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82591X/2025-0001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外办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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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政府外办 |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3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3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构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港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市外办研究起草的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执行。
(2)配合本市对外交往合作总体规划,负责本区与国(境)外地区、国家及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交往与联系,协助推动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3)负责重要外宾及港澳有关人士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协调区领导外事活动。
(4)负责审核、审批和办理本区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有关事宜。
(5)推动本区与港澳地区的科技、文化、人才引进的合作与交流。
(6)按市外办要求完成友好城市工作;配合市外办策划的各种外事相关活动。
(7)负责单位组织党建及其他相关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外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机构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对外交流合作;
(2)承担全区重大涉外活动的礼宾礼仪,以及英、日、法、德等主要语种的翻译服务;
(3)承担全区海外安全、领事保护等外事宣传以及涉外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协助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做好来足访问的重要外宾接待工作,以及在足外国人服务工作;
(5)协助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开展海外领事保护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包括两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行政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外事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9.7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所需资金;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89.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资金收入;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7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89.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支出;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1.82万元,占83.5%;项目支出47.91万元,占1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9.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所需资金;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资金收入;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6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是202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年初预算新增项目“大足区外事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为归口管理的外事专项工作所需资金,此项资金2024年未使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7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一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增加部门人员经费保障支出;二是2024年部门外事工作繁忙,增加相关项目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96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年初预算新增项目“大足区外事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为归口管理的外事专项工作所需资金,此项资金2024年未使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05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34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年初预算新增项目“大足区外事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为归口管理的外事专项工作所需资金,此项资金2024年未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从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随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3.31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从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其卫生健康支出随之增加。
(19)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从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其住房保障支出随之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8.71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部门所有职工正常调薪以及行政单位从2024年从6月起增加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5.7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1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此项本年新增发放给各职工的交通补贴7.8万元,去年决算在人员经费的“津贴、补贴”中呈现此笔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07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项目“大足区外事专项补助经费”为统筹管理的外事专项工作的资金,由于2024年我区未有赴国外的交往活动,此项目其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未使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在可行范围内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大足区外事专项补助经费”为统筹管理的外事专项工作的资金,由于2024年我区未有赴国外的交往活动,此项目的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未使用。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因公出访。
本部门暂无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5.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到访我区的外国来宾。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全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二是有部分账款暂未结算。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继续按照全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5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37批次,59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7万元,增长334.6%,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友好城市工作和其他外事活动的开展,由本部门组织了5次相关会议,由于会议费金额基数低,变化后变动比例较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加4次上级单位组织在外地开展的培训,2024年仅参加2次上级单位组织在外地开展的培训,培训费用相应减少,由于此项数据基数低,变化后变动比例较大。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94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门因友城交往工作有3次赴外地交流的活动,2024年仅1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6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此项本年新增发放给各职工的交通补贴7.8万元,去年决算在人员经费的“津贴、补贴”中,按去年同一口径统计机关运行经费为14.07万元,下降17.78%,为厉行节约压减了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部门办公所需的复印纸。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7.91万元。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7.91万元。未有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外事活动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7.9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暂未发现问题;对“招商及友好城市建设”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96万元,评价得分99.6分,绩效评价暂未发现问题。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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