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责。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9〕34号)文件规定,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用水、水文、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农村水利、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水利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工作;统筹和保障全区人民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担全区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职能转变。因机构改革职能发生转变。我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3.因机构改革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库和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重庆市大足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二)单位构成。
水利局本级现有行政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退休人员28人;遗属7人,企业参战人员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2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62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00.91万元,主要是上游水库PPP等项目经费减少。经费拨款减少1,500.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62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农林水支出2,318.1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00.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94.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2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22.63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04万元,比2023年减少6.1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预算标准调整等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1,192.59万元,比2023年减少1,494.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游水库等PPP项目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大坝安全监测、水利工程维护、饮水安全、农田灌溉、水土保持、水旱灾害、河道治理等重点工作。
水利局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9.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标准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5万元,比上年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1,192.5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为0辆、执勤执法车辆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为0辆、执勤执法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港,联系方式:023-4372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