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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19912/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信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信访办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6019912/2021-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信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信访办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信访办职能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维稳工作的方针、政策。(2)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3)承办上级部门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各镇街党委政府和区级部门、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4)协调处理全区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区到市进京集访和非访、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的信访工作。(5)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各镇街、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7)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8)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9)牵头协调镇街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信访接待中心职能职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干部下访群众工作;承担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收集、分析、统计、报送、咨询各类信访信息,管理信息资料;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信访办内设维稳科、督查科、综合科三个科室;下属 “重庆市大足区信访接待中心”一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内设办信科、接访科、群众工作科三个科。大足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足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大足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74.47万元,支出总计474.4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9.58万元、增长26.56%。主要是: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和视频接访设施设备经费增加了32万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16.92万元,在职人员调资、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缴费等增加50.66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4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7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7万元,占56.79%;项目支出205.00万元,占43.2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8万元,增长26.56%。主要原因是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和视频接访设施设备经费增加了32万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16.92万元,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缴费等增加5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87万元,增长35.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视频接访设施设备专项经费7万元,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维稳专项资金25万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16.92万元,在职人员调资、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缴费等增加75.9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8万元,增长26.56%。主要原因是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和视频接访设施设备经费增加了32万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16.92万元,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缴费等增加50.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87万元,增长35.7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和视频接访设施设备经费增加了32万元,退休干部死亡抚恤费16.92万元,行政运行经费75.9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7.35万元,占7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4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死亡抚恤、在职人员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养老保险、医保、公积金缴费等增加;教育支出0.82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89万元,占1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3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工资增长,养老保等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费额度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0万元,占2.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工资增长,医保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费额度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随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费额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9.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67万元,较上年增加8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平时考核奖、综合目标考核奖、车改补贴、调资、养老保险、医保缴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80万元,较上年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通讯费、会议费、印刷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2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突发事件、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减少出车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信访办到我单位检查、调研信访稳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通讯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涉稳网络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92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的信访维稳协调会议增加,会议费较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一辆系1996年4月入账标致牌小轿车1台,帐面价值65000元,已于2001年12月转让,2017年向国资中心去函申请报废,未回复。),实际在用公务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37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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