据类依据

1)《大足区2016-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大足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20)》

3)《大足区国土空间规划》

4)《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各校充电桩需求信息表》

5)《大足区2016-2020年各类型机动车保有量表》

6)《大足区2016-2020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

7)《大足区综合交通规划示意图(2018-2022)》

8)《大足区救护车信息统计表》

9)《重庆大足区县(自治县)停车场明细表》

10《大足公司“十四五”配电网规划报告大纲》


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2.1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大足区位于重庆西部,始建于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取大丰大足、丰衣足食之意而得名,是成渝相向发展腹地、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要支撑、成渝主轴特色产业集聚地、重庆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全区幅员面积1436平方公里,辖27个镇街,总人口107万。2020年实现生产总值700.5亿元、增长4.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1亿元、增长1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亿元、增长8.7%,其中税收收入17.2亿元、增长3%;规上工业总产值673.9亿元、增长6.9%,工业增加值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亿元、增长4.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569元、增长6.9%。“十三五”期间大足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数据如表2-1所示。

2-1“十三五”期间大足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数据表

年份

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土地面积(km2

1436

1436

1436

1436

1436

生产总值(亿元)

386.59

423.7

517.65

645.83

700.54

生产总值同比上年增长(%

11.1

9.6

7.3

7.7

4.4

常住人口(万人)

77.9

78.74

78.86

78.9

83.46

年末总人口(万人)

106.42

106.79

107.16

107.45

107.37

人均生产总值(元)

49626

53810

65642

81876

83937

户籍城镇人口(万人)

38.64

42.1

50.91

55.98

51.47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9483

32107

34836

37683

39655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上年增长(%

8.7

8.9

8.5

8

5.4

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3718

15035

16313

17944

19415

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上年增长(%

10.3

9.6

8.5

10

8.2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6.3

39.4

47.5

47.9

47.9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5.38

57.19

58.86

60.05

60.52


2.2发展规划情况

2.2.1大足区综合交通概况

截止2020年末,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584公里,其中等级公路3584公里。渝昆高速公路为国家高速公路G85银昆高速公路的一段,在大足区境内有5.3公里;渝蓉高速公路在大足区境内有43.8公里,设有大足东互通、大足西互通、三驱互通及大足服务区。另有省道108渝隆路、省道205潼泸路、省道309合内路、省道310铜荣路等高等级公路通过大足区境内。至2015年底,大足区境内已通车铁路为成渝铁路设有大足站、长河碥站,成渝高铁(成渝客专)设有大足南站。成渝中线铁路将设站大足石刻站。

2.2.2大足区电网概况

据《大足公司“十四五”配电网规划报告大纲》统计,截止2019年,大足区现有11066kV变电站6座、主变12台、容量560MVA1020kV出线间隔133个,剩余间隔11个。其中公用变电站6座,主变12台,容量560MVA;专用变电站0座。110kV线路12条,长度104.66km,其中架空线路104.66km,无110kV电缆线路。

35kV公用变电站11座、主变22台、容量185.5MVA1020kV出线间隔86个,剩余间隔11个。其中公用变电站11座,主变22台,容量185.5MVA;专用变电站0座。35kV线路22条,长度232.69km,其中架空线路215.57km,电缆线路17.12km,电缆化率7.36%

10kV公用配变4602台,容量1137.84MVA,其中公用配电室383台,容量452.61MVA,箱变100座,容量60.24MVA,柱上变3760台,容量624.99MVA,非晶合金配变953台,容量154.76MVA,无高损耗配变。10kV公用线路1513条,主干长度2821.67km,其中电缆长度313.83km10kV平均供电半径5.52km10kV线路平均装接容量6.84MVA,装接容量大于12MVA40条。架空线路绝缘化率16.24%,电缆化率11.27%

0.38kV线路长度6065.63km,其中,电缆线路长度314.92km,架空绝缘线1049.53km,架空裸导线4701.18km。智能电表384743块,智能电表率为100%

2019年大足全社会用电量为20.45亿千瓦时,售电量19.7亿千瓦时,供电可靠率RS-199.8829%1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率4.8262%10kV及以下综合线损率4.4772%,综合电压合格率99.983%,一户一表率100%,用户数39.8739万户,户均配变容量2.85kVA/户。


3现状分析

3.1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

3.1.1国家政策

近期党中央提出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的中远期节能减排目标,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可以推动碳排放量的降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发布了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5项国家标准,确保了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

在规划方面,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指示,在加快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在示范推广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l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在积极促进地区,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在用地方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或完善相关规划,及时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基本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附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补充,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在电价方面,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它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取电费及服务费,对不同类别充电基础设施,指导各地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等,及早出台充电服务费分类指导价格,并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逐步规范充电服务价格机制。

在补贴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近期国家电动汽车相关政策如表3-1所示,近期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如表3-2所示。

3-1近期国家电动汽车相关政策一览表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2012.6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

2014.7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要求各省市及相关部门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2014.7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2014.7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购买比例和规模有明确的要求。

2014.11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

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2015.10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分场所,分区域的提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要求,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

2015.3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交通部

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初具规模,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

2020.12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等4部委

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

2020.10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二是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三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四是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五是深化开放合作。

3-2近期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一览表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2014.7

《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2015.11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停车场的布局和建设。 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用地。

2015.10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2015.10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

明确到2020年全国建设超过1.2万座集中式充换电站,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并提出了分区域、分场所的分解目标。

2015.12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则上,每辆电动汽车要有一个基本充电车位,每个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车位的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快速充换电站。

2016.9

《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

规定了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要求。

2016.1

《关于“十三五”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

2018.12

《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力争用3年时间大幅提升充电技术水平,提高充电设施产品质量,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显著增强充电网络互连互通能力,快速升级充电营运服务品质,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3.1.2重庆市政策

重庆市人民政府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加快布局、其余区县(自治县)城区试点示范、高速公路沿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同步推进的原则,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构建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在用地方面,电动汽车充电桩原则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用合建方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可结合原规划的加油站、加气站进行选址安排。对确需单独建设的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国土部门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并根据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国有土地建设用地计划。

在电价方面,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在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公交车使用单位,以及在本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汽车使用单位或个人给予实际充电量给予0.1/千瓦时补贴。

在补贴方面,积极支持和推动全市充电设施,特别是公共出行领域的充电设施建设布点。根据《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分时租赁、物流、环卫专用直流充电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千瓦时建设补贴;其他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公用充电设施,以及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服务的专用充电设施,给予直流充电设施300/千瓦时、交流充电设施100/千瓦时建设补贴。

从重庆市政策来看,各政策文件充分结合重庆市本地独特的充电基础设施状况和特点,在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分时租赁模式示范应用、运营服务管理措施、政策方案实施等诸多方面具有前瞻性突破和探索,逐年退坡。重点推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运行补贴、电价、行政审批等政策。

重庆市电动汽车相关政策如表3-3所示,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如表3-4所示。

3-3重庆市电动汽车相关政策支持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2021.5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明确2021年度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对象和标准。

3-4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支持

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主要内容

2015.12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到2020年,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换电站,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对向电力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等。

2016.12

重庆市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暂行)

重庆市财政局

规范了重庆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2017.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主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规定新建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已建公共停车场,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根据实际需求增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17.10

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能源局

明确规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充电设施应满足运维和运营条件。

2017.12

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充电设施奖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财政局

对不同服务场站和类型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按功率进行补助。

2017.7

关于重庆市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等

确定重庆市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中央补贴标准的46%以内,市、区(县)财政补贴(各级 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2018.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明确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使用环境、推动公共领域率先应用、落实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政策、加强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2018.6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

明确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建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监测平台的监测统计结果是审核和发放充电设施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2019.5

关于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的通知

重庆市能源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市民们建设和使用自用充电桩进行充分全面的指导,针对当前我市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2021.5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积极支持和推动全市充电设施,特别是公共出行领域的充电设施建设布点。

2021.8

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全市力争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


3.2大足区电动汽车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21年末,大足区拥有运营客车355辆,载重汽车6842辆,出租汽车300辆,公共汽车188辆。

大足区2016年至2021年各类机动车保有量如表3-5所示。

3-5大足区各类型机动车保有量

车辆类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增长率(%

客运车()

621

564

512

384

355

355

-10.19013709

公交车()

120

138

138

176

188

188

9.87088274

出租车()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0

物流、环卫车()

181

190

199

208

218

228

4.725335826

租赁车()

10

35

60

60

75

105

77.28571429

私人乘用车(辆)

60536

71221

83737

92595

119377

141158

18.59436945

货运车(辆)

5765

5945

6185

6179

6699

6842

3.522506973

警用车(辆)

192

194

200

185

185

185

-0.673109966

救护车(辆)

34

36

39

39

47

51

8.647829017

校车(辆)

86

86

86

86

86

62

-5.581395349

合计(辆)

67845

78709

91456

100212

127530

149474

17.2498424

常住人口(万人)

77.9

78.74

78.86

78.9

83.46

84.93

1.764443819

千人汽车保有量(辆)

87.09242619

99.96063

115.97261

127.01141

152.80374

176

15.15992133


大足区2016年至2021年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如表3-6所示。

3-6大足区各类型电动汽车保有量

车辆类型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增长率(%

客运车()

0

0

0

0

0

0

0

公交车()

24

35

76

118

130

125

44.91253721

出租车()

0

0

0

0

0

85

0

物流、环卫车()

0

0

0

0

0

64

0

租赁车()

0

0

15

30

40

105

59.16666667

私人乘用车(辆)

40

48

127

181

211

622

87.69286677

货运车(辆)

0

0

0

0

0

0

0

警用车(辆)

0

0

0

0

0

0

0

救护车(辆)

0

0

0

0

0

0

0

校车(辆)

0

0

0

0

0

0

0

合计(辆)

64

83

218

329

381

1001

84.3581327


通过对大足区机动车和电动汽车数据对比计算可知,至2021年底,公交车中电动汽车占比66.5%,租赁车中电动汽车占比100%,私人乘用车中电动汽车占比0.44%,物流环卫车占比28.1%,出租车占比28.3%,其余车辆占比均为0%。由此可见,大足区电动汽车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3大足区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截止2020年底,大足区共有电动汽车充电站42座,其中公共充电站41座,专用充电站1座。共有各类充电桩240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21台,专用充电桩19台。

大足区充电设施数量现状如下表所示。

3-7大足区现状充电设施明细

名称

地址

充电站(座)

充电桩(个)

产权单位(运营公司)

所在区域

快充

慢充

大足区柏林广场充电站

柏林广场

1

0

6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棠香街道

潼荣高速龙岗服务区(荣昌方向)充电站

龙岗街道宝林村6组龙岗服务区

1

4

0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龙岗街道

龙岗服务区(潼南方向)充电站

龙岗街道宝林村6组龙岗服务区

1

4

0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龙岗街道

大足区宝顶石刻游客充电站

宝顶石刻

1

0

10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宝顶镇

大足区圣迹路充电站

三馆一中心文化广场中心站停车场

1

8

0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棠香街道

大足区双桥经开区通桥街道充电站

双桥经开区通桥街道茅店街413

1

8

0

国网重庆大足供电公司

通桥街道

重庆大足经开区体育馆充电站

重庆大足双桥经开区体育馆

1

8

9

特来电

双桥经开区

重庆大足五星社区充电站(社区专用,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大足区五星大道五星社区

1

1

4

特来电

棠香街道

重庆大足海棠人家充电站

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328号(小区室内停车场)

1

2

2

特来电

棠香街道

重庆大足五金会展充电站

大足区昌州街大足五金国际会展中心

1

5

6

特来电

龙水镇

重庆大足南山首末站充电站(公交专用站,不对外开放)

大足区大足汽车站

1

19

0

特来电

龙岗街道

长运集团大足公交充电站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累丰社区5社西门货运停车场

1

10

0

星星充电

龙岗街道

大足龙水镇汽车充电站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古路90号龙水汽车站

1

6

0

星星充电

龙水镇

大足万古镇汽车站充电站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富裕路万古汽车站

1

6

0

星星充电

万古镇

大足汽车客运中心充电站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25

1

6

0

星星充电

龙岗街道

大足党政办公中心(不对外开放)

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

1

6

16

大足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棠香街道

铜永高速万古服务区铜梁方向充电站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G8515广泸高速万古服务区

1

4

0

国网重庆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万古镇

铜永高速万古服务区永川方向充电站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G8515广泸高速万古服务区

1

4

0

国网重庆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万古镇

重庆市大足区供电公司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大足区供电公司停车场

1

0

4

国网重庆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五星大道

重庆市大足区中汽院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经开大道9

1

10

6

国网重庆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邮亭镇

重庆大足龙水湖温泉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四社

1

1

1

特来电

玉龙镇

重庆大足高铁南站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高铁南站

1

2

2

特来电

邮亭镇

重庆大足高坪政府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青龙街

1

1

1

特来电

高坪镇

重庆大足顺众汽车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二环南路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八组

1

1

2

特来电

棠香街道

重庆大足荷花山庄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宝顶镇化龙街村荷花山庄

1

1

1

特来电

宝顶镇

重庆大足缔景春晓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重庆大足龙水镇龙水路50

1

0

2

特来电

龙水镇

重庆大足石马政府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赤英街

1

1

1

特来电

石马镇

重庆大足石马中学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石马中学

1

1

1

特来电

石马镇

重庆大足石都商贸大厦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五星大道386

1

1

1

特来电

五星大道

重庆大足拾万政府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金楠街拾万政府

1

1

4

特来电

拾万镇

重庆大足拾万中学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拾万镇拾万中学

1

1

4

特来电

拾万镇

重庆大足恩鑫汽修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龙水镇龙水路609

1

1

1

特来电

龙水镇

重庆大足宝兴镇市政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宝丰路

1

1

1

特来电

宝兴镇

重庆大足宝兴镇中学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宝丰路

1

1

1

特来电

宝兴镇

重庆大足宝兴政府2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宝丰路

1

0

1

特来电

宝兴镇

重庆大足宝兴政府1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宝丰路

1

0

1

特来电

宝兴镇

重庆大足吉希庄园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重庆龙棠大道与渝蓉高速交口东南方向200米左右

1

1

1

特来电

龙棠大道

重庆大足华美达广场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五星大道386

1

3

1

特来电

五星大道

重庆大足区龙兴万友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双桥经开区茅店加油站斜对面

1

2

1

特来电

茅店社区

重庆大足保竹村委1充电站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龙水镇保竹村村民委员会

1

1

4

特来电

龙水镇

重庆大足三驱镇政府充电站(不对外开放)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三驱镇惠民路1

1

1

4

特来电

三驱镇

大足区党政办公中心停车场充电设备安装及停车位建设项目(二期)

重庆市市辖区大足区北环二路中段1


1

8

0

特来电

棠香街道

合计


42

141

99




3.4技术现状

3.4.1电动汽车分类

电动汽车主要分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三种。纯电动汽车为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它必须使用专用充电桩或者特定的充电场所进行充电才能行驶。它的优点是结构简单,保养项目少,使用成本低,噪声低。缺点是电池的续航里程略低,充电的便利性也不好;混合动力汽车为同时配有发动机和电动机的汽车,按驱动的联接方式分为串联式混合动力汽车,发动机仅仅用于发电,电能供电动机驱动汽车和并联式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机及发动机可同时或单独作为驱动;燃料电池汽车为以燃料电池作为动力电源的汽车。燃料电池的化学反应过程不会产生有害产物,因此燃料电池车辆是无污染汽车,燃料电池的能量转换效率比内燃机要高2~3倍,因此从能源的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燃料电池汽车是一种理想的车辆。

3.4.2充电技术发展现状

现有电动汽车充电方式有四种,分别是交流充电方式、直流充电方式、无线充电方式、电池更换方式。

1、交流充电方式

交流充电是单相或三相交流电通过车载充电机整流、滤波、功率因数校正,转换为合适电压的直流电,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交流充电方式需要在电动汽车上装配车载充电机,常见的形式为:使用家用电三孔插头的缆上控制盒(GB/T 18487 中充电模式二)以及使用充电插头的通过交流充电桩。该充电方式充电速度较慢,充电的电流和功率都较小,充满电一般需要6~8个小时。虽然交流充电桩充电时间较长,但是建设费用比较少,所占用的面积也比较小,安全性比较高且容易安装,电动汽车家用充电设施和小型充电站多采用这种充电方式。

2、直流充电方式

直流充电是通过地面充电装置(直流充电桩)将交流电网电能转化为直流电后,通过充电连接装置直接对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进行充电。该方式充电电流大,一般为150A400A,充电所需要的时间较短,在10min30min。但是由于输出的电流较大,发热量也较大,所以直流充电桩的桩体体积较大,占地面积比较广,一般适用于需要快速充电的场合,解决临时充电的问题。例如公交车等大型交通工具的充电。由于直流充电桩的输出电流和输出功率较大,与电网连接时会对电网产生较大的冲击,所以在建设直流充电桩时需要加入一些对电网的保护措施。

3、无线充电方式

无线充电技术是基于非接触式电能传输技术的充电技术。主要通过电磁感应、电磁共振、微波和激光等方式实现非接触式电能传输的。虽然无线充电技术有多种形式,但一般认为适用于动力电池充电只有电磁感应式和电磁共振式两种。无线充电具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没有电火花和触电的危险,无积尘和接触损耗,无机械磨损,没有相应的维护问题,可以适应雨雪等恶劣的天气和环境等优点。其缺点是:设备的经济成本投入较高,维修费用大;实现远距离大功率无线电磁转换,能量损耗相对较高;无线充电设备的电磁辐射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电池更换方式

换电充电通过直接更换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组来达到为电动汽车补充电能的目的,并对替换下的电池组进行集中充电的模式。在动力电池更换时间方面,普通车的电池组可以在5分钟内完成更换,电动公交车也仅需要8分钟,更换时间基本与传统燃油汽车的加油时间持平。

3.5存在问题

大足区电动汽车的发展情况没有达到预期,区内电动汽车普及程度较低,且国家和重庆市政策性补贴正在逐年退坡,补贴性政策对电动汽车的推动作用逐年减弱,需要加大其他方面的推动力度,才能加快普及电动汽车。目前大足区只有十七个充电站,充电站的充电桩数量较少,很难满足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需要新建更多充电站和充电桩才能满足将来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


4需求预测

4.1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预测

4.1.1大足区“十四五”汽车保有量预测

大足2021年常住人口为84.93万人,“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为1.765%。本次人口预测依照1.765%的增长率计算,至2025大足区常住人口为91.09万人。2021年大足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6辆,“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为15.16%。本次预测依照15.16%的增长率计算,至2025大足区千人汽车保有量为309.4辆,结合二者数据计算得到汽车总量。

4-1 大足区“十四五”汽车保有量预测表

年份

预测

2021(实际)

2022

2023

2024

2025

2035

常住人口(万人)

84.93

86.43

87.96

89.51

91.09

108.51

汽车保有量(万辆)

14.9474

17.5131

20.5242

24.0510

28.1848

137.6684

千人汽车保有量(辆)

176

203

233

269

309

1269


4.1.2大足区“十四五”各领域汽车保有量预测

1、非私人用车预测

1)客运、公交、出租、租赁和货运车采用大足区交通委预测数据;

2)物流、环卫车按照“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长率计算;

3)救护车 “十三五”期间变化不大,按照固定数额增长。

4)警用车已达到饱和,数量保持不变。

5)校车数量按照负增长率逐年递减。

2、私人乘用车预测

私人乘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长率情况多变,采用2025年大足区的汽车总量减去非私人乘用车的数量得到。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各类型汽车保有量预测如表4-2所示。

4-2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汽车保有量预测

车辆类型

2022

2023

2024

2025

2035

增长率(%

客运车()

350

345

340

335

335

-1.439221433

公交车()

195

210

220

230

330

5.180767814

出租车()

300

300

300

300

300

0

物流、环卫车()

239

251

263

275

439

4.797274011

租赁车()

85

95

105

115

215

11.28704113

私人乘用车(辆)

166676

196613

231708

272870

1365542

17.91338574

货运车(辆)

7000

7150

7300

7450

9217

2.151205014

警用车(辆)

185

185

185

185

185

0

救护车(辆)

56

61

66

71

121

8.626243

校车(辆)

45

32

23

17

0

-27.63005006

合计(辆)

175131

205242

240510

281848

1376684

17.188345


      1. 大足区“十四五”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1、非私人用车电动汽车预测

结合国办发文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至2025社会公共、公务用车电动汽车达到各类汽车保有量的80%2035年设定目标值为100%

2、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预测

根据国办发文件,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本规划按照5%10%15%20%逐年增加的占比预测电动汽车总数量,减去公共、公务用车后得到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数量。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如表4-3所示。

4-3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车辆类型

2022

2023

2024

2025

2035

增长率(%

客运车()

70

120

190

270

335

57.28905597

公交车()

160

180

220

230

330

13.08922559

出租车()

90

100

150

200

300

31.48148148

物流、环卫车()

98

135

186

256

439

37.72242947

租赁车()

110

70

80

90

215

4.353315766

私人乘用车(辆)

1573

4303

9213

17021

234745

124.1366555

货运车(辆)

66

157

290

465

1584

94.31233042

警用车(辆)

15

25

35

45

145

45.07936508

救护车(辆)

11

24

40

57

121

75.78282828

校车(辆)

0

0

0

0

0

0

合计(辆)

2103

5114

10404

18634

238214

108.5740461



4.2充换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

4.2.1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各类型车辆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3

2)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54辆出租车配置一个18车位充换电站,可独立占地或采用附建方式建设。

3)电动环卫及公安巡逻等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4)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在示范推广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l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在积极促进地区,省会等主要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公共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公共停车场所进行建设。

2、各类型场所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住宅小区

对于新建地块,原则上新建住宅充电泊位应按照总停车位的100%建设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主要包括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等安装位置及用地。对于已建地块,鼓励物业联合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对于小区内可能出现的一桩多车情况,鼓励通过充电泊位分时共享等方式,满足多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充电需求;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对部分实施条件较为困难的居住区,宜积极在地块周边1公里范围内发展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

2)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公共停车场。

对于新建地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鼓励在此基础上增加充电设施建设规模;停车位选址应满足充电设施安装的空间要求,并尽可能减少其他工程的施工难度。

3)道路停车泊位

在路外充电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各区域特点在有条件的路边、高架桥下、桥孔下或路灯下等布局公用充电设施。应避免对城市道路的影响,周边宜有办公、商业或居民小区,或邻近轨道交通车站,宜专位专用、结合分时租赁网点布局。

4)公交枢纽站、首末站

对于新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充电桩。

对于现状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应根据电动公交车推广任务的安排结合场地条件,选取占地面积较大、服务功能较强的场站设施,配建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充电桩。

5)出租车充(换)电站

根据换电式电动出租车的发展需求规划充(换)电站,54辆出租车配置一个18车位充电站,其中四台具有换电作用。独立占地式充换电站应考虑充电桩建设及电动汽车示范和推广功能,兼顾行业推广、示范、技术培训、检修、充电桩管理调度中心等服务。

6)公共充电站

结合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场、公建、办公场所、驻车换乘(P+R)等配建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场所建设公共充电站。每300辆电动车配置一座不少于8个直流快充桩的充电站。

3、城市与乡镇之间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城市之间配置原则

以高速公路和国道服务区停车场设置城际快充站作为城市之间运行电动车辆补充电能。

2)乡镇之间配置原则

考虑大足区相邻乡镇之间距离均在20千米以内,各乡镇内公共充电站和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作为主要充电点,高速公路和国道服务区城际快充站作为辅助充电点。

4.2.2公共充电设施预测结果

按充电站能力服务标准,一个社会公共充站需要建设12个充电桩,根据重庆市车桩监测平台大数据统计结果,每个公共充电桩每天满足9辆社会公共车辆的充电,同时,根据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结果,至2025年电动社会公共车辆预计达到9368辆(50%私人乘用车+租赁车+货运车+警用车+救护车等没有专用充电桩的电动汽车),因此到2025年充电站保有量为89座,目前已有公共充电站41座,“十四五”期间将建设公共充电站48,快充桩588。“十四五”期间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情况如表4-4所示。

4-4 “十四五”期间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 年份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2035

建设充电桩数量(个)

162

162

132

132

5754

充电桩总数量(个)

383

545

677

809

6563

建设充电站数量(座)

13

13

11

11

722

扩建充电站数量(座)

1

0

0

0

0

公共充电站总数量(座)

54

67

78

89

811


4.2.3专用充电设施预测结果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配置要求,结合大足区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交、客运、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和私人乘用车专用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进行预测。

1、公交车充电设施预测

2025年电动公交汽车预计达到230辆,按照桩车比0.4配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需建成公交车专用充电桩92个,现已有公交专用桩19个,需新建公交专用桩73个。通过规划,“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公交车充电站6座,每个站的充电桩数量分别为22299922个。

2、客运车充电设施预测

2025年电动客运汽车预计达到270辆,按照桩车比0.2配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需建成客运车专用充电桩54个。通过规划,“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客运车充电站4座,每个站的充电桩数量分别为2061612个。

3、出租车充电设施预测

2025年电动出租车预计达到240辆,按照桩车比0.3配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需建成出租车专用充电桩72个。按充电站能力服务标准,一个出租车充电站拟建设18个快充充电桩,通过规划,“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出租车充电站4座。

4、物流、环卫车充电设施预测

2025年电动物流、环卫车预计达到256辆,按照桩车比0.3配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需建成物流、环卫车专用充电桩77个。通过规划,“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物流、环卫车充电站3座,每个站的充电桩数量分别为262625个。

5、分散式充电设施预测

2025年电动私人乘用车预计达到17021辆,按照桩车比0.5配建充电桩,“十四五”期间需建成分散式充电桩8837个(见附表2-附表11)。

6、总体情况

综合预测,“十四五”期间大足区需新建专用和分散式充电桩9113个,其中快充桩671个(专用276,分散式395),慢充桩8442个(见附表)。需建设专用充电站17座。

十四五”期间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情况如表4-54-6所示。

4-5 “十四五”期间专用充电桩建设情况

项目 年份

2022

2023

2024

2025

十四五”建设规模

2026-2035

公交车充电桩

55

18

0

0

73

59

客运车充电桩

26

28

0

0

54

13

出租车充电桩

36

18

18

0

72

18

物流、环卫车充电桩

26

26

25

0

77

55

合计

143

90

43

0

276

145


4-6 “十四五”期间专用充电站建设情况

项目 年份

2022

2023

2024

2025

十四五”建设规模

2026-2035

公交车充电站

4

2

0

0

6

3

客运车充电站

2

2

0

0

4

1

出租车充电站

2

1

1

0

4

1

物流、环卫车充电站

1

1

1

0

3

2

合计

9

6

2

0

17

7





5规划目标及布局原则

5.1规划目标

原则上,大力推进城市内部公共快充设施和城际快充站建设;对于专用充电桩,在确保盈利和政府政策支持前提下,按需建设,现阶段重点做好供电服务。按需为政府机关等建设专用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规划全覆盖。

根据国家、重庆市层面的相关政策,未来充电桩的总体数量与电动汽车保有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不低于1:1,即为购买电动汽车即需配备专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作为辅助和补充。

根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重庆市属于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8,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一般城区及县城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5,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5公里。结合大足区充换电设施发展现状,展望未来发展趋势,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在2025年应达到1:8,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1、前期(2022年)目标:

1)出台充电设施建设、电价和电动汽车推广等政策;

24A景区内部摆渡车辆改为电动摆渡车;中心城区与临近乡镇1~2条电动公交或电动农村客运班车示范线路;出租车与公务车更替及新购车辆按比例配置电动汽车;

3)构建车联网平台;

4)城区客运、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站、城区公共充电站建设;

5)城区大型酒店、示范小区、商业综合体充电桩建设;

2、后期(2023-2025年)目标:

1)加大各类型电动汽车更替与新购数量;

2)除大足城区外各乡镇建设公共充换电站;

3)各乡镇服务设施、政务中心、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设施停车场建设分散式充电桩;


5.2布局选址原则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根据《重庆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50218-2020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结合大足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布局原则:

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并应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排洪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进出站道路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2、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不应设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3、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4、专用充换电站的布局应与相应场站相结合,如公交车充换电站结合公交枢纽站、公交场站、公交首末站等设置;物流车充电站结合物流园区停车场设置;环卫车充电站结合环卫车停保场设置。

5、公用充电设备服务半径应小于2.5公里在人口、商业密集区,考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最终规模的目标服务半径为1公里。公用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应低于115

6、公共充电站空间布局宜按照“面、线、点”三个层次开展。其中:

1)“面”上,主要按照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满足规划区基本充电需求;

2)“线”上,主要结合规划和现状的城市主干道(含国道、省道等)周边停车场进行布局,建议结合有条件的加油(气)站布局;

3)“点”上,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大型综合体、旅游景点等重点位置宜结合公共停车场,按照“一点一站”的原则进行布局。


6布局选址方案

6.1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

公共充换电站优先在交通枢纽附近选址,在人口密集区域逐渐加大布点密度,并从城区向外辐射,在各乡镇至少建立一个公共充换电站,以更好地满足电动汽车用户的充换电需求。具体布局见附表1、附图1、附图2和附图3


6.2专用充换电设施布局

根据重庆市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关政策,结合大足区专用充电设施预测结果,对公交、客运、出租、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有充电站结合相应场站进行布局。

1公交车充电站

选取双桥客运站、市民中心公交站、高铁大足南站、万古镇和三驱镇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对已有的重庆大足南山首末站充电站进行扩建,完成对大足区公交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并根据各站点车流量情况结合公交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配建公交车专用充电桩。

2、客运车充电站

选取大足汽车站、双桥客运站、大足汽车客运中心和大足龙水汽车站四个大足区主要客运站建设客运车专用充电设施,完成对大足区客运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根据各站点规模情况结合客运车充电设施需求预测配建客运车专用充电桩。

3出租车充换电站

选址于府园街与龙景西路交叉口、龙南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慧丰路西城国际右侧道路交叉口和五金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建设出租车专用充电设施,其中龙南路充电站在2024年配建换电设施,完成对大足区出租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

4物流、环卫车充电站

选取城南物流基地、龙水物流中心和双桥物流中心建设物流、环卫专用充电设施,完成对大足区物流、环卫车充电站网络的布点。

十四五”期间需建设专用充电站17座,配建专用充电桩276个,详细情况见表6-1、附图4、附图5和附图6。(高铁大足南站充电站位置在附图6中标明)

6-1 大足区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清册

编号

名称

位置

建设性质

类型

充电桩数量

建设年限

快充

慢充

1

双桥公交充电站

双桥客运站

新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22

0

2022

2

重庆大足南山首末站充电站

大足汽车站

扩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29

0

2022

3

万古镇公交充电站

万古镇

新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2

0

2022

4

三驱镇公交充电站

三驱镇

新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2

0

2022

5

大足市民中心充电站

市民中心公交站

新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9

0

2023

6

高铁大足南站充电站

高铁大足南站

新建

公交专用充电站

9

0

2023

7

重庆大足汽车站充电站

大足汽车站

新建

客运专用充电站

20

0

2022

8

双桥客运充电站

双桥客运站

新建

客运专用充电站

6

0

2022

9

大足汽车客运中心充电站

大足汽车客运中心

新建

客运专用充电站

16

0

2023

10

大足龙水汽车站充电站

大足龙水汽车站

新建

客运专用充电站

12

0

2023

11

府园街充电站

府园街与龙景西路交叉口

新建

出租车专用充电站

18

0

2022

12

龙南路充电站

龙南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

新建

出租车专用充电站

18

0

2022

13

慧丰路充电站

慧丰路西城国际右侧道路交叉口

新建

出租车专用充电站

18

0

2023

14

五金路充电站

五金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

新建

出租车专用充电站

18

0

2024

15

城南充电站

城南物流基地

新建

物流环卫专用充电站

26

0

2022

16

龙水物流环卫充电站

龙水物流中心

新建

物流环卫专用充电站

26

0

2023

17

双桥物流环卫充电站

双桥物流中心

新建

物流环卫专用充电站

25

0

2024

18

龙南路换电站

龙南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

扩建

出租车专用换电站



2024

合计





276




5私人乘用车分散式充电桩

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方便用户,私人乘用车专用充换电设施主要以分散式充电桩的形式分布在各小区、街道等停车场内。详细情况见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附表7、附表8、附表9、附表10、附表11


7建设投资与成效分析

7.1建设规模分析

十四五”期间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规模随大足区内电动汽车保有量增加而扩大,且适度超前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户需求。建设规模如表7-1所示(只包含公共588个充电桩和专用276个快充桩)。

7-1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充电站建设规模表

指标 年份

2022

2023

2024

2025

电动汽车保有量(辆)

2103

5114

10404

18634

新建充电桩(个)

305

252

175

132

新建公共充换电站(座)

13

13

11

11

新建专用充换电站(座)

9

6

2

0


7.2投资估算

公交车充电站按1030/150kW充电桩配置,采用慢充快补模式,夜间30kW慢充,白天150kW快充,典型造价210万元;客运快速充电站按20150kW充电桩配置,造价为330万元一座;出租车充电站按18120kW直流充电机配置,典型造价675万元一座;社会公共充电站按12120kW一机双桩分体式充电机配置,典型造价450万元一座;物流、环卫车电站按25120kW直流充电机配置,典型造价500万元一座。充电站造价可根据充电桩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大足区“十四五”期间充电设施建设计划,预计“十四五”期间充电站新增投资2.8264亿元。

7-2 大足区“十四五”期间充电站建设投资表

指标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专用充换电站投资(万元)

3412

2077

1175

0

6664

公共充换电站投资(万元)

5850

5850

4950

4950

21600

充换电设施总投资(万元)

9262

7927

6125

4950

28264

7.3成效评估

1、强化环境保护,减少碳排放

电动汽车自身并不排放尾气,但是电能作为二次能源,需通过一次能源获得,在计算减排效益时应将煤耗产生的二氧化碳纳入计算。

以一辆客运车/公交车每年实际运行70000公里计,非电动客运车/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0.4吨。而一辆电动客运车/公交车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燃油客运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50.4吨。

以一辆出租车每年实际运行100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9.2吨,而一辆电动出租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出租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19.2吨。

以一辆作业车每年实际运行40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6吨,而一辆电动作业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作业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9.6吨。

以一辆乘用车每年实际运行15000公里计,同样计算得到非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6吨,而一辆电动乘用车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吨,比非电动乘用车要减少年二氧化碳排放3.6吨。

以上计算是以单台车辆的减排效益分析,按照预测电动汽车保有量计算2025年将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9958万吨,减排效益极为可观。

可以看出,加大电动汽车的推广,对于提高大足城区大气优良指数作用明显,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2、增加就业

平均每座充电站聘请3人维护加服务,总计新建65座充电站,将提供195个就业岗位;每100台分散式充电桩需要1位专业人员巡视检修,总计8837个分散式充电桩,需要89位人员进行维护检修;至2025年总计新增就业岗位284个。

3、促进大足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推动电动汽车发展使大足本地电动汽车企业通过销售电动汽车,为大足电动汽车发展提供支撑;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公司通过租赁电动汽车的方式,在广大用户群体中树立电动汽车低成本、零污染、绿色出行的交通出行理念,推广电动汽车出行;公交公司在大足区投入电动公交车,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建立绿色出行的示范性效应。


8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

8.1重点项目

1、公交车充电站

2022年选址于双桥客运站和大足汽车站建设服务于公交路线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足区公交车充电需求。

8-1 大足区公交车充电站布点

2、客运车充电站

2022年选址于大足汽车站、双桥客运站建设服务于客运车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足区客运车充电需求。

8-2 大足区客运车充电站布点

3出租车充电站

2022年选址于府园街与龙景西路交叉口、龙南路与龙棠大道交叉口建设服务于出租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足区出租车充电需求。2024年为龙南路充电站配建换电设施。

8-3 大足区出租车充电站布点

4物流、环卫车充电站

2022年选址于城南物流基地建设服务于物流、环卫车的充电设施,满足大足区物流、环卫车充电需求。

8-4 大足区物流、环卫车充电站布点

8.2保障措施

1、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已有停车泊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电动汽车充电桩原则上不征用土地,需要利用市政道路建设充电桩的,可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使用土地,并向市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用合建方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可结合原规划的加油站、加气站进行选址安排。对确需单独建设的集中式公共充电站项目,土地用途确定为公共设施用地,国土部门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运营成本等采取划拨、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并根据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3、落实国家、重庆市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纳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范围。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4、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专项基金,发行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债券。

5、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要,积极开展“示范小区与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试点示范。充分发挥现有公共设施的作用,创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普及。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可率先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7、强化舆论宣传保障。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加大相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力度,曝光阻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综合运用法规强制、行政管理、市场引导、公众自愿等手段,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

9附表

附表1 大足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清册

序号

名称

位置

建设性质

充电桩数量(个)

建设年限

快充(120kW

慢充(7kW

1

综合交通枢纽充电站

大足综合交通枢纽

新建

12

0

2022

2

双桥综合枢纽充电站

双桥综合枢纽

新建

12

0

2022

3

大足区政府充电站

大足区政府

新建

12

0

2022

4

城西中学南充电站

城西中学南

新建

12

0

2022

5

昌州古城充电站

昌州古城北

新建

12

0

2022

6

龙水路充电站

龙水路

新建

12

0

2022

7

龙湖路充电站

龙湖路

新建

12

0

2022

8

柏林广场充电站

柏林广场

扩建

6

0

2022

9

吾悦广场充电站

吾悦广场

新建

12

0

2022

10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充电站

天星大道巴岳大道交界

新建

12

0

2022

11

广电大厦充电站

广电大厦停车场

新建

12

0

2022

12

丁家坡充电站

孝文化广场

新建

12

0

2022

13

东关加油站充电站

东关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2

14

高升镇充电站

高升镇

新建

12

0

2022

15

高坪镇充电站

高坪镇

新建

12

0

2023

16

中敖镇充电站

中敖镇

新建

14

0

2023

17

铁山镇充电站

铁山镇

新建

16

0

2023

18

季家镇充电站

季家镇

新建

12

0

2023

19

三驱镇充电站

三驱镇

新建

12

0

2023

20

宝兴镇充电站

宝兴镇

新建

12

0

2023

21

龙石镇充电站

龙石镇

新建

12

0

2023

22

珠溪镇充电站

珠溪镇

新建

12

0

2023

23

大足南充电站

大足南综合枢纽

新建

12

0

2023

24

国梁镇充电站

国梁镇

新建

12

0

2023

25

拾万镇充电站

拾万镇

新建

12

0

2023

26

石马镇充电站

石马镇

新建

12

0

2023

27

宝顶镇充电站

大足石刻综合枢纽

新建

12

0

2023

28

回龙镇充电站

回龙镇

新建

12

0

2024

29

金山镇充电站

金山镇

新建

12

0

2024

30

玉龙镇充电站

玉龙镇

新建

12

0

2024

31

雍溪镇充电站

雍溪镇

新建

12

0

2024

32

古龙镇充电站

古龙镇

新建

12

0

2024

33

智凤街道充电站

智凤街道

新建

12

0

2024

34

大足青少年宫充电站

大足青少年宫

新建

12

0

2024

35

大足区中医院充电站

大足区中医院

新建

12

0

2024

36

龙岗加油站充电站

龙岗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4

37

和谐家园充电站

和谐家园停车场

新建

12

0

2024

38

二环南路充电站

二环南路与石刻大道交界

新建

12

0

2024

39

永益路充电站

永益路与花市街交界

新建

12

0

2025

40

龙景充电站

龙景大酒店停车场

新建

12

0

2025

41

双桥加油站充电站

双桥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5

42

星海加油站充电站

星海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5

43

龙湖加油站充电站

龙湖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5

44

火炬路充电站

火炬路与双龙西路交界

新建

12

0

2025

45

南郊加油站充电站

南郊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5

46

三环路充电站

三环路与龙棠大道交界

新建

12

0

2025

47

三合加油站充电站

三合加油站

新建

12

0

2025

48

玉河路充电站

玉河路

新建

12

0

2025

49

邮亭镇充电站

邮亭镇

新建

12

0

2025

合计




588

0




附表2 “十四五”期间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附属停车场充电设施明细表

序号

停车场地点

停车泊位数(个)

充电桩数量(个)

建设年限

快充(120kW

慢充(7kW

1

党政中心

277

10

39

2022

2

广电大厦

178

6

26

2022

3

区党校、检察院、广场酒店周边

74

3

10

2022

4

党校

39

1

6

2022

5

高升镇政府

30

1

4

2022

6

商务中心

174

6

25

2022

7

社保局

90

3

13

2022

8

累丰汽检中心

70

3

10

2023

9

质监局大门外场坝

38

1

5

2023

10

土地储备

26

1

3

2023

11

卫生局

18

1

2

2023

12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18

1

2

2023

13

财政局

30

1

4

2024

14

教委

16

1

2

2024

15

中国气象站

21

1

3

2024

16

福利中心

100

4

14

2024

17

水务局

27

1

4

2024

18

国家电网

55

2

7

2024

19

规资局停车场

140

5

20

2024

20

质监局

32

1

4

2024

2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

1

2

2024

22

交警队

95

3

14

2024

23

消防队

18

1

2

2024

24

消防队后门(果园还房)

16

1

2

2024

25

供电公司

44

1

6

2025

26

公安局

37

1

5

2025

27

商务局后坝

16

1

2

2025

28

检察院

28

1

4

2025

29

路政局

31

1

4

2025

30

棠香街道办事处

20

1

2

2025

31

(太平洋购物中心对面)邮政

22

1

3

2025

32

电信局后坝

48

2

6

2025

33

龙水镇政府停车场

84

2

7

2025

34

龙东社区办公室

30

1

4

2025

35

明光社区办公室

50

1

7

2025

36

大足工业园区办公楼

60

1

5

2025

合计


2072

73

278



附表3 “十四五”期间规划酒店旅馆附属停车场充电设施明细表

序号

停车场地点

停车泊位数(个)

充电桩数量(个)

建设年限

快充(120kW

慢充(7kW

1

广场酒店

33

1

5

2024

2

华地王朝酒店

96

3

13

2024

3

华美达酒店

30

1

4

2025

4

吉润祥酒店后坝

30

1

4

2025

合计


189

6

26





附表4 “十四五”期间规划文体场馆附属停车场充电设施明细表

序号

停车场地点

停车泊位数(个)

充电桩数量(个)

建设年限

快充(120kW

慢充(7kW

1

体育中心

176

6

24

2023

2

体育中心广场

27

1

4

2025

合计


203

7

28




附表5 “十四五”期间规划学校附属停车场充电设施明细表

序号

停车场地点

停车泊位数(个)

充电桩数量(个)

建设年限

快充(120kW

慢充(7kW

1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中心小学

30

1

1

2022

2

龙水实验中学

88

1

5

2022

3

大足区龙水镇大围中心小学

40

1

2

2022

4

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

130

2

6

2022

5

龙水三小

78

1

4

2022

6

复隆实验学校

42

1

2

2022

7

龙水中心园

20

1

0

2022

8

重庆市大足区龙西中学

90

1

5

2022

9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顺龙中心小学

15

1

0

2022

10

大足区龙水镇沙桥中心小学

30

1

1

2022

11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柳河中心小学

20

1

0

2022

12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25

1

1

2022

13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西中心小学

35

1

1

2022

14

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中心小学

20

1

0

2022

15

龙水湖育才中学

110

1

5

2022

16

龙水镇为民幼儿园

3

1

0

2022

17

龙水红太阳幼儿园

10

1

0

2022

18

龙水镇智博幼儿园

10

1

0

2022

19

龙水镇喜洋洋幼儿园

10

1

0

2022

20

龙水镇国光幼儿园

10

1

0

2022

21

龙水镇永华幼儿园

3

1

0

2022

22

龙水小蓓蕾幼儿园

10

1

0

2022

23

龙水镇苗苗幼儿园

10

1

0

2022

24

龙水镇蓓蕾幼儿园

10

1

0

2023

25

大足区向阳幼儿园

40

1

2

2023

26

重庆市双桥中学

80

1

4

2023

27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中学

38

1

1

2023

28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实验中学

40

1

2

2023

29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中学

50

1

2

2023

30

重庆市大足区经开小学

69

1

3

2023

31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实验小学

45

1

2

2023

32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

54

1

2

2023

33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

28

1

1

2023

34

重庆市大足区通桥小学

12

1

0

2023

35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中心小学

30

1

1

2023

36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元通中心小学

12

1

0

2023

37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永红村小

5

1

0

2023

38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子店中心小学

15

1

0

2023

39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幼儿园

43

1

2

2023

40

重庆市大足区春晖学校

12

1

0

2023

41

重庆市大足区甜甜幼儿园

10

1

0

2023

42

大足城南高级中学

85

1

4

2023

43

大足农广校

40

2

5

2023

44

大足区西禅小学

30

1

1

2023

45

宝顶实验小学

20

1

0

2023

46

龙岗一小西街校区

7

1

0

2023

47

龙岗一小南山校区

197

2

8

2023

48

海棠小学

80

1

4

2023

49

迪涛学校

50

1

2

2023

50

重庆市大足中学(本部)

140

2

10

2023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