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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中心为项目建设用地服务;负责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拟定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及张收补偿方案的论证;负责大足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大足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风险评估、社会稳定;负责大足区已征收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证明的办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根据《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大足编委〔2012〕242号)设立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为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单位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征地拆迁科、城镇拆迁科、安置科。

我中心编制人员情况如下:编制25人,在岗2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3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6.35 万元,比2018年增加12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35 万元,比2018年增加128.7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重庆市大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比2018年减少0.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比2018年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如:龚明 ,电话:023-4376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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