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工作机构预决算>区住房城乡建委> 预算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成文日期 ] 2022-02-2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

  提升全区建设执法水平,规范全区建设市场行为。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全区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1. 承担全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支队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核定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9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核定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执法培训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1.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减少12.58万元,项目收入减少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5.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8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1.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2.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98万元,比2021年减少6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8万元,比2021年减少 1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2人,故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减少49万元,比2021年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目标任务变动所致。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29万元,比2021年增加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29 万元,与 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故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1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公务车1辆,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3.43万元,比上年减少20.87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费、水费和其他商品福利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无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英俊,联系方式: 4372744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