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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48417N/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医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848417N/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医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确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2〕2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业务科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本区相关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4.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5.贯彻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建立健全本区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按规定负责本区医疗服务等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区相关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7.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组织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8.拟定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医保局要建立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编委核定行政编制12名,实有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下设机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0年4月成立,为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5名,实有3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0名。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决算年初预算收入955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 8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万元),基本支出收入874.27万元。调整预算年末决算实际收入932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 836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239.23万元;基本支出收入956.22万元,较年初增加81.95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1年决算支出932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22万元,占本年支出10.26%;项目支出836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万元),占本年支出89.74%。
三、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实施主要体现在当年我局工作任务中,具体而言,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1.保障基金收支平衡,做优基金“蓄水池”。
2016年底,我区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历年结余均出现“双穿底”,2017年至2019年当期均收不抵支,基金“寅吃卯粮”的形式较为严峻。2020年末,通过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合理分配基金总额、科学清算基金超支费用,大足区医保基金开始出现当期收支结余,基金收支处于“紧平衡”状态。2021年,大足区医保基金继续贯彻执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总额分配原则与“锁定基数、总额控制”的超支清算原则。同时挖掘潜力参保扩面,全面完成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95.5万人(职工医保12.2万人、居民医保83.3万人),综合参保率稳步保持95%以上,医保基金总收入9.9亿元,总支出9.8亿元,医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2.全面深化制度改革,搭建基金“立柱桩”。
2021年,大足区医保支付方式(即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作为全区“7+4”个国家级改革工作项目之一重点推进。10月,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大足区人民医院作为DRG付费试点医院迎接国家医保局专家评估组的第二次改革成效实地考察评估,获得专家组肯定。11月,大足区人民医院获批DRG实际付费资格,成为全市4家获批实际付费资格的医院中唯一一家区县级医院。12月份试点医院方结余基金137万元,结余率为13.24%,医保基金支出总体平稳。大足区的医保基金购买力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过度诊疗行为进一步有效规范,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高,呈现了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3.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筑牢基金“防火墙”。
2021年,区医保局把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作为医保工作“一号工程”深入推进,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法律准绳向欺诈骗保行为亮剑震慑;以“3+3”监管机制(即狠抓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制度规范三个关键,建立数据对比、集中约谈、资格渐退三项机制)为抓手强化村卫生室基金使用监管;以部门协调联动为纽带,同心协力严打“三假三乱”(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乱计费、乱用药、乱检查)。推动制定了《大足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工作责任清单(2021—2025年)》(大足府办发〔2021〕127号),明确了直至2025年我区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主要目标与方向。建立了大足区医保基金医疗专家评审库,纳入评审专家96人。与永川区签订医疗保障跨区交叉审核协议,明确两地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基金使用方面实行常态化交叉管理合作模式,开展跨区协同监管试点探索工作。2021年,全区约谈定点医药机构481家,暂停网络结算85家,网审扣回违规本金198.05万元,追回违约违规本金920.11万元,处罚违约违规金额2584.52万元,全年门诊统筹结余基金1亿元。
4.发挥公平普惠原则,织密基金“保障网”。
严格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坚决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在五年过渡期内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区医保局牵头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协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细化了工作要求,杜绝在政策调整的五年过渡期出现因病返贫、致贫情况。2021年,我区投入建卡稳定脱贫户医保参保资助346.16万元,扶贫济困医疗资金580万元,医疗救助资金5396万元。
2021年,区医保局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两病”(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一是扩大保障人群范围,将我区符合政策规定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8.07万人(糖尿病2.41万人、高血压5.66万人)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二是增加诊断机构,“两病”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全区内乡镇卫生院,负责患者复诊、检查、供药等门诊治疗服务需求,打通基层医疗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提升医保服务可及性。三是提高报销金额,大足区目前采取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两种报销方式,均由患者自主选择。按项目付费中,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的“两病”患者报销比例100%,2021年,我区两病患者总费用1213.47万元,医保统筹报销726.25万元。
5.发挥战略购买作用,涵养基金“生态链”。
区医保局有序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建立健全大足区集采配套机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报量采购,落实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措施。利用集中带量采购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在推动医疗服务市场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中的撬动作用,坚持不懈、协同推进“三医联动”,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购买力,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我区共执行国家药品集采7批次,涉及品种218个、规格504个,约定任务量2963.2万元;执行省级联采2批次,涉及品种70个、规格141个,约定任务量1024.08万元;执行耗材集采5批次,约定任务量409.55万元,均序时完成。
6.推动服务提质增效,联通基金“暖心桥”。
一是经办服务高效化。实行综合窗口柜员制度,5大类33项医保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进行流程优化精简,月度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办理清单,督导业务科室按时开展自评自查自纠工作。设置投诉信箱,随机抽查、跟进业务事项办理进度、群众满意度。建立投诉问题、信访办理台账,及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提案,不存在逾期未办结情况,无重大信访、舆情事件发生。
二是异地就医便捷化。持续推进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积极助力大足区建强为链接成渝“两高”的桥头堡。全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达到34家,实现区级、镇街全覆盖。西南五省跨省门诊直接结算试点扩大到113家(34家医院、79家药店),高血压、糖尿病特病门诊可在三家区级医院跨省使用。2021年,大足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报销3120人次,涉及往来医保报销费用8777万余元。
三是医保平台信息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全国医保一张网”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全区947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工作、贯标赋码工作。8月,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顺利上线并平稳运行,基本实现医保编码统一、数据规范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为医保决策分析、智能监管、公共服务提供了信息支撑。
四是助力防疫常态化。建立了大足区重大疫情医保基金提前预拨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筑牢织密防控体系,全面压紧压实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障责任,抓牢抓细疫苗接种费用拨付、药品试剂集中带量采购、疫苗接种动员宣传工作。2021年,全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148万剂次,医保基金支付1116.52万元,新冠药品、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金额368万元。
7.信息宣传能力持续提升。
全年印制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同时积极协调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宣传医保民生政策,对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基金监管工作等进行报道,其中新华社手机端1条,大足要情5条,掌上大足11篇,大足日报5篇,大足手机台5篇,大足电视台报道5次。
总之,2021年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医保经办和服务的满意度及对医保缴费、待遇报销等政策的知晓度明显提高,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不够到位,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基金监管力度有待加大。随着新的监管措施的实施,欺诈骗保行为也愈发地变化多样,但监管力度没有有效地跟进,市医保局飞行检查给个别医疗机构开出了上千万的违约金,足以说明平时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医保人才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为准确把握当前医疗保障面临的新形势,领会医疗保障工作新要求、新问题、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医保人才培养就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继续加强基金监管,不定期进行稽核检查。三是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培训,继续践行“五心三少”服务制度,规范窗口服务、加强医保服务大厅标识和指向性建设,着力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职工宗旨意识和综合能力,更好地便民、利民、惠民。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
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吕建辉 | |||
主管部门 |
区政府 |
实施单位 |
区医保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总额(万元) |
实际投入资金额(万元) |
产生差异的原因 | |||
合计 |
9559.27 |
9320.04 |
主要为预算调整变动 | |||
其中:财政拨款 |
9201.04 |
|||||
其他资金 |
119 |
|||||
总 |
年度目标(年初)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1、巩固参保率,实现2021年6月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83万余人;2、全面实现特殊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应助尽助”;3、全年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1、巩固参保率,实现2021年6月底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83万余人;2、全面实现特殊困难人群“应保尽保,应助尽助”;3、全年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
绩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
城乡居民参保人数 |
5 |
人 |
≥830000 |
833084 |
||
城乡居民参保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
2 |
元 |
待市局文件通知 |
580 |
||
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元) |
2 |
元 |
≥280 |
一档280元,二挡655元 |
||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5 |
% |
≥95% |
95% |
||
重复参保人数 |
3 |
人 |
0 |
100% |
||
虚报参保人数 |
3 |
人 |
0 |
100% |
||
参保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5 |
% |
≥75% |
75% |
||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
3 |
% |
≥50% |
50% |
||
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次数 |
3 |
人次 |
≥40000 |
53828 |
||
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5 |
% |
≥70% |
70% |
||
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
5 |
% |
100% |
100% |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3 |
不低于上年 |
市内达到全覆盖 |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
2 |
万元 |
≤51486.5 |
4821 |
由于政策调整,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再下达到区县 | |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
2 |
万元 |
≤6081 |
5515 |
由于上级安排充足,本级减少2200万元 | |
扶贫支出 |
2 |
万元 |
≤550 |
926.16 |
从扶贫办调剂建卡稳定脱贫户参保补助346.16万元等 | |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
2 |
稳步拓展 |
100% |
|||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2 |
明显提高 |
100% |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2 |
有效缓解 |
100% |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2 |
成效明显 |
100% |
|||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2 |
成效明显 |
100% |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5 |
≥90% |
90% |
|||
救助对象满意度 |
5 |
≥90% |
90% |
|||
实施部门满意度 |
2 |
≥90% |
90% |
|||
部门目标合理性 |
5 |
达标 |
达标 |
|||
部门决策规范性 |
2 |
合格 |
合格 |
|||
部门决策民主性 |
2 |
达标 |
达标 |
|||
内控制度完备性 |
2 |
达标 |
达标 |
|||
资金支出合规性 |
2 |
达标 |
达标 |
|||
资金使用有效性 |
3 |
合格 |
合格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健全 |
健全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达标 |
达标 |
|||
质量可控性 |
5 |
可控 |
可控 |
重庆市大足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