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0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89W/2023-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林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0-20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执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标准、规程、管理制度。
2. 参与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上报审批、检查验收,业务培训、组织实施、政策兑现、信息收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工程建设的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配合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开展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管理。
3. 承担林业项目的调查规划设计相关事务工作,参与编制林业工程总体规划,开展年度作业设计,开展森林负氧离子监测工作。
4. 承担林业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工作。对林业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搜集、整理、传递林业科学技术和林业科技信息。
5. 参与林业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及森林、林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调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6.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退耕还林地的政策补助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及技术服务过程中的群众来信来访。
7.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林业服务中心为重庆市大足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底实有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7.44万元,支出总计177.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4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77.44万元,占100%。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4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61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引起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3)农林水支出132.09万元,占7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宣传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相关工作单位,接受相关部门项目审查、检查验收、进行督查、接待考察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3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只有基本预算支出,无项目资金支出,所以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龙伟 023-4372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