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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4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10-25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7908d/2021-004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10-25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定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拟订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区内、本区外出、外地来足举办的大型展会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

8、拟定粮食社会供需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战略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中央、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管理的责任。

9、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指导全区商贸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0、负责对外贸易工作。

11、指导街镇和重点企业开展商务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九科一室即办公室、信息工作科、财务科、现代流通科、特种商品管理科(挂危险化学品管理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酒类管理办公室)、商务合作会展科、粮油管理科、商务执法监督科、市场监测运行统计科、群众工作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098.55万元,支出总计3,098.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11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098.5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050.11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8.55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09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11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01.62万元,占25.87%;项目支出2,296.93万元,占74.1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9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11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45万元,增长111.20%。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9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11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1.45万元,增长111.20%。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89万元,占26.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56万元,增长88.77%,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1.95万元,占0.06%。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5.84万元,占6.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8万元,增长56.45%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标准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24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万元,增长6.45%。

  (5)农林水支出28.00万元,占0.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0万元,增长0.00%。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67.58万元,占2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98万元,增长207.52%,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29.30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5.51%。

  (8)粮油储备物资支出1,190.75万元,占38.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75万元,增长107.81%,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1.90万元;同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55.5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构成。公用经费6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6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构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增长57.77%,主要原因是外经贸职能2017年11月划入,2017年编制2018年预算时未纳入,而形成增加的出国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7万元,增长58.20%,主要原因是:因外经贸职能2017年划入,2017年编制2018年预算时未纳入,而形成增加的出国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3.74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了“2018年吉布提中国商品展” 和埃塞俄比亚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第23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2018香港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3.74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7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参加了“2018年吉布提中国商品展” 和埃塞俄比亚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第23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2018香港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3.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39%。

    公务接待费13.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商贸事务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5.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1万元,下降4.97%。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4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2,2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 、水费、电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5.5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管理较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财经办件〔2018〕3号大足区电商产业园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门市租金及装修补贴资金和财经办件〔2018〕71号电商产业园门市租金费(剩余款项)80万元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一是大足区电商产业园3700平方米场地基础装修及设施设备配置等,集中打造大足区级电商企业聚集区。二是大足区电商产业园场地使用项目实际使用面积5219.75平方米,其中包含农特旅游展示区、五金特色展示区及前台、会议、体验及服务中心、咖啡休闲区、办公区、物流配送区,租金80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速推进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引进合作方增强运营能力。三是与阿里巴巴强强联手打造智慧园区,并引入菜鸟物流为电商物流创孵企业。四是积极开展招商工作。五是全面组织培训交流活动40余场次,为企业提供各类事务代理性服务50余次,接待各级领导考察指导20余次,各网络平台宣传近20次。六是与龙水工业园区达成战略合作,为入孵企业提供成长的平台。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电商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谭老师43762247

主管部门

大足区商务委

实施单位

重庆市德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50

总量

35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新装修电商产业园场地3700平方米

完成电商产业园展示区、公共服务区等场地3700平方米的装修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装修补助

100万元

100万元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电商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大足区商务委

实施单位

重庆市德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50

总量

35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80

其中:财政资金

8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提供电商产地面积5219.75平方米

实际使用面积5219.75平方米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租金

80万元

80万元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19〕7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2018年度促商贸流通发展项目资金“财经办件〔2018〕227号 我单位“兑现关于申请兑现第一批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的请示”中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7户商贸流通企业房屋补贴资金的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资金投入情况

2018年我委申请的第一批盘活存量商业资产补助共100万元,该资金用于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资金均于2018年内一次性拨付到位。2018年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大足商都20万元,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15万元,重庆潮乐娱乐有限公司10万元,重庆市大足区幸福今生餐饮文化酒店20万元,大足区万奥品超市10万元,朋程酒楼重庆市大足区朋程酒楼10万元,大足区稀食之珍酒店(稀饭大王)15万元。所有项目均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7〕14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以上企业兑现购买或租赁商业设施从事商贸流通业务补助。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我委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联合财政局对申报购买或租赁商业设施从事商贸流通业务补助的相关项目进行验收。相关验收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截止2018年8月23日,商贸企业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相关情况如下: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新世纪百货大足商都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3000㎡,国药控股重庆市大足区医药有限公司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2272.2㎡,重庆潮乐娱乐有限公司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1972.9㎡,重庆市大足区幸福今生餐饮文化酒店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3556.05㎡,大足区万奥品超市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1039㎡,重庆市大足区朋程酒楼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1094㎡,大足区稀食之珍酒店(稀饭大王)租赁(购买)商业设施面积2080.92㎡

(3)时效指标

经过实地调查及监督,各商贸企业在租赁(购买)商业设施后,均正常开展商业活动,并且营业时间长达3个月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

在促商贸流通资金扶持政策的推送下,各商贸企业相继落实购买(租赁)商业设施,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国药控股、幸福今生大酒楼、朋程酒楼、万奥品超市等企业相继入驻大足,占据市场,并且正常营业,对盘活存量商业资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并且极大地带动了商贸领域的经济发展。

一、社会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商贸企业的发展,使商贸企业更好的发挥拉动消费的作用,并且也繁荣了市场,在提高城区就业率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市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了解项目进程,并按财政扶持政策要求进行资金投入,有力保证项目资金的实施。二是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资金拨付前,需对申报项目相关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再签署资金拨付收条凭据,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资料存档并拨付资金。整个过程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使项目的实施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以来,我委积极督促项目开展,将促商贸流通项目实施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持项目推进强劲态势。运用一切有力资源,集各方力量支持,为项目顺利开展打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委加大监管力度,掌握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对项目进行验收,在2018年底前,成功组织7个商贸企业开展促商贸流通项目,并且顺利完成。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家商贸企业申请资料上的商业设施租赁面积与实际营业面积不相符。在这方面,我委还需严把项目申报关口,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合理性,此外还要加大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77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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