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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0-002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8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MB16467943/2020-002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8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能:(一)依法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检查。(二)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三)组织对本区重大经济和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四)负责区政府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审批工作。(五)监督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组织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六)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七)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防身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八)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九)组织调查和处理本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区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十)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主要工作职能:(一)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监察。(二)污染源限期治理监察。(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四)群众信访和“12369”投诉处理。(五)环保专项行动执法。(六)饮用水源保护执法。(七)污染面源整治。(八)突出环保问题整治。
环境监测站主要工作职能: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和执法监测;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本区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环境应急分队主要工作职能:负责本区的环境安全、编制应急预案、牵头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风险源的排查工作;负责本区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设8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项目审批科、综合管理科、污染控制科、宣传法制科、自然生态科、放辐射科。下设重庆市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应急分队三个下属单位未独立核算。2018年12月底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为88人【行政机关人员5人;参公人员39人;事业人员34人(生态环境监测站31人,应急分队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含年初结转结余)11,119.38万元,支出总计(含年末结转结余)10520.6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18.94万元、下降47.83%。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8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项目资金的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19.3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5,318.94万元,下降4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项目资金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99.57万元,占62.05%;年初结转和结余4219.82万元,占37.95%。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含年末结转结余)1052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8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专项、项目资金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44.3万元,占16.58%;项目支出8776.38万元,占83.4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1.13万元,减少85.81%,主要原因是列支玉滩湖中央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9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3.10万元,增加41.49%。主要原因:一是市级专项资金的下达;二是项目经费的追加;三是新进人员的经费支出追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26.96万元,增加68.51%。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专项资金的下达;二是项目经费的追加;三是新进人员的经费支出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2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7.81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玉滩湖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48.09万元,增长384.2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市级专项资金的下达;三是项目经费的追加;四是新进人员的经费支出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1.13万元,减少85.81%,主要原因是列支玉滩湖中央专项资金。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4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43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3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费的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10153.51万元,占96.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3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市级专项资金的下达;三是项目经费的追加。
(5)住房保障支出77.11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1.64万元,增加21.6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和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6.86万元、津贴补贴202.30万元、奖金338.34万元、伙食补助50.99万元、绩效工资119.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6.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2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50万元、住房公积金77.11万元、生活补助41.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56万元。
公用经费21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3万元,减少22.5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3.62万元、印刷费4.67万元、水费1.75万元、电费7.97万元、邮电费1.63万元、物管费0.14万元、差旅费3.76万元、维修费2.27万元、租赁费2.20万元、会议费1.32万元、培训费4.42万元、公务接待费4.93万元、专用材料费0.26万元、劳务费23.28万元、工会经费44.32万元、福利费0.3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6.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78万元,下降65.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一致。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4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环保执法检查和监测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58万元,下降62.8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0万元,减少2.7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缩车辆燃油及维修费支出,组合使用公务车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
公务接待费6.1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相对减少,接待标准降低。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50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3万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仪器设备、监测运维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执法监测技术服务、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11.4013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龙水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中央专项资金1900万元,实际使用中央专项资金1364.37万元,结余535.63万元,经区政府同意,结余资金已安排到季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其他水污染治理项目中,确保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龙水湖生态湿地建设项目总体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执行数为136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5%。主要产出和效果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产出指标,完成龙水湖生态湿地(一期、二期)建设,建成生态湿地面积约77612平方米,完成率100%;二是质量指标,工程建设质量达合格以上,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达到预期目标;三是生态效益指标,该湿地建设完成后,能起到吸附消纳水污染物的作用,削减量分别为COD2.68吨/年、氨氮4.71吨/年、TP0.024吨/年、TN0.061吨/年,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生态湿地内绚丽多彩的景观资源为旅游和多种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周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五是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达95%。
该项目基本达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已初步呈现。但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管护长效机制。生态湿地能否发挥出良好的减排效益,重在后期管护,每年要定期收割成熟植物,以免植株腐烂后污染物再次返还水体,失去湿地减排作用。同时,要补栽枯萎或未成活植物。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避免人为破坏、损毁湿地植物。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当地村(社区)、居民小组要加强对湿地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形成管护合力。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项目名称 |
龙水湖生态湿地 |
联系人及电话 |
兰红军,13*******99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治有限公司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664.00 |
总量 |
1364.37 |
81.9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664.00 |
其中:财政资金 |
1364.37 |
81.99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玉滩水库流域水污染防治,完成《重庆市玉滩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方案》建设任务,达到2018年“水十条”考核目标,改善玉滩水库水环境质量。 |
对玉滩水库流域上游支流水生态实施修复,达到净化水质、改善生境的效果,对促进玉滩水库水质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产出指标 |
完成龙水湖生态湿地(一期、二期)建设,建成生态湿地面积约77612平方米。 |
完成 |
100% |
| |
质量指标 |
植物成活率95%以上。 |
≥95% |
达到 |
| |
工程建设质量达合格以上。 |
合格 |
达到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污染物减排量为:COD2.68吨/年、氨氮4.71吨/年、TP 0.024吨/年、TN 0.061吨/年。 |
完成 |
100% |
| |
经济和社会效益 |
生态湿地内绚丽多彩的景观资源为旅游和多种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周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
完成 |
达到预期 |
| |
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95%。 |
≥95% |
达到 |
| |
说明 |
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项目实施后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周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4376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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