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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10个,增核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处理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治超办;共有参公人员47人,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18名 ;负责管辖全区公路2735余公里的路政违法事宜,5座水库、库区码头31处的交通安全管理,27个镇街行政区域的水陆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10个客运站、公交车120辆、班线客运593辆、出租车300辆、货运车辆4974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支队还要负责4个固定治超站的管理工作。

(二)单位工作职能    

1、宗旨: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执法监管。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驶公路路政、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及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3、公路路政管理:依法查处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违反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行为,负责固定治超站的管理。

4、道路运输管理: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违反行为。

5、运输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经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6、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96.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96.03万元,比2018年增加8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03万元,比2018年增加35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预算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720万元,比2018年增加520万元,主要原因是治超站治超工作经费700万元从今年开始直接预算我单位。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 36万元,比2018年减少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18年减少5.5 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比2018年增加5万元,是我单位租用了4个新能源汽车用于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经政府同意的。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3.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32.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32.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设备、办公设备及更换治超站3个治超站的地磅称。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共有执法车辆5辆,全部用于交通执法执勤用车。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预算公开联系人: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财务科

  电话:643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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