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工作机构预决算>区住房城乡建委> 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89620E/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10-20
[ 成文日期 ] 2022-10-2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为全区建设工程提供服务指导和行业培训相关辅助性、事务性等具体工作。

1.承担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和信访投诉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3.承担市场类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的综合服务工作。

4.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教育培训和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5.承担建筑机械与设备的推广及施工准入的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管理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事务性工作。

7.协助主管部门处理全区建设工程劳务纠纷的事务性工作。

8.协助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事务性工作。

9.开展全区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大足委编委〔2020〕9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挂重庆市大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由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25.48万元,支出总计1,12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4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09.12万元,占98.5%;项目支出16.36万元,占1.5%。

4.结转结余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5.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绩效奖增加。二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3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9.83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0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且计提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8.63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0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且计提基数调整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889.95万元,占7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1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7.06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且计提基数调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社保缴费基数和绩效奖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1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8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增加,故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劳务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0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建筑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与上年支出数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4.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落实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以案四说工作推进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1万元,增长633.6%,主要原因是党员廉政教育培训和新上岗监督员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6.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排水管网材料及内窥监督性抽查

联系人及电话

吴敏 138832812899

主管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6.36

总量

16.36

100%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0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0


区级财政资金

16.36

区级财政资金

16.36

1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在建市政材料及内窥监督性排水管网工程的抽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低于30%,房屋建筑工程排水管网工程材料及内窥监督性排水管网工程的抽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低于10%,抽查100千米。

完成在建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材料及内窥监督性排水管网工程的抽查,并按计划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抽查数量完成年度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排水管网工程材料及内窥监督性排水管网工程的抽查

100千米

100千米

100%


项目建设时间

2021年1~11月

2021年11月30日

完成


项目扶持资金

16.36

16.36

100%


说明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建设服务中心2021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争取更好的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项目资金的有效率,力争所有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厉行节俭、杜绝浪费。

(三)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293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