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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0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9072968x9/2022-0007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人力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5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5 |
[ 有效性 ] |
区社保事务中心2021年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表
表1: | ||||||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蒋昌杰 437360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总额(万元) | 实际投入资金额(万元) | 产生差异的原因 | |||
合计 | 1216.29 | 1397.84 |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增加;市级追加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和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16.29 | 1397.84 |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增加;市级追加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和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年初)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保障社保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提高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社保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率达到96.25%,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 |||||
绩 效 指 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合规 | 100%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合理 | 10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明确 | 100% | |||
资金到位率 | 5 | % | 100% | 100% | ||
到位及时率 | 5 | % | 100% | 100%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健全 | 10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100%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 | 100% | 10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合规 | 1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3 | 有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5 | % | ≥95% | 100% | ||
完成及时率 | 4 | % | ≥95% | 100% | ||
质量达标率 | 5 | % | ≥95% | 100% | ||
全面参保实施率 | 4 | % | ≥95% | ≥95% | ||
及时足额兑付待遇 | 15 | % | ≥95% | ≥95% | ||
专项稽核完成率 | 8 | % | ≥90% | ≥90% | ||
服务效能提高 | 6 | 达标 | 100% | |||
养老待遇逐年增加 | 10 | 达标 | 100% | |||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 5 | 达标 | 100% | |||
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2 | 达标 | 100% | |||
群众满意度 | 5 | % | ≥90% | ≥90%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度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职能职责
我单位承担社会保险经办相关辅助性、事务性等具体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参与拟订本统筹区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并贯彻执行等。
(3)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参保登记、基金筹集(不含居民养老保险)和支付等经办工作,承担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接续、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承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4)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财务工作。承担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的核算、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核算、调整、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管理等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及运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和档案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统计和社保卡等数据库管理服务工作。
(6)协助主管部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资格的协议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对参保单位、个人及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的稽核工作。承担对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参保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经办的内控。
(7)提供社保政策服务。开展社保业务咨询查询、政策宣传、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
(8)开展业务指导。承担全区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各镇街社会保险业务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处置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稽核内控科(审计科),档案信息科,公共业务科,个人参保科,职工养老待遇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化管理科,双桥经开区社会保险综合科共12个科室。
(三)人员及公务用车情况。
单位现有编制58名,实有5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2人、临聘人员12人。公务车1辆。
预算及支出情况
1、整体支出规模
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总金额139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47万元,项目支出448.3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
严格按照区财政年初下达的控制数使用,并按照公务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从严管理、从严控制、规范报账。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63万元。
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无结转结余。
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执照《预算法》的要求,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按照“权责分明,分工控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项目经费的预算编报本着项目的绩效目标,从严从紧安排支出事项,对安排的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16分),过程(15分),产出(14分),效益(55分),共设置了21个三级指标。分别是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府采购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全面参保实施率、及时足额兑付待遇、专项稽核完成率、服务效能提高、养老待遇逐年增加、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群众满意度。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有效执行;保证了预算编制的质量。在编制预算中,遵循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合作性原则、绩效性原则。我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
单位现有编制58名,在职在编人数42人。资金应到1397.84万元,实到资金1397.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评价情况
按规定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预算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部门使用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审批和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产出评价情况
资金拨付1397.84万元,实际支出1397.84万元,实际完成率达到100%。其中:一是基本支出949.47万元,由人员经费7423万元,公用经费206.48万元构成。二是项目经费支出448.37万元,由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委托金融机构代发社会保险金专项手续费补助工作经费,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构成。
效益评价情况
及时足额兑付待遇。2021年发放社保待遇31.49亿元(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待遇16亿元;被征地农转非7.4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兑付2.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12亿元;发放工伤待遇0.57亿元)。
2、专项稽核完成率。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的行为。清理核实处理疑点数据12878人次,确认死亡7518人。其中,疑似冒领3380人,追回3069人,追回冒领养老金586万元,死亡冒领人员系统处理率达到98.8%。对105家参保单位138名临近50周岁的女性参保者进行了实地核实,剔除挂靠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女性参保者44人,不予参保率为32%,有力地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保障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平正义,为我区社保经办机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政策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完善还不够及时,导致社会上投机取巧、钻营获利,甚至弄虚作假行为不断发生,甄别打击难度大。导致用于稽核的经费增加。
2、预算绩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由于预算绩效管理专业性,复杂性等特性,现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能满足要求,业务素质急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联合惩戒,加大稽核力度。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2021年7月28日
Overview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1)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3)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4)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5)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6)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7)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8)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9)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95.37 | 总量 | 95.37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95.37 | 区级财政资金 | 95.37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购买三代社保卡制卡机、高拍仪及手写板、电子认证服务费。 | 购买三代社保卡制卡机、高拍仪及手写板、电子认证服务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
资金到位率 | 95.37万元 | 95.37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1344个.台 | 1432个.台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7.50 | 总量 | 17.50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17.5 | 区级财政资金 | 17.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购买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 | 购买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资金到位率 | 17.5万元 | 17.5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15台 | 17台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1.15 | 总量 | 21.15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区级财政资金 | 21.15 | 区级财政资金 | 21.15 | 10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医疗补助,每月发放他们的生活补助。 | 及时发放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的医疗补助,每月按时足额发放他们的生活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资金到位率 | 21.15万元 | 21.15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9人/月 | 9人/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1.65 | 总量 | 11.65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区级财政资金 | 11.65 | 区级财政资金 | 11.65 | 10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离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 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休干部的生活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
资金到位率 | 11.65万元 | 11.65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5人/月 | 5人/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49.14 | 总量 | 49.14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区级财政资金 | 49.14 | 区级财政资金 | 49.14 | 10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每月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助的区级补助资金。 | 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资金到位率 | 49.14万元 | 49.14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142人/月 | ≤142人/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7.93 | 总量 | 27.93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27.93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27.93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印制企业退休人员政策宣传资料、办理退休资料等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 | 已完成印制企业退休人员政策宣传资料、办理退休资料等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资金到位率 | 27.93万元 | 27.93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30000份 | ≥30000份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渝财社[2020]221(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121#生活补贴市级补助)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2.00 | 总量 | 52.00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52.00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52.00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上级补助资金。 | 每月按时足额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
资金到位率 | 52.00万元 | 52.00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142人/月 | ≤142人/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结转渝财社〔2019〕1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114.62 | 总量 | 114.62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114.62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114.62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退休人员、工伤待遇和特殊人员补贴的社会化发放。 | 已完成退休人员、工伤待遇和特殊人员补贴的社会化发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资金到位率 | 114.62万元 | 114.62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23万.人次/月 | ≤23万.人次/月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12月 | 2021年1-12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附件4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渝财产业[2021]58号,(大足财产业[2021]29号)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红 43733508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调整预算后的数据)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59.00 | 总量 | 59.00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59.00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59.00 | 100% | |||
区级财政资金 | 区级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发放2020年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不足部分,和2021年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及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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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59.00万元 | 59.00万元 | 100% | ||||
资金拨付率 | 100% | 100% | 100% | ||||
数量指标 | 52人 | 52人 | 100% |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优 | 优 | 优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月-2022年6月 | 2021年1月-2022年6月 | 100%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90% | ≥90% | 100% | ||||
说明 | 无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2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初预算项目7个,年中追加项目2个。制定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单位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组织实施规范。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名称及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到位资金953700元,支付953700元。
(2)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到位资金175000元,支付175000元。
(3)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到位资金211488元,支付211488元。
(4))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到位资金116520元,支付116520元。
(5)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到位资金491440元,支付491440元。
(6)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到位资金279323.88元,支付279323.88元。
(7)渝财社[2020]221(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121#生活补贴市级补助) ,到位资金520000元,支付520000元。
(8)结转渝财社〔2019〕1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到位资金1146192.74元,支付1146192.74元。
(9)渝财产业[2020]58号,(大足财产业[2021]29号)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到位资金590000元,支付590000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实行专人负责,设立社保资金代发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及侵占他用。所有支付业务,需相关科室提供发放人员费用申请表或原始凭证,领导签字后列支。同时强化收支核对工作,以确保帐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了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会计档案收集整理时,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装订移交归档。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执照《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按照“权责分明,分工控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项目经费的预算编报本着项目的绩效目标,从严从紧安排支出事项,对安排的项目资金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年度指标值为≥1344个,全年完成值1432个,完成比例100%。
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年度指标值为≥15台,全年完成值17台,完成比例100%。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年度指标值≤9人/月,全年完成值9人/月,完成比例100%。
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年度指标值≤5人/月,全年完成值5人/月,完成比例100%。
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年度指标值≤142人/月,全年完成值≤142人/月,完成比例100%。
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年度指标值为≥30000份,全年完成值≥30000份,完成比例100%。
渝财社[2020]221(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121#生活补贴市级补助),年度指标值≤142人/月,全年完成值≤142人/月,完成比例100%。
结转渝财社〔2019〕1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年度指标值≤23万.人次/月,全年完成值≤23万.人次/月,完成比例100%。
渝财产业[2020]58号,(大足财产业[2021]29号)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年度指标值52人,全年完成52人,完成比例100%。
(2)质量指标。
资金及时到位并发放成功,质量指标全年完成值为优。
(3)时效指标。
费用支付时间在每月月底前,代发到个人的时间要求是每月20日前,代发资金在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划入代发账户,均按要求完成,资金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年度指标值为953700元,全年完成值953700元,完成比例100%。
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年度指标值为175000元,全年完成值175000元,完成比例100%。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年度指标值211488元,全年完成值211488元,完成比例100%。
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年度指标值116520元,全年完成值116520元,完成比例100%。
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年度指标值491440元,全年完成值491440元,完成比例100%。
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年度指标值为279323.88元,全年完成值279323.88元,完成比例100%。
渝财社[2020]221(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121#生活补贴市级补助),年度指标值520000元,全年完成值520000元,完成比例100%。
结转渝财社〔2019〕1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年度指标值1146192.74元,全年完成1146192.74元,完成比例100%。
渝财产业[2020]58号,(大足财产业[2021]29号)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支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年度指标值590000元,全年完成590000元,完成比例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为方便群众,提高服务质量,购置业务系统更新所需的三代社保卡制卡机、高拍仪及手写板、网上办理电子认证服务等设备和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待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社会效益
促进用人单位和群众主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降费率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基金运行平稳有序。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可持续影响
落实“六稳”任务,促改革、保基本、惠民生。推进全区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为了保障我单位和27个镇街服务质量,购置业务系统更新所需的三代社保卡制卡机、高拍仪及手写板、网上办理电子认证服务等设备和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保障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保障离休干部生活补助;保障我市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企业退休人员属地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印制企业退休人员政策宣传资料、办理退休资料、配套设施设备、档案入库、数字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工作。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国家的爱民惠民政策,促进社会稳定。通过采用电话调查的形式,他们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计划用于指导来年计算和筹备工作,并通过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6 | |||||||||
2021年绩效自评项目情况汇总表 | |||||||||
预算单位(预算编码_全称) | 项目 | 预算来源 | 资金性质 | 预算年度 | 预算数(元) | 已支付(元) | 指标文号 | 摘要 | 指标单号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2_区级预算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953,700.00 | 953,700.00 | 年初预算 | 设备购置及电子认证服务经费。 | 年初_06274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2_区级预算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175,000.00 | 175,000.00 | 年初预算 | 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一体机。 | 年初_06275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2_区级预算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211,488.00 | 211,488.00 | 年初预算 | 新中国成立初期人员生活补助及医疗补助 | 年初_06539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2_区级预算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116,520.00 | 116,520.00 | 年初预算 | 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 | 年初_06540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2_区级预算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491,440.00 | 491,440.00 | 年初预算 | 未参保集体企业生活补助 | 年初_06541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10101_中央资金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279,323.88 | 279,323.88 | 年初预算-渝财社[2020]221号 | 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 | 单_追加00441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10102_市级资金 | 21_年初部门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520,000.00 | 520,000.00 | 年初预算-渝财社[2020]221号 | 渝财社[2020]221号-(大足财预[2021]1号)-提前下达2021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121#生活补贴市级补助) | 单_追加00449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100020201_中央项目补助结转 | 26_年度下达-追加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1,146,192.74 | 1,146,192.74 | 渝财社〔2019〕176号 | 结转-渝财社〔2019〕17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 单_追加01215 |
129002_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200010102_市级资金 | 26_年度下达-追加预算 | 111_经费拨款 | 2021 | 590,000.00 | 590,000.00 | 渝财产业[2021]58号 | 渝财产业[2021]58号,(大足财产业[2021]29号)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 | 单_追加01328 |
备注:1.情况表填写来源于2020年大平台指标管理——指标综合情况查询——可执行指标来源及其执行情况查询——预算单位选自己单位——查询——导出全部,填报的内容和大平台保持一致。 | |||||||||
2.此表填写的项目均为开展了绩效自评的项目,已支付金额和绩效自评执行金额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