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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2-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2-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行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承办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承办区以下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民政行政审批工作和权力清单事项,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14.负责民政行业内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大足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区民政局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人事科)。  

区民政局有下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区救助管理站、区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区婚姻登记所、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事业单位2个,即区社会组织管理中心、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以上6个事业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0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5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19.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806.09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区划地名经费、应急救助基金、全国婚俗改革试点经费、村(居)委会换届经费)、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等经费拨款减少11806.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007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5.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7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1万元,其他支出419.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806.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2.3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703.7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5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57.41万元,比2021年减少1222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67万元,比2021年减少10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局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8643.74万元,比2021年减少12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区划地名经费、应急救助基金资金、全国婚俗改革试点经费、村(居)委会换届经费、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等,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福利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9.24万元,比2021年增加419.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19.75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3.75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基本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3.55万元,比上年减少50.7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5.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643.74万元,政府性基金419.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丹,联系方式023-43733774

表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本年收入 30,076.65 一、本年支出 30,076.65 29,657.41 419.24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9,657.41 教育支出 5.14 5.14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419.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0.34 29,570.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 40.82 40.82



住房保障支出 41.11 41.11



其他支出 419.24
419.24







二、上年结转
二、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收入合计 30,076.65 支出合计 30,076.65 29,657.41 419.24
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2022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9,657.41 1,013.67 28,643.74
205 教育支出 5.14 5.14
20508 进修与培训 5.14 5.14
2050803 培训支出 5.14 5.1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0.34 926.60 28,643.74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31.03 772.94 1,058.09
2080201 行政运行 502.57 502.57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0
100.00
2080203 机关服务 54.04 54.04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23.33 216.33 7.00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2.00
192.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709.09
709.0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63 152.6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4.82 54.8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7.41 27.4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0.40 70.40
20810 社会福利 2,027.12
2,027.12
2081001 儿童福利 204.00
204.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548.07
1,548.07
2081004 殡葬 15.05
15.05
2081006 养老服务 260.00
260.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36.00
1,936.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36.00
1,936.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6,772.00
16,772.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300.00
4,3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472.00
12,472.00
20820 临时救助 1,167.53
1,167.53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057.53
1,057.53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10.00
11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000.00
5,000.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000.00
5,000.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83.00
683.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602.00
602.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82 40.8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82 4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99 24.9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27 9.2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48 4.4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8 2.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11 41.1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11 41.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11 41.11
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合计 1,013.67 800.12 213.5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728.87 728.87
30101 基本工资 179.34 179.34
30102 津贴补贴 125.85 125.85
30103 奖金 151.16 151.16
30107 绩效工资 102.10 102.1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4.82 54.82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27.41 27.41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4.26 34.26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26 6.26
30113 住房公积金 41.11 41.11
30114 医疗费 6.56 6.5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05
208.05
30201 办公费 22.50
22.50
30202 印刷费 2.10
2.10
30205 水费 1.08
1.08
30206 电费 10.80
10.80
30207 邮电费 14.90
14.90
30209 物业管理费 26.60
26.60
30211 差旅费 47.32
47.32
30215 会议费 1.00
1.00
30216 培训费 5.14
5.14
30217 公务接待费 3.75
3.75
30226 劳务费 13.80
13.80
30228 工会经费 6.85
6.85
30229 福利费 10.28
10.2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00
16.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5.93
25.9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1.25 71.25
30305 生活补助 0.85 0.85
30307 医疗费补助 6.40 6.4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4.00 64.00
310 资本性支出 5.50
5.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5.50
5.50
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2022年预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9.75
16.00
16.00 3.75
表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19.24
419.24
229 其他支出 419.24
419.24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19.24
419.24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19.24
419.24
表六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0,076.65 合计 30,076.65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9,657.41 教育支出 5.14
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419.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0.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 40.8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 41.11
事业收入资金
其他支出 419.24
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其他收入资金


表七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30,076.65 29,657.41 419.24






205 教育支出 5.14 5.14







20508 进修与培训 5.14 5.14







2050803 培训支出 5.14 5.1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0.34 29,360.96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31.03 1,682.94







2080201 行政运行 502.57 502.57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0 100.00







2080203 机关服务 54.04 54.04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23.33 223.33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2.00 192.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709.09 561.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63 152.6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4.82 54.8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7.41 27.4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0.40 70.40







20810 社会福利 2,027.12 2,023.37







2081001 儿童福利 204.00 204.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548.07 1,548.07







2081004 殡葬 15.05 11.30







2081006 养老服务 260.00 260.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36.00 1,936.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36.00 1,936.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6,772.00 16,772.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300.00 4,3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472.00 12,472.00







20820 临时救助 1,167.53 1,110.00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057.53 1,000.00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10.00 11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000.00 5,000.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000.00 5,000.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83.00 683.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602.00 602.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82 40.8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82 4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99 24.9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27 9.2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48 4.4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8 2.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11 41.1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11 41.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11 41.11







229 其他支出 419.24
419.24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19.24
419.24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19.24
419.24






表八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0,076.65 1,013.67 29,062.98
205 教育支出 5.14 5.14
20508 进修与培训 5.14 5.14
2050803 培训支出 5.14 5.1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70.34 926.60 28,643.74
20802 民政管理事务 1,831.03 772.94 1,058.09
2080201 行政运行 502.57 502.57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0.00
100.00
2080203 机关服务 54.04 54.04
2080206 社会组织管理 223.33 216.33 7.00
2080207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192.00
192.00
2080208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50.00
50.00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709.09
709.0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52.63 152.63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4.82 54.82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7.41 27.4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0.40 70.40
20810 社会福利 2,027.12
2,027.12
2081001 儿童福利 204.00
204.00
2081002 老年福利 1,548.07
1,548.07
2081004 殡葬 15.05
15.05
2081006 养老服务 260.00
260.00
20811 残疾人事业 1,936.00
1,936.00
2081107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936.00
1,936.00
20819 最低生活保障 16,772.00
16,772.00
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300.00
4,300.00
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472.00
12,472.00
20820 临时救助 1,167.53
1,167.53
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 1,057.53
1,057.53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10.00
110.00
2082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000.00
5,000.00
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000.00
5,000.00
20825 其他生活救助 683.00
683.00
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81.00
81.00
2082502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602.00
602.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 1.0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0.82 40.8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0.82 40.82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99 24.99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9.27 9.2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48 4.4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08 2.0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11 41.1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11 41.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11 41.11
229 其他支出 419.24
419.24
2296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419.24
419.24
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19.24
419.24
表九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目编号 项目 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405.10 405.10







A 货物 13.10 13.10







C 服务 392.00 392.00







表十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127-大足区民政局 部门支出预算数 30,076.65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一是城乡统筹、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更全面、机构养老服务高品质供给、医养结合模式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繁荣。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更进一步,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提速,基层治理体系更为完善,社会组织作用更好发挥。四是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设施建设更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多层次提高和殡葬服务市场高速度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居家养老服务惠及特殊困难老年人人数 2 4000
特困供养人数 2 5300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数量 3 5000
设置安装地名标志牌数量 2 5
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3 小时 0.5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长度 2 公里 105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 90
补助对象认定准确率 3 % 98
发放记录规范完整率 3 % 98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2 % 100
通过银行代发补助占比 5 % 100
预算调整率 4 %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 95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 0
预算完成率 6 % 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 100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2 % 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 100
城乡低保金按规定标准发放率 5 % 100
困难群众丧葬费补助标准 2 1500
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人均月发放标准 3 200
城市低保对象人数 5 人次 86000
慰问困难群众人次 3 人次 36000
管理制度健全性 6
定性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8
定性
资产管理安全 2
定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定性
救助标准 2
定性 有所增加
不符合条件对象停发响应时间 3
定性 有效改善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00.00 本级支出(万元) 10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制作安装主干道上镇街交界处的镇街界牌。
立项依据 1.《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地名普查办发〔2015〕6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61号)
3.《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渝地名普查办发〔2015〕9号)
当年绩效目标 进一步深化拓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展示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完善服务功能、方便出行指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大局。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作安装界牌 20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2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捷 2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三项”补贴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479.00 本级支出(万元) 1,300.00
上级补助(万元) 1,179.00
项目概述 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1.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两补贴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标准: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2.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对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或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立项依据 1.《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渝民发〔2015 〕71号)
2.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5〕71号)
3.《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
当年绩效目标 切实保障高龄失能老人、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方便参与社会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促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高龄补贴对象数量 20 275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数量 20 259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享受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享受对象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92.00 本级支出(万元) 92.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1.完成棠香、龙水等7个镇街约100公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2.制作安装6个三交点界桩。
立项依据 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53号)
2.《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6号)
3.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勘定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工作试点的通知》(渝民〔2020〕97号)
当年绩效目标 完成19个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核定毗邻镇街间的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维护镇街边界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勘定镇街行政区域界线长度 20 公里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镇街边界稳定 2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政府代缴纳民政对象社会保险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48.00 本级支出(万元) 248.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支持帮助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托底。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商业保险,有效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因意外事故导致返贫的风险,增强特殊困难群体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有效地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因意外事故返贫。
立项依据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8〕82号)
当年绩效目标 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困难群体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力托底。对全区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覆盖参保,有效防止特殊困难群众因意外事故导致返贫的风险,切实发挥兜底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数量 10 人次 22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对象数量 10 人次 415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代缴困难群众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及时参保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特殊困难群体小额人身意外保险资金及时发放率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3,129.53 本级支出(万元) 9,137.53
上级补助(万元) 13,992.00
项目概述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95号)
4.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20号)
5.《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当年绩效目标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城乡低保对象数量 10 32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数量 10 人次 177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补贴对象数量(孤儿、艾滋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 3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临时救助对象数量 10 人次 63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特困人员救助对象数量 10 5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 10
定性 有所增加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城区内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10 小时 0.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5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5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0.00 本级支出(万元) 2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民政部门牵头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专业机构和组织.在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诊断、建立服务档案、康复治疗、训练、知识普及、转介、构建支持网络体系、复制试点经验等关爱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接触社会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重庆市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9〕17号)
2.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民政部等5部委和单位《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民〔2021〕70号)
当年绩效目标 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数量 20 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康复站点精神障碍患者参加社区康复率 20 % 1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2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2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测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0.00 本级支出(万元) 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区民政局承担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区民政局将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专项性检查、检测检验、评估鉴定等专业技术性事务,委托给具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依托专业机构为我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生产技术顾问服务、安全专家驻点服务、安全送教上门服务、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服务、安全生产综合分析评估服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服务、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等。
立项依据 1.《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委发〔2017〕22号)
当年绩效目标 推动安全生产专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管理,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力夯实全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检测数量 15 1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效果 15
定性 有效改善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全年工作完成及时率 15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5
定性 有效改善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构建人人参与安全的意识 2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救助对象核查工作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0.00 本级支出(万元) 2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民政建档的特殊困难家庭等新增及在册对象的抽查及核查工作。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
当年绩效目标 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民政建档的特殊困难家庭等新增及在册对象的抽查及核查工作,确保精准救助,提高广大群众的认可度,满意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抽查及核查量 20 20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抽查及核查比例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时效 2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广大群众认可度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5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12.00 本级支出(万元) 212.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通过现有平台整合使用、社工环境创设,打造“1+13+26”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即运营1个区级社会工作指导中心,13个镇街级社会工作服务站,26个村社级社会工作室);明确各级职责分工与重点任务,健全社会工作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工作规范化发展;服务实行项目化运作,以“1+13+26”社会工作服务子项目(即1个区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3个镇街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6个村社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载体,辐射带动社会工作发展,激发本土力量活力,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配备专职社工人员,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社工人才,并推荐到村(社区)开展工作,实现为村(居)委会真正减压。为40名社工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保,为15名取得社工证书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和职业津贴,为200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社工提供公益考前培训,预计共需资金185.316万元。购买专业社工组织为重点10个互助养老站提供服务,为全区互助养老站提供指导;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开展生活照顾、教育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关爱保护服务;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工作有效开展,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定期关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半年探访率达100%;镇街27名儿童督导员、309名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培训人数≧336;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政策宣传工作,宣讲次数≧309。
立项依据 1.中共重庆市委督查办、重庆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县 (自治县)经济社会 发展业绩考核指标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委督办 〔2021〕7号)
2.《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渝民〔2021〕94号)
当年绩效目标 持续推动社会工作三级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横向融合、纵向联动的服务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加强社会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高基本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13+26"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 10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数量 10 336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社工数量 15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讲政策数量 10 309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工为民办事服务能力 15
定性 有所增加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10 1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工专业化队伍 1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慈善工作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60.00 本级支出(万元) 6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认真贯彻《慈善法》,争取更多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资金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帮助更多有困难的贫困群众渡过难关,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将慈善工作做得更上一层楼。
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当年绩效目标 救助困难群众,充分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慈善受益对象数量 20 人次 20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慈善救助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慈善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15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对生活的信心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急救助工作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40.00 本级支出(万元) 4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保障力度,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增强救助能力,充分发挥基金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共享发展成果。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应急救助基金运行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9〕69号)
当年绩效目标 救助困难群众,充分发挥应急救助兜底作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益对象数量 20 人次 7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基金救助比例 2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救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2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对生活的信心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居家养老服务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47.00 本级支出(万元) 147.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呼叫救助体系、居家养老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管理体系等服务体系;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主动关爱、健康管理、服务咨询、助餐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88号)  
当年绩效目标 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80岁及以上老年数量 15 6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 15 4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供基础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 15
定性 有效改善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10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智能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488.07 本级支出(万元) 488.07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全区21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拨付管理运行经费;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按规定给管理服务人员缴纳社区保险的按50%予以补助;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提升全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水平。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特困人员区域性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55号)
当年绩效目标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为生活困难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对于全区21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拨付管理运行经费;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按规定给管理服务人员缴纳社区保险的按50%予以补助;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数量 15 2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机构工作人员数量 15 9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服务 15
定性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15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集中供养老人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敬老爱老氛围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51.04 本级支出(万元) 28.64
上级补助(万元) 22.40
项目概述 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就读的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学生的,按照每人每学年8000元的标准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民〔2019〕71号)
2.《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成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民发〔2020〕35号)
当年绩效目标 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合法权益,帮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学习成长。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助学儿童数量 15 4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助学金及时发放率 15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孤儿助学金标准 15 万元/年 1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标准 10 万元/年 0.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8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高龄津贴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300.00 本级支出(万元) 30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大足区户籍年满100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对原大足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新增百岁老人发放百岁生日慰问金1000元。对全区特困人员或城乡低保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80—8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发〔2014〕42号)
2.《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双桥府办发〔2011〕109号)
当年绩效目标 对大足区户籍百岁老人和原大足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以及百岁生日慰问金,为全区特困人员或城乡低保对象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高龄津贴对象数量 15 20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津贴比例 15 % 98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15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 15 元/月 5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补贴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敬老爱老氛围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培训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0.00 本级支出(万元) 2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在我区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满5年,且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发放补贴。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全年预计开展养老护理员130人,增强养老护理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立项依据 1.《大足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足府办发〔2019〕129号)
2.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大足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办法》(大足民发〔2020〕61号)
当年绩效目标 强化养老护理人员人才队伍,增强养老护理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引导社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护理人员数量 20 1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20
定性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期限 20 1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养老机构向高质量发展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满意度 15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社会组织审计、等级评估及收养评估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0.00 本级支出(万元) 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年内有需要的社会组织单位注销、变更等事项的审计服务,随机抽查审计部分社会组织缓解社会组织经费不足的问题;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同时对送养人是否符合送养条件进行评估,保障被收养儿童权益。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调整清单和重庆市大足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6〕156号)
2.《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9号令)
3.《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渝民发〔2012〕111号)
4.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20〕144号)
5.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收养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民发〔2021〕9号)
当年绩效目标 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履行好法定职责,把握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计社会组织数量 15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申报的审计和等级评估服务社会组织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评估机构收齐资料后评估时效 15 个工作日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情况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在全社会形成以被收养未成年人为中心的收养理念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组织满意率 15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救助管理站救助运行经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0.00 本级支出(万元) 1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救助站机构面积1522平方米,站内设有未成年保护中心,共有床位数26个。现有9人,其中正式编制1人,临聘人员8人。预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0人次。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立项依据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2.重庆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渝民〔2014〕85号)
当年绩效目标 对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含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进行站内照料服务,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从而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数量 10 人次 17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保障率 20 % 9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城区内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时间 20 小时 0.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标准 15
定性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殡葬事业改革补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20.05 本级支出(万元) 13.75
上级补助(万元) 6.30
项目概述 对我区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实行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火化补助;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其骨灰(属土葬改革区的死亡后其遗体)在本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绿色殡葬消费自觉性。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提倡绿色、环保祭祀,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清明节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
立项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2.大足区民政局  大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的通知(足民发〔2010〕56号)
3.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转发《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大足民发〔2018〕166号)
当年绩效目标 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维护社会公平和谐,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对象数量 10 人次 8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鲜花数量 15 200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补助比例 15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及时发放率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变群众传统祭祀观念 10
定性 有效改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对象生活水平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节约土地资源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其他困难群众救助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733.00 本级支出(万元) 320.00
上级补助(万元) 413.00
项目概述 强化政府兜底作用,对精简定救、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对民政对象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发放节日慰问金,为特困人员在患病住院期间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立项依据 1.《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06〕189号)
2.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大足民发〔2017〕)27号
3.《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2〕63号
4.渝委办发〔2010〕42号
当年绩效目标 强化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切实保障精简定救、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和生产生活质量,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患病住院 10 人次 14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节日慰问困难群众数量 10 40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精简定救对象数量 10 人次 10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对象数量 10 人次 2124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享受补助比例 10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 10
定性 有所增加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基本生活救助生活费按时发放率 10 %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10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购买服务费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85.00 本级支出(万元) 85.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我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现有从事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的临聘人员27名,其中驾驶员4名、行政事务人员23名,志愿者2名。我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临聘人员纳入飞驶特劳务派遣统一管理,志愿者工资及保险等支出按要求拨付给团区委。
立项依据 1.《大足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方案》大足府办发〔2019〕58号
2.《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指标通知》(大足人社发〔2019〕450号)
3.《重庆市大足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关于录用曹子凡等65名应届毕业大学生为2020-2021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大足项目办〔2020〕2号 )
当年绩效目标 加强民政局机关能力建设,缓解民政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推动民政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提升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人员数量 20 27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事效率 15
定性 有所增加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15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预算资金 10 8500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民政干部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政对象满意度 15 % 95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城乡社区建设和治理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50.00 本级支出(万元) 50.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1.对重庆市智慧社区云平台升级、维护和安全管理;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区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3.对“三力七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区村(社区)进行推广运用。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民〔2020〕116号)
2.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4号)
3.《村居务公开运营维护升级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
当年绩效目标 1.利用村(居)务公开平台,实现村务公开网络化,提升全区的村(居)务公开水平,促进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定期维护系统升级,保障平台稳定,推进村(居)务公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2.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利用治理领域的丰富实践、创新经验和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水平,进一步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4.加强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与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实施项目数量 20 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社区治理水平情况 20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及服务功能 15
定性 明显改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层治理效能 15
定性 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2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600.00 本级支出(万元)
上级补助(万元) 600.00
项目概述 为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按照全市“街道、乡镇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统一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立项依据 1.《重庆市大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大足府办发〔2019〕128号)
当年绩效目标 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确保到2022年每个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补齐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健健康康有尊严、舒舒服服有品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养老服务站数量 1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养老服务中心数量 15 2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5 1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养老服务质量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老年人生活质量 15
定性 有所增加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老人满意度 15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民政工作市级补助资金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06.09 本级支出(万元) 106.09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随着民政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基层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缓解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全力保障民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用于保障区县和街道民政工作的开展,重点用于民政对象的调查核实和日常服务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各项民政业务政策的培训、办公设备购置、民政信访稳定等支出。
立项依据 1.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财社〔2019〕84号)
当年绩效目标 缓解基层民政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推动民政惠民政策全面落实,提升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 15 % 10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资金补助镇街覆盖率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补助镇街数量 15 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市级补助资金 30 10609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民政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提升情况 10
定性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满意度 10 % 90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孤儿安置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5.00 本级支出(万元) 15.0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对1名成年孤儿进行安置。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0号)
当年绩效目标 做好我区1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回社区安置工作,按照15万元/人的标准对孤儿进行安置补助。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置孤儿人数 20 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孤儿安置条件率 20 % 10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安置成本 20 万元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使受助对象的生活和生产继续进行 20
定性 明显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对象满意度 10 % 98
2022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 127001-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本级)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养老机构安全整治 业务主管部门 大足区民政局
当年预算(万元) 17.20 本级支出(万元) 17.20
上级补助(万元)
项目概述 养老机构部分线路老化,对养老机构安装电弧漏电保护器,增加智能化硬件设备。
立项依据 1.《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通知的通知》(渝民办〔2021〕197号)
当年绩效目标 一是做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行业标准宣贯落实,确保全区养老机构按规范进行管理;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安装故障电弧探测器等智慧探测检修设备,降低养老机构发生火灾概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计划、实效进行安装 10 % 10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保持全年宣传力度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次数 5 4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标准安装,正常使用 10 %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装家次 10 2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安装设备奖励 15 万元 14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宣传相关费用 15 万元 3.2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宣传及时准确 5 %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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