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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3-09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承办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承办区以下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工作和权力清单事项,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十四)负责民政行业内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贯彻落实上级和拟订本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拟订本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承担全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城乡居民享受低保待遇资格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核定审批临时救助对象、审核拨付临时救助资金,负责特困人员资格认定、审批。参与拟订本级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区划地名科。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承办区内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民政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工作和权力清单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的日常监督管理,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七)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贯彻落实、拟订本级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本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八)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拟订本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本级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本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6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23.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3.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89.87万元,主要是民政对象生活补助等经费拨款增加2749.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296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23.0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9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21万元,其他支出343.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89.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74.9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14.9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23.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23.04万元,比2022年增加296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59万元,比2022年增加174.9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局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434.45元,比2022年增加2790.71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3.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3.48 万元,比2022年减少75.76 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9.7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3.75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7.74 万元,比上年减少5.81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2.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2.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623.04万元,政府性基金343.4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金锐,联系方式:023-43733774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本年收入 32,966.52 一、本年支出 32,966.52 32,623.04 343.48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2,623.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98.49 32,498.49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43.48 卫生健康支出 57.33 57.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 67.21 67.21



其他支出 343.48
343.48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收入合计 32,966.52 支出合计 32,966.52 32,623.04 343.48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3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2,623.04 1,188.59 31,434.4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98.49 1,064.05 31,434.45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682.56 858.56 824.00
2080201 行政运行 652.30 652.30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00
6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06.26 206.26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4.00
194.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520.00
52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3.97 203.9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0.98 80.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49 40.49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2.50 82.50
20810 社会福利 2,591.00
2,591.00
2081001 儿童福利 700.00
700.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113.00
1,113.00
2081004 殡葬 100.00
100.00
2081006 养老服务 678.00
678.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67.00
1,967.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67.00
1,967.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8,400.00
18,400.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400.00
3,4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000.00
15,000.00
20820 临时救助 1,726.00
1,726.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646.00
1,646.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80.00
8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218.00
5,218.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218.00
5,218.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52.00
652.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71.00
571.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1.52 56.4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1.52 56.4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7.33 57.3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33 57.3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65 41.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96 8.9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80 4.8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21 67.2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7.21 67.2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7.21 67.21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23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 1,188.59 980.85 207.74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71.09 871.09
30101 基本工资 204.08 204.08
30102 津贴补贴 108.39 108.39
30103 奖金 207.88 207.88
30107 绩效工资 98.54 98.5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0.98 80.98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0.49 40.49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0.61 50.6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18 6.18
30113 住房公积金 67.21 67.21
30114 医疗费 6.72 6.7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2.95 26.21 206.74
30201 办公费 13.21
13.21
30202 印刷费 2.00
2.00
30205 水费 0.50
0.50
30206 电费 4.00
4.00
30207 邮电费 15.62
15.62
30211 差旅费 36.00
36.00
30216 培训费 5.48
5.48
30217 公务接待费 3.75
3.75
30228 工会经费 39.15
39.15
30229 福利费 10.96
10.96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16.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6.21 26.2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0.08
60.08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3.55 83.55
30305 生活补助 1.05 1.05
30307 医疗费补助 6.60 6.6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5.90 75.90
310 资本性支出 1.00
1.0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00
1.00
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2023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75
16.00
16.00 3.75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43.48
343.48
229 其他支出 343.48
343.48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343.48
343.48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3.48
343.48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2,966.52 合计 32,966.52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32,623.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98.49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43.48 卫生健康支出 57.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 67.21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支出 343.48
事业收入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其他收入资金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32,966.52 32,623.04 343.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98.49 32,498.49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682.56 1,682.56







2080201 行政运行 652.30 652.30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00 6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06.26 206.26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4.00 194.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520.00 52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3.97 203.9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0.98 80.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49 40.49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2.50 82.50







20810 社会福利 2,591.00 2,591.00







2081001 儿童福利 700.00 700.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113.00 1,113.00







2081004 殡葬 100.00 100.00







2081006 养老服务 678.00 678.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67.00 1,967.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67.00 1,967.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8,400.00 18,400.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400.00 3,4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000.00 15,000.00







20820 临时救助 1,726.00 1,726.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646.00 1,646.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80.00 8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218.00 5,218.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218.00 5,218.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52.00 652.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71.00 571.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57.9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57.9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7.33 57.3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33 57.3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65 41.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96 8.9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80 4.8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21 67.2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7.21 67.2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7.21 67.21







229 其他支出 343.48
343.48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343.48
343.48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3.48
343.48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2,966.52 1,188.59 31,777.9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498.49 1,064.05 31,434.45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682.56 858.56 824.00
2080201 行政运行 652.30 652.30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00
60.00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06.26 206.26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4.00
194.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520.00
52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3.97 203.97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0.98 80.9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0.49 40.49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82.50 82.50
20810 社会福利 2,591.00
2,591.00
2081001 儿童福利 700.00
700.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113.00
1,113.00
2081004 殡葬 100.00
100.00
2081006 养老服务 678.00
678.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67.00
1,967.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67.00
1,967.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8,400.00
18,400.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400.00
3,4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000.00
15,000.00
20820 临时救助 1,726.00
1,726.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646.00
1,646.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80.00
8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218.00
5,218.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218.00
5,218.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52.00
652.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571.00
571.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1.52 56.45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6 1.52 56.4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7.33 57.33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33 57.33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1.65 41.6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8.96 8.9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80 4.8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2 1.9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67.21 67.2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67.21 67.2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7.21 67.21
229 其他支出 343.48
343.48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343.48
343.48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3.48
343.48
表九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项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472.06 472.06







A 货物 3.06 3.06







C 服务 469.00 469.00







表十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部门支出预算数 32,966.52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全面、机构养老服务高品质供给、医养结合模式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繁荣。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更进一步,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速,基层治理体系更为完善,社会组织作用更好发挥。四是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设施建设更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多层次提高和殡葬服务市场高速度发展。五是推进我区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助力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 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2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低保对象人数 6 人次 8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供养人数 5 5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困难群众人次 5 人次 3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数量 6 5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调整率 4 %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算完成率 6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不符合条件对象停发响应时间 5
定性 发现不符合,即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发放记录规范完整率 5 % 98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人均月发放标准 3 2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 9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管理制度健全性 5
定性 健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困难群众丧葬费补助标准 3 元/人·次 15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银行代发补助占比 5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产管理安全 3
定性 安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使用合规性 9
定性 达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城乡低保金按规定标准发放率 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2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3 小时 0.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8
定性 公开
表十一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0881-“三项”补贴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2,495.00 本级安排(万元) 1,160.00
上级补助(万元) 1,335.00
项目概述 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1.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两补贴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标准: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2.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对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7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民发〔2019〕62号)
3.《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渝民发〔2015〕71号 )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0〕71号)、《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9.《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10.《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当年绩效目标 切实保障高龄失能老人、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方便参与社会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促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高龄补贴对象数量 20 2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数量 10 23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对象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2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享受对象生活水平 20
定性 1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0882-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94.00 本级安排(万元) 190.00
上级补助(万元) 4.00
项目概述 1.2023-2024年分两年完成龙岗、龙滩子、双路、通桥、邮亭镇、万古镇、珠溪镇、中敖镇、三驱镇、雍溪镇、玉龙镇、宝兴镇、拾万镇、铁山镇、国梁镇、高升镇、季家镇、龙石镇、高坪等19个镇街约366公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2.2023年-2024年分两年制作埋设26个三交点界桩;3.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维护。(区县级、乡镇级行政区域界限界桩管理维护)4.制作安装棠香街道等7个镇街主干道交界处镇街牌5块(2022年结转项目)5.“走近大足”地名界线信息化建设。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完成19个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核定毗邻镇街间的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维护镇街边界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安装镇街界牌(块)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区行政区域12.5m分辨率的三维模型(平方千米) 10 平方千米 143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大局;维护边界和谐稳定,增进睦邻友好关系 。 20
定性 逐步提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埋设界桩(颗) 10 1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区县级界线、界桩进行管理维护(条/颗) 5 3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重要地名VR建设(个) 10 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勘定龙岗街道等10个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公里) 10 公里 208.9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棠香街道等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信息化建设(公里) 5 公里 33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要求 5 %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0894-政府代缴纳民政对象社会保险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90.00 本级安排(万元) 9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支持帮助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托底。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商业保险,有效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因意外事故导致返贫的风险,增强特殊困难群体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有效地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因意外事故返贫。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95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20号)
5.《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06〕189号)
6.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79号)
7.重庆市大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孝老安康工程”活动的通知(大足老委发〔2016〕1号)
8.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27号
9.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8〕82号)
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当年绩效目标 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托底。对全区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覆盖参保,有效防止特殊困难群众因意外事故导致返贫的风险,切实发挥兜底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对象数量 10 人次 40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20
定性 1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数量 10 人次 229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资金及时发放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及时参保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比例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比例 10 % 10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0983-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26,044.00 本级安排(万元) 4,900.00
上级补助(万元) 21,144.00
项目概述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95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20号)
5.《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06〕189号)
6.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79号)
7.重庆市大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孝老安康工程”活动的通知(大足老委发〔2016〕1号)
8.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27号
9.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8〕82号)
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当年绩效目标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临时救助对象数量(人次) 5 人次 4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补贴对象数量(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5 人次 37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享受城市低保对象数量(人次) 10 人次 8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 5 人次 13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10
定性 稳步提高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继续进行 10
定性 提高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 5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数量(人) 5 5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补贴对象数量(孤儿、艾滋病儿童人数) 5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城区内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5 小时 0.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5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农村低保对象数量(人次) 5 人次 30000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1051-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7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70.00
项目概述 通过现有平台整合使用、社工环境创设,打造“1+13+26”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即运营1个区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13个镇街级社会工作服务站,26个村社级社会工作室);明确各级职责分工与重点任务,健全社会工作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工作规范化发展;服务实行项目化运作,以“1+13+26”社会工作服务子项目(即1个区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3个镇街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6个村社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载体,辐射带动社会工作发展,激发本土力量活力,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配备专职社工人员,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工人才,并推荐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实现为村(居)委会真正减压。为40名社工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为15名取得社工证书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和职业津贴,为200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社工提供公益考前培训,预计共需资金185.316万元。购买专业社工组织为重点10个互助养老站提供服务,为全区互助养老站提供指导;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开展生活照顾、教育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关爱保护服务;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工作有效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定期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半年探访率达100%;镇街27名儿童督导员、309名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336;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政策宣传工作,宣讲次数≧309。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持续推动社会工作三级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横向融合、纵向联动的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加强社会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基本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镇街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展业务培训次数 10 人次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工为民办事服务能力 10
定性 提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镇街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展业务督导次数 10 人次 4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考前公益培训人数 10 5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满足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基层治理水平 20
定性 提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岗位补贴和职业津贴人数 10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社工工资和购买社保人数 10 4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1066-慈善工作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60.00 本级安排(万元) 6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认真贯彻《慈善法》,争取更多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资金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帮助更多有困难的贫困群众渡过难关,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将慈善工作做得更上一层楼。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救助困难群众,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慈善受益对象数量(人次) 15 人次 200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慈善救助标准 15
定性 严格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感受到党和国家及社会的关怀。 20
定性 稳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慈善救助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慈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15 % 10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1114-高龄津贴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40.00 本级安排(万元) 34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大足区户籍年满10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对原双桥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新增百岁老人发放百岁生日慰问金1000元。对全区特困人员或城乡低保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7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民发〔2019〕62号)
3.《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渝民发〔2015〕71号 )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0〕71号)、《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9.《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10.《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当年绩效目标 对大足区户籍百岁老人和原双桥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以及百岁生日慰问金,为全区特困人员或城乡低保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敬老爱老氛围 10
定性 进一步浓厚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贴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稳步提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高龄津贴对象数量 15 39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15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津贴比例 15 % 9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 15 元/月 50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1543-殡葬事业改革补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00.00 本级安排(万元) 10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火化补助;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骨灰(属土葬改革区的死亡后其遗体)在本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绿色殡葬消费自觉性。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提倡绿色、环保祭祀,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清明节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7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民发〔2019〕62号)
3.《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渝民发〔2015〕71号 )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0〕71号)、《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9.《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10.《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当年绩效目标 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明节“鲜花换纸钱“活动菊花(枝) 10 2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牌投放公益广告(块) 5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区政府通告(份) 5 5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资料(份) 5 10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性公墓选址测绘 (个) 5 1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提倡绿色、环保祭祀,开展文明治丧,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20
定性 稳步提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丧葬、节地生态葬补助对象数量、治丧补助(人次) 10 人次 175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13个镇街的公墓的测绘业务超标准(宗地、元) 5 35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宣传文明治丧、移风易俗工作,清明节向公墓祭祀群众免费发放率、补助及时发放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补助(个) 5 9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1736-其他困难群众救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924.00 本级安排(万元) 500.00
上级补助(万元) 424.00
项目概述 强化政府兜底作用,对精简定救、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对民政对象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发放节日慰问金,为特困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95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20号)
5.《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06〕189号)
6.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79号)
7.重庆市大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孝老安康工程”活动的通知(大足老委发〔2016〕1号)
8.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27号
9.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8〕82号)
10.《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当年绩效目标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精简定救、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补助比例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1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节日慰问困难群众数量 10 4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助学儿童数量(人数) 5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对象数量 5 人次 19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患病住院 5 人次 1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精简定救对象数量 5 人次 9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患病住院天数(天) 10 98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20
定性 10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0142267-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30.00 本级安排(万元) 3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1.新建或提档升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2.培训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提升学历,提升专业水平;4.继续推进村(居)务网上公开;5.探索推广形成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经验;6.编制大足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1.利用村(居)务公开平台,实现村务公开网络化,提升全区的村(居)务公开水平,促进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定期维护系统升级,保障平台稳定,推进村(居)务公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2.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利用治理领域的丰富实践、创新经验和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4.加强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与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康复站点精神障碍患者参加社区康复率 5 %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社区防控专岗人员(人) 10 6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村(社区)干部(人次) 10 人次 71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区服务功能 20
定性 进一步完善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足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布点规划(个) 5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精神障碍康复的社区数量 10 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个) 10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5
定性 提高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村务公开平台运维(个) 5 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2T00000206141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4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140.00
项目概述 为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按照全市“街道、乡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统一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7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民发〔2019〕62号)
3.《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渝民发〔2015〕71号 )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0〕71号)、《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9.《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10.《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当年绩效目标 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确保到2022年每个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补齐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老年人生活质量 15
定性 进一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老人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养老服务中心数量 15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养老服务站数量 15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养老服务质量 15
定性 进一步提升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3T000003383431-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00.00 本级安排(万元) 10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我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24名,其中驾驶员3名、行政事务人员21名。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临聘人员纳入飞驶特劳务派遣统一管理。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我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劳务派遣人员24名,其中驾驶员3名、大厅服务9人、行政辅助岗位人员12名(大学本科1人)。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临聘人员纳入飞驶特劳务派遣统一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补贴及时发放率 2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民政工作办事效率 10
定性 稳步提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民政干部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20
定性 稳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劳务派遣人数 30 24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3T000003383500-养老综合服务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678.00 本级安排(万元) 418.00
上级补助(万元) 260.00
项目概述 该项目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经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困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为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进行补贴、对农村“三留守”、困境儿童进行探访慰问、养老护理员培训(入职补贴)、居民小区日间照料中心和智慧智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经费。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7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的要求》(民发〔2019〕62号)
3.《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渝民发〔2015〕71号 )
5.《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6.《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7.关于印发《重庆市双桥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0〕71号)、《重庆市双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8.《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9.《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10.《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
当年绩效目标 建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创新工作,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补齐短板,不断建设城乡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与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家庭床位数(张) 5 1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全社会敬老、孝老、爱老氛围 20
定性 进一步提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改建开展居民小区并开展日常照料服务 10 1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拨付特困集中供养机构运营经费的机构数(个) 5 22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农村互助养老点数(个) 5 2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个数(个) 5 27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数的机构(个)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80岁及以上老年(人) 5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探访“三留守”人员数量(人) 5 594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入职补贴人员 5 2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人) 5 48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护理人员(人) 5 15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3T000003383547-全国改革试点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50.00 本级安排(万元) 15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一是为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围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婚俗改革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二是2021年7月,大足区被国家民政部确立为全国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为加大辅具企业招商力度,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大足区经济转型打下良好基础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一是为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围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婚俗改革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二是2021年7月,大足区被国家民政部确立为全国第二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为加大辅具企业招商力度,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大足区经济转型打下良好基础。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具体根据社工机构项目申请书 10
定性 严格按程序进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婚夫妻、离婚夫妻及全区群众(人次) 10 人次 25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外出招商次数&达成合作意向 10 3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吸引国内外企业入驻大足康复辅具产业园 10
定性 逐步引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20
定性 逐步提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搭建区+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和推进婚俗文化改革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3年完成4项婚俗改革试点任务 10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10 % 96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50011123T00000338358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10.00 本级安排(万元) 1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新增及在册对象随机抽查及核查工作,对已经进行近亲属备案登记的低保申请,逐一核实。开展入户抽查进行救助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政策知晓率。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按年度对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并排除机构安全重大隐患,保障机构安全运行。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大足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宣〔2018〕84号)
2.关于印发<大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76号
3.关于印发《大足区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8〕36号)
4.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6.《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7.《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6号)
当年绩效目标 为了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新增及在册对象随机抽查及核查工作,对已经进行近亲属备案登记的低保申请,逐一核实。开展入户抽查进行救助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高政策知晓率。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对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按年度对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并排除机构安全重大隐患,保障机构安全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营团队规模(人) 5 8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等级评估比例 5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抽查及核查比例 5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计收养20人。 5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人次) 5 人次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人次) 5 人次 2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抽查及核查量 10 人(户) 3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5 3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共完成执法审计1个、注销清算审计46件、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20件和抽查审计31件,共98件 5 9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检测的次数 5 1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中心运营考核 5
定性 合格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广大群众的认可度 20
定性 稳步提升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4.62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4.62
项目概述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的,按照每人每学年8000元的标准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
立项依据 《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民发〔2020〕35号)。
当年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助学儿童数量 20 ≥2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助学金 10 万元 等于 4.62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9%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助学金及时发放率 10 % 等于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20 % 等于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20
定性 稳步提高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56.45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56.45
项目概述 为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围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婚俗改革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
立项依据 1.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0〕127号)
3.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婚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20〕25号)
4.《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民函〔2021〕33号),大足区被确定为试验区之一。
5.《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管理办法》
当年绩效目标 推进我区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培育婚俗新风尚,助力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96%以上 10 % 9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年完成4项婚俗改革试点任务 60 次数 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20
定性 持续提升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大足石刻中孝善慈爱文化当代价值和现实魅力课题研究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10.00 本级安排(万元) 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为发挥大足石刻中孝善、慈爱文化对慈善事业的引导作用,发掘大足石刻中孝善慈爱文化当代价值和现实魅力,为打造“中国善谷”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组织专业人才组成专班开展前期课题研究。
立项依据 按照市局和区委要求,我区拟依托大足石刻孝善慈爱文化打造“中国善谷”。为此,需组织专家、学者成立课题研究组,深入挖掘大足石刻孝善慈爱文化,为中国善谷打造提供理论支撑。
当年绩效目标 完成大足石刻中孝善慈爱文化当代价值和现实魅力课题研究,并出具课题研究报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课题研究报告 20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研究孝善慈爱文化石刻造像 10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0 定性 2023年12月前 2023年12月前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专家参与人数 20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挖掘出大足石刻中孝善慈爱文化当代价值和现实魅力 20 定性 持续增强 持续增强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20.0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20.00
项目概述 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立项依据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当年绩效目标 支持三驱镇双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集合党建、便民服务、托育养老、文化娱乐等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体,使居民能就近获得更齐全、更便捷的“一站式”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安民服务,推进社区服务功能有力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城乡社区数量(个) 30 % 等于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 9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10 定性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区治理水平 20 定性 提高 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功能 20 定性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三合一化”社工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49.20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49.20
项目概述 利用治理领域的丰富实践、创新经验和阶段性成果,通过“三合一化”(资源整合、岗位综合、管服结合、智能化支撑)方式,来规范村居民自治,深化三事分流、五社联动,实现基层减负赋能、三治融合,进一步释放村(社区)治理活力,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
立项依据 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当年绩效目标 通过动员、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将“三合一化”工作机制运用到全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践中去,发挥基层基础治理作用,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社区数量(个) 30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 9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时间 10 定性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区治理水平 20 定性
提高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治理效能 20 定性
明显提升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项目分类 一般性项目
当年预算(万元) 4.12 本级安排(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4.12
项目概述 负责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相关工作
立项依据 民政部门牵头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专业机构和组织.在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诊断、建立服务档案、康复治疗、训练、知识普及、转介、构建支持网络体系、复制试点经验等关爱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接触社会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当年绩效目标 2022年在万古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是否核心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活动次数 2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