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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2494/2022-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水利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8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双桥片区水利站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辖区内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宣传、贯彻、落实水利水电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承担辖区内(邮亭、双路、龙滩子、通桥、珠溪、龙石)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指导和蓄水、保水及供水工作。主要包括水库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引水渠、补水站等水利设施的维修和养护,工程检查、观测、记录,工程安全鉴定的定期申请,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3.承担辖区内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辖区内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4.拟订辖区内的供水计划,处理好灌溉用水和城镇供水矛盾,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5.指导辖区内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等。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大足委编办〔2020〕12号文件,本部门由原重庆市大足区双桥水务站和重庆市大足区珠溪水务站2个单位合并设置,本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在职事业编制10人,退休人数6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属于大足区水利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26.22万元,支出总计226.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2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2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2.52万元,占98.4%;项目支出3.70万元,占1.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2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39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2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64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9.93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医保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175.05万元,占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59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83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津贴补贴调整增加及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接待费、职工工作餐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
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
主要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和水库工程维修材料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3.7万元。其中;一是河库清漂,涉及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龙景湖清漂保洁经费,确保库面整洁,水质达标;二是基层农民用水,涉及资金1.5万元,只要用于各镇街灌区电灌维修维护,确保了电灌正常运行,保障了各镇街农田用水;三是节水器具改造,涉及资金0.2万元,主要是对双桥片区水利站水龙头、水管、蓄水池等进行改造,确保了水资源高效利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338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