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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848417N/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848417N/2022-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15
[ 成文日期 ] 2022-04-1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225号)文件精神,我局就2021年度列入决算的全部项目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进行自评,现将具体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项目情况分析。2021年,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的通知》(大足财预〔2021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年初预算项目资金10个,金额58321.5万元。后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和市级统筹基金拨付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10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起,居民医保中央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市级居民医保财政专户,市级居民医保财政专户收到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列财政补助收入,各区县(自治县)按标准应承担的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序时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本级居民医保基金财政账户。居民医保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属于财政科目,支出决算由财政代编,由此我局年初预算调减49636.5万元,2021年实际决算安排项目资金年初预算8685万元。年中追加项目资金1807.8万元(含结转上年项目资金406.8万元,政府性基金119万元),追加项目资金具体为中央和市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34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05.8万元及2021年国有企业“单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补助34万元及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费34万元。结转上年项目资金摘要分别“结转-渝财社[2020]56号,(大足财社[2020]50号)下达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中央补助资金预算” 及“结转-渝财社[2020]174号,(大足财社[2020]95号)下达市级2020年医疗救助预算指标”, 结转金额分别为36.8万元、370万元;政府性基金摘要为“渝财社[2021]90号,(大足财社[2021]67号)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中的一部分,属于福彩金用于医疗救助对象,金额119万元。年中调剂入项目经费944.16万元,全年完成项目12个,主要是从农委调剂-21年建卡贫困户居民医保参保补助及区机关事务中心调剂区公务车购置费两个项目到我局。年末未使用项目资金2890.44万元,实际决算项目总支出8362.02元,与决算数据8363.82万元差异1.8万元,主要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中多计入垫底资金(退休)支出1.8万元。

2.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一是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二是做好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及保障有效使用。

3. 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实行谁主抓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管理与其科室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起来,以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落地。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批复的通知》(大足财社〔20211号)文件精神,年初安排各项目到位资金58321.5万元(本级资金9940.5万元,市级资金48381万元)。由于预算调整年末决算实际到位项目资金8362.02万元(本级资金2848.31万元,市级资金5513.71万元),与决算数据8363.82万元差异1.8万元,主要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中多计入垫底资金(退休)支出1.8万元。本级减少原因一是居民医保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属于财政科目,支出决算由财政代编。二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于市局安排充足,本级调减2200万元等。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8685万元,实际支付8362.02万元,与决算数据8363.82万元差异1.8万元,主要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中多计入垫底资金(退休)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医保扶贫及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等。另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本级)4821万元,由于属于财政使用科目,因此决算由财政做的代编,未计入我局决算项目收支中统计。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所有涉及其相关收支业务,都需相关部门提供原始凭证,完善相关签章手续再做支付。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或项目年度发展规划逐项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一是城乡居民参保情况。截至20216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83.3万人,与年初预计完成小于84.3万人差异1万人,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征收扩面及对重复参保人员进行了清理,不真实参保人数为0,综合参保率在95%以上,圆满完成全年任务。二是城乡居民缴费情况。截至202112月底,个人缴费总额为17747.39万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费15607.62万元,特殊人群各级部门资助资金2139.77万元。三是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重情况1-7110854人次享受了直接救助,(由于系统原因8-12月数据无法查看),其中救助重特大疾病32050人次,占1-7月直接救助人次比例的28.9%,达到救助标准≧28%。四是截至2021年年底,我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达2.2万人,财政暂按上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1%补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629.41万元,较去年支出增加60.52万元,增幅4%。五是全年资助建档立卡稳定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478人,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比值为30%,全年实际补助资金346.16万元。六是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完成30.49%,与市局要求60%有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区中轻年人员大部分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老、幼人员居多及前期宣传力度不够。全年其他所有项目数量指标均按年初安排完成。

2)质量指标。一是待遇支付情况。12021年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总支出55743.92万元,其中住院支出37005.19.万元、门诊大病1950.04万元、门诊统筹10057.84万元、购买大病医疗保险4738.42万元、上解市内跨区就医费用875.91万元,其他支出1116.52万元(新冠疫苗接种费),切实保障了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22021年,全区1-7月共纳入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77659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共计4416.8万元。其中,门诊、住院救助110854人次,资助参保53828人;门诊、住院救助资金支出3140.5万元,资助参保资金支出1276.3万元,确保了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态式。二是2019年到2021年以来,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均大于50%。其中2019年为62.49%2020年为63.67%2021年为52.9%辖区医疗机构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基金支出占居民医保住院总费用的比率质量指标,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201953.99%202053.97202177%,均大于45%的要求。三是全力推行医保支付方式和DRG试点工作。2021年,我区医保支付方式(即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作为全区“7+4”个国家级改革工作项目之一重点推进。10月,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作为DRG付费试点医院迎接国家医保局专家评估组的第二次改革成效实地考察评估,获得专家组肯定。11月,我区区人民医院获批DRG实际付费资格,成为全市4家获批实际付费资格的医院中唯一一家区县级医院。121日,大足区DRG实际付费工作正式启动。付费以来,纳入DRG付费病例比例为75.02%,其中职工医保患者住院费用中按项目付费和按DRG付费统筹基金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55.30%58.02%,居民医保分别为47.04%54.70%,试点医院方结余基金137万元,结余率为13.24%四是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情况。重点救助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分别为重点救助对象80%、其他救助对象70%,达到指标值≥70%。五是农村贫困人口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2021年,1-7农村贫困人口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次数为20474人次,占贫困人口就诊人次20474人次的100%,农村贫困人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就诊率为100%六是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情况。我区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及门诊治疗目录外医疗费用比例为30%,经各项报销、救助和财政兜底后,住院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10%;门诊大病、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20%

3)时效指标。一是城乡居民参保人数按要求在6月底之前给予了完成,区财政补助资金在1231日之前划拨到了财政专户。二是贫困人口“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情况。在市内达到了全覆盖,贫困人口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就医,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一站式”结算方式管理,即区外市内就医,实行直接结算。在20211-7月享受医疗救助的人次中,有110854人次救助对象享受了“一站式”结算的便捷通道,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2021,大足区1-7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报销3120人次,涉及往来医保报销费用8777万余元,但由于系统原因,市外就医人员的救助结算从8月起就没结算。三是其他项目资金根据需要按进度给予了及时拨付,全年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全年实际投入项目资金8362.02万元,保证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年初预算年末未做支出安排的资金共2890.44万元。主要为医疗救助资金220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80万元、扶贫济困医疗基金550万元等。未做支出安排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上级安排比较充足;离休干部医疗费历年有少许结余,离休人员逐年减少,费用支出相对减少;扶贫济困医疗基金从农委调剂到我局有经费等。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扶贫济困等政策的实施,切实减轻了我区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

2)可持续影响。近年来,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的投入是逐年加大,城乡居民各级财政补助从最初的30/人、年,到2021年的580/人、年。医疗救助的投入也在政府承受能力范围内,政策标准优实。因重大疾病、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重点传染病等因素致贫(建档立卡)的人数逐渐减少,救助对象参保缴费的压力和政策范围内个人费用负担明显减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为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形成联通基金“暖心桥”。一是我局着力经办服务高效化。实行综合窗口柜员制度,5大类33项医保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流程优化精简,月度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办理清单,督导业务科室按时开展自评自查自纠工作。设置投诉信箱,随机抽查、跟进业务事项办理进度、群众满意度。建立投诉问题、信访办理台账,及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提案,不存在逾期未办结情况,无重大信访、舆情事件发生。二是着力异地就医便捷化。持续推进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积极助力大足区建强为链接成渝“两高”的桥头堡。全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达到34家,实现区级、镇街全覆盖。西南五省跨省门诊直接结算试点扩大到113家(34家医院、79家药店)高血压、糖尿病特病门诊可在三家区级医院跨省使用。三是医保着力平台信息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全国医保一张网”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医保视频会议与市局MCU适配及全区947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贯标赋码工作。8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顺利上线并平稳运行。不断推进医保服务规范化、便民化,全面提高医保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存在的问题

1. 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2. 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加之我区人口基数大,外传务工人口多,群众参保意识不高,集中参保期间参保率相对较低。

3. 基金监管力量薄弱。我区定点医药机构较多,单位医学专业人员较少,工作难度大,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处不够及时。

4. 由于医保系统原因,导致有的业务工作开展通道不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 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纸、发放宣传资料、下乡扶贫时机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引导参保群众尽量参加二档,以提高参保群众意识,提高政策知晓度。

3. 继续加强基金监管,不定期进行稽核检查。

4.将随时与市局相关业务处室保持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计划用于指导来年计算和筹备工作,并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

附件1.  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2. 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2022412

附件1: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zip

附件2: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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