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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1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5011811/2022-001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拟订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6.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市补充药物目录。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废弃物和医疗废水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8.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10.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1.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2.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大足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4)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改革发展科、信息统计科、财务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与中医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健康促进与老龄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科。辖区人民医院、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健康教育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支队、区妇幼保健院、区二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和7个中心卫生院、17个镇卫生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1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24.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518.02万元,主要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578.15万元,其他项目金额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12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0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518.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46.3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564.39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4.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4.63万元,比2021年减少651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84万元,比2021年增加46.38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273.79万元,比2021年减少6564.39 万元,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减少等,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5.19万元,比2021年减少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1.19万元,比2021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国家和市级专家指导、检查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0.39万元,比上年减少16.0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6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73.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梁真川 ,联系方式:023-43779133)
表一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一、本年收入 | 18,124.63 | 一、本年支出 | 18,124.63 | 18,124.63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8,124.6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2.20 | 182.2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17,908.95 | 17,908.95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住房保障支出 | 33.48 | 33.48 | ||||
二、上年结转 | 二、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收入合计 | 18,124.63 | 支出合计 | 18,124.63 | 18,124.63 |
表二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22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8,124.63 | 850.84 | 17,273.7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2.20 | 182.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81.36 | 181.3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4.64 | 44.6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32 | 22.3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4.40 | 114.4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908.95 | 635.16 | 17,273.79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02.46 | 602.4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02.46 | 602.46 | ||
21002 | 公立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966.12 | 1,966.12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347.00 | 1,347.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619.12 | 619.12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1,740.77 | 11,740.77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6,032.29 | 6,032.29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39.00 | 1,039.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4,200.00 | 4,2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69.48 | 469.48 | ||
21006 | 中医药 | 30.00 | 3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30.00 | 3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908.20 | 2,908.2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900.20 | 2,900.20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70 | 32.7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90 | 27.9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80 | 4.80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48 | 33.48 | ||
表三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经济分类科目 | 2022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合计 | 850.84 | 700.46 | 150.39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86.06 | 586.0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50.80 | 150.8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34.71 | 134.71 | ||
30103 | 奖金 | 162.83 | 162.83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4.64 | 44.6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2.32 | 22.32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7.90 | 27.9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4.58 | 4.58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3.48 | 33.48 | ||
30114 | 医疗费 | 4.80 | 4.8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35.39 | 135.39 | ||
30201 | 办公费 | 11.00 | 11.00 | ||
30202 | 印刷费 | 5.00 | 5.00 | ||
30205 | 水费 | 0.99 | 0.99 | ||
30206 | 电费 | 10.20 | 10.20 | ||
30207 | 邮电费 | 10.10 | 10.10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4.00 | 24.00 | ||
30211 | 差旅费 | 11.00 | 11.00 | ||
30215 | 会议费 | 6.00 | 6.00 | ||
30216 | 培训费 | 7.19 | 7.19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19 | 1.19 | ||
30228 | 工会经费 | 5.58 | 5.58 | ||
30229 | 福利费 | 8.37 | 8.37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4.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77 | 30.7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14.40 | 114.4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0.40 | 10.4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00 | 104.00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5.00 | 15.00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5.00 | 15.00 |
表四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2022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5.19 | 4.00 | 4.00 | 1.19 |
表五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2082201 | 移民补助 | ||||
2082202 |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2120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
2120399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
2120804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
2120806 |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
21213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
2121301 | 城市公共设施 | ||||
2121302 | 城市环境卫生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
21367 | 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2136799 | 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
229 | 其他支出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96003 |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96004 |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96006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96013 |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230 | 转移性支出 | ||||
23006 | 上解支出 | ||||
2300603 | 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 | ||||
231 | 债务还本支出 | ||||
23104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 ||||
231041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还本支出 | ||||
232 | 债务付息支出 | ||||
23204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 ||||
232041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 | ||||
2320433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 ||||
2320498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 ||||
233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23304 |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233041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2330433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 ||||
2330498 |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 | ||||
(备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此表无数据。) |
表六 |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合计 | 18,124.63 | 合计 | 18,124.63 | ||
11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18,124.6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2 |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 国防支出 | |||
1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 公共安全支出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教育支出 | ||||
31 | 事业收入资金 | 科学技术支出 | |||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2.20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 卫生健康支出 | 17,908.95 | |||
其他收入资金 | 节能环保支出 | ||||
城乡社区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33.48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预备费 | |||||
其他支出 | |||||
转移性支出 | |||||
债务还本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表七 |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18,124.63 | 18,124.6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2.20 | 182.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81.36 | 181.3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4.64 | 44.6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32 | 22.3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4.40 | 114.4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908.95 | 17,908.95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02.46 | 602.4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02.46 | 602.46 | |||||||||
21002 | 公立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966.12 | 1,966.12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347.00 | 1,347.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619.12 | 619.12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1,740.77 | 11,740.77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6,032.29 | 6,032.29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39.00 | 1,039.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4,200.00 | 4,2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69.48 | 469.48 | |||||||||
21006 | 中医药 | 30.00 | 3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30.00 | 3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908.20 | 2,908.2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900.20 | 2,900.20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70 | 32.7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90 | 27.9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80 | 4.80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48 | 33.48 |
表八 | |||||
部门支出总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8,124.63 | 850.84 | 17,273.7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2.20 | 182.2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81.36 | 181.36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4.64 | 44.6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2.32 | 22.32 | ||
20805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4.40 | 114.4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4 | 0.84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7,908.95 | 635.16 | 17,273.79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02.46 | 602.4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602.46 | 602.46 | ||
21002 | 公立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484.80 | 484.80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966.12 | 1,966.12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347.00 | 1,347.00 | ||
2100399 |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 | 619.12 | 619.12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1,740.77 | 11,740.77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6,032.29 | 6,032.29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1,039.00 | 1,039.00 | ||
21004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 4,200.00 | 4,200.00 | ||
2100499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469.48 | 469.48 | ||
21006 | 中医药 | 30.00 | 30.00 | ||
2100601 |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 | 30.00 | 30.00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2,908.20 | 2,908.2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2,900.20 | 2,900.20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8.00 | 8.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70 | 32.7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7.90 | 27.9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80 | 4.80 | ||
210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109999 |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 143.90 | 143.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3.48 | 33.4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3.48 | 33.48 |
表九 | ||||||||||||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 ||||||||||||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单位:万元 | |||||||||||
项目编号 | 项目 | 总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合计 | 45.65 | 45.65 | ||||||||||
A | 货物 | 21.65 | 21.65 | |||||||||
B | 工程 | |||||||||||
C | 服务 | 24.00 | 24.00 |
表十 | ||||||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部门支出预算数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表十一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乡村医生工作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421.92 | 本级支出(万元) | 421.92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标准补助。参照2020年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879人,每人400元/人、月,共计421.92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参与或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利用适宜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提供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按规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政策、统计上报有关信息;承担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任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经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人数 | 60 | 人 | > | 879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 20 | 人 | 定性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乡村医生满意度 | 10 | % | > | 9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健康赶场宣教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8.00 | 本级支出(万元) | 8.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区卫生健康委全年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超过60场次,特别是我区“健康赶场”创新项目得到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改革模式在国家卫健委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作为优秀案例获奖,入选《全国健康促进优秀案例集锦》是我市健康宣教的优秀典型,并作为南方宣传模式在全国推广。预计2022年卫生健康主题宣传超过60场次,每场宣传需要租用拱门、空飘、桁架,制作背景喷绘、展板、传单等宣传品。按照2021年每场次的平均支出2600元,预计金额15.6万元。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通过健康赶场给农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婚育新风。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讲究卫生、预防、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教场次 | 80 | 场次 | > | 6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健康知识普及 | 10 | 场次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乡镇卫生院药品实施零差价销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全区26个乡镇卫生院药品按零差率进行销售。按照26个基层医疗单位药品销售额26957万元为基数,按原物价规定25%的药品加价率,预计2022年药品销售损失合计6739.25万元。中央、市补助446万元,区本级6293.25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须达90%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占比 | 10 | % | > | 60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8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建制镇卫生院考核奖励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532.00 | 本级支出(万元) | 532.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方案对建制镇卫生院考核奖励,弥补经费不足,在实施方案中明确经费532万定额补助。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让人民群众得到优质医疗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共卫生考核 | 20 | 所 | 定性 | 优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基层医疗单位任务完成率 | 60 | % | > | 9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 10 | 所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卫生应急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48 | 本级支出(万元) | 10.48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生应急水平,需要补充应急物资,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预计2022年卫生应急演练4次,预计每次20000元,计80000元。应急培训2次,预计24800元,共计104800元。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障卫生应急工作,重点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应急处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应急演练 | 40 | 场次 | = | 4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应急处置能力 | 50 | 场次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515.90 | 本级支出(万元) | 515.9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对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市户口,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的对象进行补助。预计2022年残疾家庭818人(包含2021年单独编制的农村四级残扶助项目55人),标准8160元/人,计6674880元;无子女家庭987人,标准10200元/人,10067400元。计16742280元,中央、市、区三级按照标准分担,预计486.498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部分保障。促进了计划生育时期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兑现了政府的承诺,激发了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稳定社会密切了党群关系。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20 | % | =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 | 70 | 人 | > | 190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759.03 | 本级支出(万元) | 262.03 | ||||||||
上级补助(万元) | 497.00 | ||||||||||
项目概述 | 对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的对象进行补助。预计2022年独子和双女家庭8091人,标准1080元/人,计8727480元;独女家庭1758人,标准1560元/人,计2742480元。按照中央、市、区规定比例分担,预计261.2592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 | 20 | % | = | 1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 70 | 人 | > | 10416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8.30 | 本级支出(万元) | 18.3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对双桥经开区农村独生女家庭进行补助。预计农村独生女家庭600人,奖励300元,计180000元;原双桥独生女5人,每人600元,计3000元,合计19.5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促进了计划生育时期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兑现了政府的承诺,激发了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稳定社会密切了党群关系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的符合奖励对象人员人数 | 70 | 人 | = | 60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的符合奖励对象人员资金到位率 | 20 | 人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治疗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7.20 | 本级支出(万元) | 107.2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进行免费治疗(定点医院治疗据实结算)。现全区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91人,病情严重者占95%,年龄偏大,基本丧失劳动力,需长期输液、服药治疗,参考去年治疗费用,预计治疗费105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进行补助。预计术后并发症90人,标准2400元/人,216000元;重症1人,标准3600元。共计219600元,区级配套10%,合计2.196万元。共计107.196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免费治疗,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人员人数 | 70 | 人 | > | 85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水平 | 2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手术减免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91.30 | 本级支出(万元) | 91.3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的严格执行、“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的倡导,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从2009年起,对在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在原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标准的基础上给予经费补助。预计2022年安取环补助为90元/例,2000例,计18万元;人流320元/例,1100例,计35.2万元;引产700元/例,350例,计24.5万元;男扎120元/例,50例,计0.6万元;女扎350元/例,60例,计2.1万元;皮埋置入90元/例,900例,计8.1万元,皮埋取出70元/例,400例,计2.8万元,预计91.3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群众转变生育观念的,减轻群众负担。确保农村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促进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人数 | 70 | 人 | > | 1036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20 | % | > | 98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2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12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大足委办〔2017〕56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7〕42号),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保持创建国家级卫生区成果。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8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卫系统工程,全面达到创卫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持续保持创卫成果。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国家标准C级 | 30 | 项 | 定性 | 好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鼠密度控制 | 10 | % | > | 96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蝇密度控制 | 10 | % | > | 96.5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创卫成果 | 20 | 项 | 定性 | 优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住环境 | 20 | 项 | 定性 | 好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工程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23.90 | 本级支出(万元) | 123.9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对全区孕妇怀孕期间进行免费出生缺陷检查。参考2020年工作量,预计2021年各医院1.孕11-13+6周彩超颈项部透明带厚度(NT值):4500人次,标准48元/人次,经费216000元;2.孕22—28周彩超:2500人次(大部分孕妇自费到重庆打系统彩超,故人数少于其他检查项目),标准150元/人次,经费375000元;3.孕14—19+6周唐氏综合征筛查:4000人次,标准139元/人次,经费556000元;4.糖尿病筛查:4000人次(部分孕妇孕前已检查,或在平时肝肾功能检查时已做次项目),标准23元/人次,经费92000元;共计经费:123.9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具有母婴保健服务资格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为孕妇建立随访档案,并按要求进行规范化孕产期保健管理,为孕妇提供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区人民医院、区生殖健康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经开区人民医院,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为孕妇提供免费产前筛查服务(11—13周、24—28周彩超检查,唐氏综合症,糖尿病筛查),为孕产妇免费开展健康指导和建立产前筛查信息档案。做好高危重点人群的优生指导和服务。育龄群众优生科学知识得到基本普及,现有资源得到高效整合,建立起出生缺陷干预长效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降低,出生人口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人数 | 70 | 人 | > | 150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降低出生缺陷 | 2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爱国卫生办公室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1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1.按工作计划开展爱卫专家讲课6场,讲课费4000元/场,计24000元,场地租赁费1000元/天,6天,计6000元,资料费(包含宣传材料等)500元/场,6场,计3000元,合计33000元;2.爱国卫生月宣传:大型喷绘3000元,拱门、气柱、空飘租金3000元,展板10块,500元/块,计5000元,宣传册2000份,1.2元/份,计2400元,展台搭建2000元,合计15400元;3.开展各卫生健康培训4次,5000元/次(包含宣传等);4.“国家和市级卫生镇创建”邀请市级专家来足指导10人次,4000元/人次,合计60000元。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保持76000元,共计18.44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82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讲究卫生、预防、减少以至消灭疫病,提高健康水平。巩国家卫生城区工作成果。指导国家卫生镇和市级卫生镇创建和无烟机关创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国家卫生镇 | 40 | % | = | 1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建市级卫生镇 | 30 | % | = | 2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 | 20 | 项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方评估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5.23 | 本级支出(万元) | 15.23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方评估由32人组成,其中:组长、副组长各1人,15个专业组,每组2人,共32人。评估费2000元/人、天,伙食补助80元/人、天,住宿费150元/人、天,评估交通费50元/人、天,往返交通费200元/人,评价时间2天,共计21.632万元。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其效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 80 | % | > | 9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评价单位满意度 | 10 | % | > | 9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病残儿童鉴定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5.00 | 本级支出(万元) | 5.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依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7号),《重庆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办法》(渝卫发〔2017〕22号)。每年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全年4次),开展病残儿及术后并发症的鉴定,将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派专家到我区开展此项工作。鉴定小组由7名专家组成,专家鉴定费2000元/天,计14000元,住宿费150元/人,计1050元;元,餐费80元/人,计560元;交通费100元/人,计700元,每次2天。每年鉴定4次,共计122080元。 | ||||||||||
立项依据 | 根据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为病残儿童家庭提供免费医学鉴定,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病残儿童鉴定率 | 60 | % | = | 1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水平 | 15 | 人/户 | 定性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病残儿童家庭满意度 | 15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村卫生室药品零差价销售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82.00 | 本级支出(万元) | 82.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暨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方案》(大足卫发〔2009〕78号),对220个村卫生室药品按零差率售药物进行补助。220个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约为3553万元,按25%的药品加价率计算,预计“零差价”销售损失888.25万元。中央、市补助316万元,区本级补助572.25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保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药品价格,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须达90%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60 | % | > | 90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 | 20 | 所 | 定性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医满意度 | 10 | 人/户 | > | 9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一次性养老保险金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7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7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4个部门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卫家庭发(2015)66号),从2015年起,给予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5000元一次性养老保险金补贴。预计2022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150人,一次性养老保险金每人5000元,合计70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部分保障。促进了计划生育时期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兑现了政府的承诺,激发了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内在动力,稳定社会密切了党群关系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符合参保资金补贴政策条件给予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 60 | 人 | = | 14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符合参保资金补贴政策条件给予已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对象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资金到位率 | 20 | % | = | 100 | |||||
产出指标 | 效果指标 | 家庭发展能力 | 1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大足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97.20 | 本级支出(万元) | 197.2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补助的通知》(渝卫基层发〔2016〕85号),按照区社保中心系统数据,对离岗乡村医生按照服务年限进行补助。预计2022年应发人数738人(认定参保和领取养老金人数有可能增减,按当年人数据实发放)。其中:2021年区社保中心已发放医疗补助发放人员707人,每月发放金额15.759万元,预计2022年医疗补助预算总金额197.2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村卫生室管理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3〕100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村民提供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医生补助人数 | 60 | 人 | > | 738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稳定 | 20 | 人 | 定性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离岗乡村医生满意度 | 10 | 人 | > | 9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区级配套)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6,017.06 | 本级支出(万元) | 701.06 | ||||||||
上级补助(万元) | 5,316.00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渝卫发〔2018〕40号)、《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0〕62号),为全区83.4592万常住人口和居住满一年的流动人口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31类项目服务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项服务。按照实施方案,2022年区级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常住人口83.4592万人,区级补助标准7元/人,计584.2144万元,自然调标和重大公共卫生划入基本公卫区级配套1.4元/人,计116.8429万元,合计701.0573万元。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卫发〔2019〕11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在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0-6岁儿童健康规范管理 | 20 | % | ≥ | 8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 20 | 人/户 | > | 568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常住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 20 | % | ≥ | 9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 | 20 | % | ≥ | 8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人/户 | > | 8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81.62 | 本级支出(万元) | 181.62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通知》(渝卫办发〔2018〕10号);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足府办发〔2009〕233号),2022年预计孕优目标人群数量为1920对,标准360元/对(其中:女265元/人次,男95元/人次),合计69.12万元;预计2022年婚前检查目标人群数量为7500对,标准150元/对,合计112.5万元,共计181.62万元。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对即将婚配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重点是排除严重遗传性疾病、有关精神病、指定传染病以及影响婚育的其他相关疾病,要求开展检查、咨询与指导的综合保健服务。 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为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具体服务内容共19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30 | 人 | > | 150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30 | 人 | > | 384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出生人口素质 | 3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经费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2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扶助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对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进行慰问。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稳定社会密切了党群关系,使社会稳定水平进一步提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人数 | 60 | 人 | = | 50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家庭发展能力 | 3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十万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38.40 | 本级支出(万元) | 38.4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给予补助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09﹞49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解决计生民生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2〕122号),2022年预计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目标任务数3000人次,标准128元/人次(检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妇科彩超、TCT检测按医疗收费标准),预计经费38.4万元。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7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文化观念,提高计划生育家庭风险防范能力,统筹解决计生民生问题,促进我区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为计划生育家庭育龄妇女免费进行妇科病普查1次,被检查出患有妇科病,且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妇科检查、白带常规、妇科彩超、TCT检测人数 | 60 | 人 | > | 30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农村育龄妇女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 3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4,20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4,20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资金保障和加快资金拨付的通知》(委2020-17)《大足新冠防组疫防组发关于印发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74号),做新冠疫情好常态化防控,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医疗、疾控机构按照1个月满负荷运转需求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各区县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洪灾应急等需要,做好消杀药械等物资储备,设置救治医院一所,备用救治医院一所,根据全人口普测要求,按照每5000-6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核酸集中采样点要达到一周全员检测全覆盖;主城都市区主城新区每个区县预备500个房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每个区准备1000个房间;隔离场所应按照《进一步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26号)要求执行,保障集中隔离点运行正常、提高监测能力快速处置疫情,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做好常态化防控,加强物资储备,保障集中隔离点运行正常、提高监测能力快速处置疫情。一是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 供应保障体系,在区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建立区县级 物资库(包括实物和产能储备)。二是要结合“应检尽 检”人群规模,按照全人群普测的需求做好核酸检测试剂、核酸 提取试剂、采样套装和采样检测人员防护物资等核酸检测物资储 备等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医疗、疾控机构按照 1 个月满负荷运转 需求做好医疗防控物资储备;。三是所 有二级及以上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总要按照总床位数的10%准备用于救治新冠肺炎病人的隔离病床, 并做好设施设备准备。四是要做好医院外采样点设置,除医疗机 构采样外,根据全人口普测要求,按照每 5000-6000 人设置一个 采样点,在辖区政府所在城区(不包括县城以外的其他城镇)进 行布局。五是要规范设置重点 人员集中隔离场所,渝东北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城镇群的 每个区县预备 200 个房间;主城都市区主城新区每个区县预备 500 个房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每个区准备 1000 个房间。六是加大流感等疫苗储备、接种, 加强秋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 运动,提早谋划,及时有效处置疫情,降低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流行的风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集中隔离点运行 | 30 | 处 | = | 2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核酸检测 | 20 | 人/次 | > | 15000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防控能力 | 10 | 场次 | 定性 | 优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物资储备(口罩、防护服、隔离衣、试剂等) | 30 | 套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区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361.80 | 本级支出(万元) | 361.8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重庆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保障方案》(渝财社〔2017〕188号),从2017年9月起区人民医院、双桥经开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四所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预计2022年4家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额36800万元,按13%的加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损失4784万元,调价补偿约3980万元,预计损失804万元,按照补偿原则,销售损失总额的10%由医院自己承担,剩余90%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计723.6万元(市级361.8万元,区级361.8万元),该项目按照市财政局每年药品销售损失清算后,据实补助。 | ||||||||||
立项依据 | 《重庆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财政保障方案》(渝财社〔2017〕188号) | ||||||||||
当年绩效目标 | 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基本破除,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比重逐步下降,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明显改善。居民就医更加便捷有序,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 20 | 项 | 定性 | 优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立医院改革考核指标 | 60 | 项 | 定性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医护人员满意度 | 10 | % | > | 95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二类疫苗接种项目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26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260.00 | ||||||||
上级补助(万元) | |||||||||||
项目概述 | 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113号),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为20元/剂次,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预计2022年接种针次为13万次,金额260万元。 | ||||||||||
立项依据 | 《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 | ||||||||||
当年绩效目标 | 做好二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疾病预防能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二类疫苗接种剂次 | 60 | 支 | > | 1300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免疫能力 | 30 | 人 | 定性 | 优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23.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23.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78】号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公立医院综合实力。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立医院改革受众满意率 | 9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医疗(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69.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69.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医疗(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77】号2022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制度,培养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促进医院综合实力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满意度率 | 9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39.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039.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74】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重大传染病制度,保障社会效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重大传染病受众人群满意率 | 9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医疗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2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20.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医疗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79】号2022年医疗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 ||||||||||
当年绩效目标 | 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中医药受众人群满意度 | 9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中央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83.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083.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中央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80】号2022年中央市级计划生育转移支付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给予计划生育扶助,提升计划生育质量。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人群满意率 | 9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市级补助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733.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733.00 | ||||||||||
项目概述 |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市级补助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176】号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市级补助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基本药物补助,解决基本药物一系列问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基药制度效果可持续发展率 | 70 | % | ≥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政策满意率 | 20 | % | ≥ | 100 | |||||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142001-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 | 业务主管部门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当年预算(万元) | 10.00 | 本级支出(万元) | |||||||||
上级补助(万元) | 10.00 | ||||||||||
项目概述 | 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 | ||||||||||
立项依据 | 渝财社【2021】160号 中医药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实施中医药制度,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中医药事业受众满意率 | 90 | % | ≥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