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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2494/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承担全区村镇供水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供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全区村镇供水规划;建立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和供水监控信息系统,指导村镇供水合作组织建设。

3.协助主管部门对供水工程方面的信访、投诉开展调查,协调村镇供水事务。

4.承担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实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进行技术指导。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二级预算的事业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数为4名,设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1588.85万元减少1169.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中拨款减少1169.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19.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69.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6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51.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57万元,比2022年减少11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5万元,比2022107.12万元减少17.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出本单位导致人员减少导致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0.12万元,比20221481.73万元减少1151.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预算均在水利局机关编制预算,未在本单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的重点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与20221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出境事项发生;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21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事项比较稳定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水利局机关合并办公,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0.1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晓玲,联系方式437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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