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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82591X/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外办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82591X/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外办
[ 发布日期 ] 2023-03-28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交流合作;

2.承担全区重大涉外活动的礼宾礼仪,以及英、日、法、德等主要语种的翻译服务;

3.承担全区海外安全、领事保护等外事宣传以及涉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做好来足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工作,以及在足外国人服务工作;

5.协助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开展海外领事保护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2022年5月经区委同意设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经批准可使用编制2名,目前单位实有在编工作在岗工作人员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1.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2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2万元,比2022年增加21.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万元,比2022年增加2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5月成立后人员调动在下半年才完成,2022年无单位预算,本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有项目支出预算。

区外事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均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与2022年均未有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1万元,比上年增加4.5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新成立,2022年无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姜滟,联系方式023-8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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