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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承担城市管线工程综合管理服务、城市排水系统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开展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排水管网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3.为管线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城市道路、停车场等功能设施提供技术性服务。
4.开展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利用服务。
5.承担城市污水厂建设运行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6.承担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7.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8.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9.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为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8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未实现单独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8.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0.6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8.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8.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7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7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未实现单独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管线综合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线综合事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未实现单独预算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馨 ,联系方式:023-43729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