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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0-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 成文日期 ] 2020-07-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的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

4、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是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下属单位,是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

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内设机构11个,增核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科、处理室、治超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石刻景区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共有参公人员45人,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18名 ; 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执法监督。负责管辖全区公路2840余公里的路政违法事宜,5座水库、库区码头31处的交通安全管理,27个镇街行政区域的水陆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9个客运站、671辆班线客车、300辆出租车、176辆公交车、6169辆货运车辆、42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6所驾校、2家水运企业、199艘船舶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相关工作,我支队还要负责4个固定治超站的管理工作。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大足编委[2019]291号文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更名为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交通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876.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6.1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8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了。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8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905.26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8万元,住房保障 45.89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8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0.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76.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76.16 万元,比2019年减少19.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5.26 万元,比2019年减少40.59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750 万元,比2019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执法巡艇及救生艇共3艘的费用。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35.8 万元,比2019年减少0.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 0.9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9 万元,比2019年减少0.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9年减少 0万元。减少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05.85万元,比上年47.74 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2.2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2 .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2.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8辆,其中3辆在公车改革办、保留执勤执法用车5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茜    联系方式: 023-643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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