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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20853T/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对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的意见征求和意见反馈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负责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有关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场所建设。

5.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和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人员、实有人员情况

区司法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治调研科、法治督察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信息装备财务保障科。职能部门3个: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科、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单位核定政法专项行政编制92个,实有干部职工8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07.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65.48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372.8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9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2771.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0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7.32万元、行政运行经费增加64.7万元、主要援助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支出、项目经费减少372.8万元、主要是减少普法宣传费177.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减少61.02万元、社区矫正减少82.27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1.9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4.11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4.11 万元。比2022年减少10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4.62万元,比2022年增加265.48万元、主要是增加在职人员正常工资晋升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医疗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项目支出729.49万元。比2022年减少372.8万元、主要是减少普法宣传费177.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减少61.02万元、社区矫正减少82.27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1.9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聘用临时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整合其它部门、镇街参与一起宣传、减少宣传次数、从而减少项目经费。

重庆市大足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58.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6.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接待人数、接待餐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新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重庆市大足区法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75.08万元、比上年减少54.16万元。主要是减少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2022年度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为4.25万元//年、2023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预算标准为4万元//年、每人每年减少0.25万元、导至2023年度机关总体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预算拨款729.4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计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俊银,联系方式:180083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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