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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5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承担全区村镇供水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供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全区村镇供水规划;建立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和供水监控信息系统,指导村镇供水合作组织建设。
3.协助主管部门对供水工程方面的信访、投诉开展调查,协调村镇供水事务。
4.承担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实施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维护进行技术指导。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二级预算的事业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村镇供水服务中心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数为5名,设主任1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8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8.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由于本单位2021年未独立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88.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8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由于本单位2021年未独立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8.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85万元,比2021年增加1,58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2万元,由于本单位2021年未独立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无增减,主要是2021年未单独预算及核算,无法比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1年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由于本单位2021年未独立预算,无法与上年比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81.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晓玲联系方式: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